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1 蘋果日報】
【鄧玉瑩╱台中報導】
台中縣清水鎮一名父親,常對兩名未滿十歲幼女說:「來吃爸爸的小雞雞,很好吃呦!」要女兒幫他3P口交。又常在客廳、臥室性侵女兒多次,直到兩女向社工說「爸爸的小雞雞有毛,臭臭不好吃」,才被揭發獸行,台中地院法官昨判獸父徒刑三年六月。
前年,這名獸父(五十二歲)因酒後對妻子暴力相向,妻子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保護令。結果開庭時,兩名年僅七、八歲的女兒,被拋棄在法庭內,法院因此安置兩姊妹由社工照顧。
「小雞雞臭」揭惡行
安置期間,姊姊不滿男社工管她,竟寫下「我要打你的小雞雞」等字,妹妹也教別的小孩如何摸胸部,令社工發現有異進行了解。結果兩姊妹同時說,爸爸常叫她們過去吃小雞雞,兩人便聽從爸爸的話進行口交。
另外妹妹還說:「爸爸的小雞雞有毛,臭臭的,還黏黏的,不好吃。」姊姊則說她吃的比妹妹多,妹妹只會舔旁邊。法官另查出這名獸父在客廳、臥室等處,對女兒性侵得逞多次。但精神科醫師鑑定指出,案發時這名父親正處於精神分裂症的急性發作期,已達精神耗弱,所以法官依法減刑。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705873/IssueID/200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