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0 自由時報】
〔記者余雪蘭/嘉市報導〕
年逾花甲的蘇姓高中退休教師,被老婆控訴透過網路交友搞婚外情,且明目張膽地將對方帶回家裡,向妻子坦承姦情,甚至要求妻子一起玩3P,還動手毆妻,妻子訴離,並請求給付200萬元精神損失賠償及贍養費,法官裁決全部照准。
60歲的林姓婦人向法院訴請與結髮30多年的蘇姓丈夫離婚,指稱丈夫擔任教師,兩年多前退休,她婚後則相夫教子,育有兩名子女。
林婦陳述,丈夫婚後常在外結交女友,婚外情不曾間斷,但因任職教師,有所顧忌,不敢讓她知道,不料退休後竟無羞恥心,將透過網路結交的女友帶回家住,並將與女友赴國內、外旅遊的照片放在電腦裡,甚至要求她一起玩3P;今年5月1日,她將該女子送給丈夫的衣服丟掉,丈夫竟毆打她;5月6日,她發現丈夫半夜偷偷上網與住在美國的女友聊天,兩人發生爭吵,丈夫再次毆打她,女兒勸阻也被打。
林婦並提出與丈夫對談其婚外情的錄音、切結書等證據,錄音中,蘇某否認妻子的指控,雖承認妻子所提錄音是他所說,但推稱是被妻子誘導,切結書也是妻子要求寫下,他並未要求妻子與他玩3P,只是告訴妻子有3P遊戲。
但法官不採信蘇某的辯詞,認為蘇某受過高等教育,且為人師表數十年,不可能受妻子脅迫,判准離婚,妻子請求100萬元精神損失賠償與100萬元贍養費,全部照准。
原文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nov/10/today-so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