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異語:第一次雜交不戴套的代價

【2010/10/07 蘋果日報】

羅先生 愛滋感染者

Q:什麼情況下感染了愛滋?
A:我20幾歲和我太太結婚。婚後,我們在台北車站後站開家服飾店,除了我們夫妻,我們請了一位女員工。每天自己做生意,時間其實相當自由。我跟太太都過慣自由自在的日子,也沒打算生小孩。民國80年,店裡營收很好,我們首賣日本進口服飾,1個月可以賺7、8萬,所以,我們就像頂客夫妻,年年輪流出國旅行,愛去哪就去哪,我太太特別喜歡去歐洲,我喜歡東南亞。

2男7女嘿咻整晚

玩樂對我們夫妻來講很重要,辛苦賺錢,也懂得享受人生。34歲那年,我得知自己得了愛滋,最真實的念頭,就是想知道「到底是誰傳染給我?」我用力回想,應該是在宜蘭中獎的。那次我跟朋友開車出去野,我太太以為我去旅遊,其實,我們是在一家汽車旅館開趴。第一晚,朋友叫了7個辣妹,大家先喝酒聊天,接著放音樂,其中一位小姐拿出搖頭丸給我們吃,在那種氣氛下,實在太興奮,我的反應很強烈,沒辦法控制,接著就交叉做愛。現場只有2個男的,對上7個女的,我還吃威而鋼助性,一整晚,我大概出來4、5次,整個人虛脫,有種爽過頭的感覺。

Q:後來如何確定?
A:我是無意中去健檢才知道自己被感染,從空窗期去推算,我可以知道就是那次開趴被感染,我確定沒戴套,我跟我太太的性生活其實不怎麼頻繁。對醫院、外人,當然說不清楚,但我跟誰做過,自己最清楚。

Q:確認感染後,有接受治療嗎?
A:感染前,我對外的性行為就很頻繁,酒店、旅館等任何地方,只要我要,都能找到對象。那段空窗期,在不確定自己是否感染的情況下,還是有跟其他女性發生性關係。被列管後,老實講,有兩個月,我心裡非常的不平衡,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我沒勇氣告訴太太和家人,只是刻意不跟她同睡,她當然覺得奇怪,我藉故出門,有幾次她主動找我要,我就說身體不舒服,拜託她多體諒。我一樣跑去酒店,不然就是和以前約會的辣妹上床。

Q:為什麼繼續這樣的性關係?
A:我以一個感染者的身分和其他女生做愛時,毫無愉悅,更沒有爽的感覺。我知道自己可能把愛滋傳給對方,但也不是挾怨報復,而是我內心有股很大的恐慌,比死還恐怖。我總覺得,我是在未知情況下被別人傳染,也希望更多人和我一樣,當大家都和我一樣時,也許能夠消除我的懼怕。事發時,我腦袋歸零。第3個月,我才有勇氣向我太太坦承並離婚,她離開時,先帶我去教堂認識主,我才開始慢慢走向另外一條路。

之後,我接受治療,10幾年來身體還算正常。我無法工作,平日都在廟裡幫師兄師姊做事做義工,吃穿都由廟裡信徒的布施,就靠佛祖來安定心。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

原文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1007/3286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