流浪漢與乞丐女「當街媾合」

2006年11月21日午大約13時,筆者經徐州市建國路花鳥市場奎河沿路口,一男流浪 漢以食物及菸酒引誘一女乞丐(有智障)同其發生性關係,筆者經過時,男已褪下女褲,努力要進入其中,因年老(不硬)且姿勢不好(立姿)未逞,路過群眾紛紛 駐足,在此鬧市如今見到兩條狗交都難,況人乎!不少人以手機記下其終生只能一遇之盛事,作為三五日內談資之證據(或他日逞堂之證供),現場啊!親眼目睹! 圍觀都不過數百人,不要到全國,就是在全市出是幾萬分之一啊。後因性別之故,該女最終感到此事不妥,始提褲逃(非知恥,因其逃且笑作遊戲狀),男拎褲追 (喜涮涮: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此時警察到,其地以河為界為兩個警署轄區故而兩部警車同時出警以壯其盛。男遭斥責,始退,忽而大怒,破口大罵公安,後以 被捕終。想該男也確有其可怒之怒,老光棍幾十年才有一次得手的機會被攪黃了,況又是搭了煙與酒地(看來這煙與酒是好使,智商高低都受用)。事終,該男如何 處理,是打一頓放了還是走法律程序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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