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少年玩3P 男判9年

【2008/06/21 蘋果日報】

【李光濱╱花蓮報導】

自稱「邱老師」中年男子去年到網咖撞球店,以提供吃住為誘,先後帶四名蹺家少年返回租屋,迫其中兩人跟他三P性交,對另兩人親吻、擁抱、摸下體。花蓮地院認為他無悔意,且對年幼心靈造成傷害,昨依對未滿十四歲少年性交、猥褻等罪,判刑九年。

互打手槍肛交

邱建豐(五十四歲、高雄人、有毒品前科)自稱「邱哥」或「邱老師」,以打零工維生,常在花蓮火車站前陽光網咖撞球店出沒,見有逃家少年深夜逗留其中便搭訕,還稱可免費提供吃住。

去年四月十七日晚上,兩名不相識十三歲少年跟著邱男回到租屋處,在半強迫下幫邱男打手槍,三人接著互打手槍,隨後三P肛交,其中一人還跟邱男發生兩次性行為,邱男事後給他一百元。

邱男去年九月又帶回兩名十三歲少年,請兩少喝酒,少年說:「邱老師叫我躺床上,我說不要,他拉我上去,叫我幫他按摩,我幫他按,他就摸我身體、大腿、下體,又抱我、親我,我推他但推不開。」

同學企圖拉開邱男,也遭亂摸,直到兩人說:「我不玩了。」邱男才作罷。四少中有三人同校,其中一名被害人跟學校老師提起此事才揪出色狼。


惡男狎少示意圖

邱建豐搭訕蹺家少年返回租屋,提供住宿、吃東西、喝酒,再伺機性交或猥褻。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676402/IssueID/200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