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性侵 警追查反遭投訴
都會中心 【2011/04/30 蘋果日報】
高雄兩名大膽少女,不僅結伴援交和嫖客大玩3P,還趁機洗劫財物,失風後竟提議陪睡相抵,再暗中設局拍下性愛過程勒索;事後 報警謊稱遭性侵,企圖二度勒索。警方受理後欲通知家長,兩名少女拒作筆錄,還向巿府1999及媒體投訴警察態度惡劣,督察室介入調查才讓整起事件曝光。
上周四凌晨,高巿新興分局接獲19歲的 小玉(化名)與17歲少女小詩(化名)報案,稱遭一名在超商結識的卓姓男子(40歲)騙至汽車旅館下藥性侵。因2人說詞閃爍、一人還未成年,須通知家長, 不料兩女拒作筆錄,還與警方爭執,隨即向巿府1999巿民專線及《蘋果》投訴警方態度惡劣。
偷走嫖客6.2萬元
高巿警局督察室接獲投訴,發現案情不單純,指派轄區分局調查。警方傳喚涉案的卓男,卓男表示,本月19日凌晨,他與小玉、小詩相約到鳳山區「亞歷山大汽車旅館」大玩3P,兩女偷了車上6萬2千元現金被他發現,兩女即稱需要現金,要求借用部分,只還他2萬元。
隔 天卓男要求歸還剩下的4萬2千元,兩女表示願陪睡3天抵債。20日晚上,3人又相約到鼓山區「日光花園汽車旅館」,小玉趁機偷拍卓男與小詩性交過程,事後 以小詩未成年,向卓勒索3萬元。卓男表示,他擔心吃官司,給了2萬4千元,不料兩女食髓知味,報警稱遭人性侵,再向他勒索6萬元,並出示遭勒索的錄音內 容。
被抓包少女錯愕
警方調閱汽車旅館的監視畫面發現,兩女曾向服務台索取保險套,確認是起援交案。卓男對警方表示,和兩女2年前相識,當時他從酒店消費出來,兩女主動搭訕,雙方唱歌及出遊幾次,也有幾次性交易,每次代價2千到4千元。
因卓男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小玉、小詩也涉嫌恐嚇取財、竊盜、誣告,警方將一併函送。《蘋果》再向小玉查證,她對援交勒索不回應,但得知恐遭法辦顯得錯愕,不斷反問記者:「真的嗎?」
涉竊盜恐嚇取財
律師葉銘進說,兩名少女聰明反被聰明誤,偷錢及勒索已觸犯竊盜及恐嚇取財罪,報案不實也觸誣告罪,若確有其事即可送辦。
援交女仙人跳案情時序
◎2011/04/19:卓男與2女相約亞歷山大汽車旅館玩3P,兩女偷走車上的6萬2000元。
◎2011/04/20:卓男揚言報警,2女提議陪睡3天相抵,約至日光花園汽車旅館,少女拍下過程。
◎2011/04/21:
˙01:00:援交少女報警稱遭卓性侵,警方要求通知家長,少女卻拒作筆錄。
˙下午:援交少女向高雄巿府1999市民專線及《蘋果》投訴警方態度惡劣。
◎2011/04/22:高市警方釐清真相,究辦援交女及卓男。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54709/IssueID/201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