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沒說「不要」 看不出遭威脅
【2007/11/22 蘋果日報】
【鄧玉瑩╱台中報導】
台中監獄去年過年發生男囚輪姦案,服刑的陳姓、張姓男子除夕在舍房恐嚇另名男受刑人「屁股借插一下就好」,不管多名囚友在場,大搞3P輪姦,隔天又再輪姦時才被發現制止,檢方依強姦罪起訴後,法官認定被害人沒說「不要」,罪證不足判陳無罪。張則另案審理中。
離譜行徑
陳男(三十歲,因盜匪案判刑七年)、張男(二十五歲,毒品案判刑五年)去年與竊盜案判刑一年三月的被害人,同住在台中監獄某舍房,該房案發時住有六人。
去年一月二十九日大年初一中午,陳、張兩人以言語威脅被害人,在舍房內輪流雞姦(指肛交)被害人,不管多名囚友在場,監獄管理員在監視器上發現被害人和陳男都側躺在地板上,陳男背對鏡頭、朝著被害人屁股抽動。
管理員立即趕往該舍房制止,雖然被害人當下表示「好玩而已」,獄方仍將三人移由警局偵辦。
先說好玩後稱遭姦
被害人在檢警偵訊時,改稱遭到同房兩人雞姦,說陳男、張男恐嚇「屁股借插一下就好」,他說拒絕但兩人硬要,說一下子就好,隨即拿乳液塗在他肛門上強行插入,直到射精為止,且管理員發現已是第二天,第一天除夕晚上六時許是兩個一起做(指3P),第二天是分開來做,一個結束後,另一個再來。
雖然陳男、張男表示是被害人主動要求的,同房其他三名囚犯也證稱,被害人有同性戀傾向,但檢方根據監視錄影帶畫面,仍將兩人起訴。
但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被害人在案發時向管理員說「好玩而已」,檢警偵訊改稱被迫肛交、有射精,兩人共四次,到院方又說次數記不清、沒射精,陳述不一,且同舍房證人並未聽到被害人說「不要」,從錄影帶也看不出遭脅迫,同性戀與否也與本案無關,考量罪證不足,判陳男無罪。
須多服兩個月刑期
台中監獄副典獄長黃俊棠昨表示,案發後隨即將三人分離到其他房舍,並對被害人心理輔導,而陳即使獲判無罪,但違規已被罰停止計分兩個月,亦即要多關兩個月。
男囚遭雞姦示意圖
1.管理員從監視器察看舍房午休情況,驚訝目擊陳男在舍房雞姦被害人。
2.管理員前往制止,雖被害人稱「好玩而已」,仍報警處理。
院檢理由對照表
◎檢方起訴理由
.錄影帶顯示陳男朝被害人屁股在抽動
.被害人擔心遭報復不敢反抗,陳男坦承有發生性關係
.被害人表示遭迫肛交,向警方、檢方說法一致
.雖囚友指被害人有同性戀傾向,但卻首次目擊他被肛交
◎一審判無罪理由
.從錄影帶看不出遭脅迫
.同房囚友作證指出未聽到被害人說「不要」,罪證不足
.被害人對有無射精、肛交次數、是否被迫,說詞反覆
.同性戀與否和案情無涉,且被害人無創傷後壓力症狀
資料來源:台中地院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4021795/IssueID/200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