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好友七歲女 婦拉童手助夫五度蹂躪
【2008/02/21 蘋果日報】
【呂志明╱台北報導】
李仕德和妻子吳秀妹,五年前到台北縣投靠一名女性友人,並幫忙照顧友人的七歲女兒時,竟趁友人不在家,聯手強姦女童五次,兩人不僅逼女童玩三P,吳還會壓制女童讓丈夫強姦,或拉女童的手撫摸自己胸部。檢察官調查後,昨將這對無恥夫妻起訴。
可惡至極
板橋地檢署起訴指出,李仕德(三十歲)、吳秀妹(二十一歲)原本住在中南部,二○○三年十月,兩人北上後因為沒有地方可住,於是投靠一名女性友人。幾天後,友人出遠門訪友,把七歲的女兒託給兩人照顧。
沒想到,李仕德夫婦竟趁深夜與女童一起睡覺時,模仿A片三P情節,兩人脫光衣服後一起愛撫女童,女童雖然反抗,但兩夫婦仍不鬆手。
抓女童手撫胸自爽
吳秀妹為了讓丈夫逞獸慾,不顧女童疼痛哭喊,不僅用手強行緊緊壓住女童的肩膀,還會強行抓住女童雙手,讓丈夫順利強姦女童。更噁心的是,李仕德強姦女童時,吳秀妹為了讓自己也有快感,還抓著女童的手,不斷撫摸自己胸部。友人返家後,李仕德夫婦又多次趁著友人晚上離家上夜班時,潛入女童房間,以相同的方法,在短短的五個月內,強姦女童多達四次。
七歲女童被強姦後,因為年紀太小,根本不知發生什麼事,也不敢告訴媽媽,直到去年在學校上了健康教育後,才知李氏夫婦的作法是不對的,於是把此事告訴導師。校方聯絡家長後,自責不已的女童母親,帶著女兒到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
後來已搬離友人家的李仕德夫婦,因四處搬家,直到去年間才被警方傳喚到案,兩人原本推說不知情,最後才坦承犯下姦童惡行。檢察官傳喚女童出庭時,女童天真地告訴檢察官,已記不起當時發生什麼事,只記得李仕德「有欺負過我」;但記不清楚吳女是否用手壓制她。
「用性器官僅一次」
案發後被收押至今的李仕德供稱,當時喝醉酒一時興起,才會趁小女孩熟睡,脫光女童的衣物,用手指強姦得逞,他還無恥狡辯「用性器官只有一次」。吳女則坦承,確有用雙手按住女童,幫助丈夫順利與女童做愛。
檢察官調查後,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惡夫妻起訴,兩人將來若被定罪,須面臨七年以上的徒刑。
姦女童玩3P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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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仕德、吳秀妹夫妻倆曾多次在半夜裡,摸黑進入房間強姦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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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妹在犯案過程中,緊緊壓住女童的肩膀,還會強行抓住女童雙手,讓丈夫順利強姦女童。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0281779/IssueID/200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