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妓院 展開勞資談判

【2002/05/13/中國時報】劉鐵虎╱綜合報導

賣淫在德國久已在半合法環境下運作-容許暗中操作,不准公開,並常受騷擾。但今年稍早生效的一條法律,往正式合法承認賣淫業,又推進了一步。

這條法律給予德國娼妓簽署就業合約的權利,可享健保、退休金和失業補助。娼妓可依法組工會,亦可向不付錢的客戶採取法律行動。


為了獲得法律承認,娼妓必須納稅,政府正期待天降橫財-據官方估計,德國的四十萬娼妓每年賺進約六十億美元,每天服務約一百萬名顧客。

在新法律的要求下,柏林頂級妓院「葩絲特咖啡廳」已開始進行勞資合約談判:管理部門提供六百歐元(約五百四十八美元)的基本薪水,每週工作約四十小時,外加每名顧客「利潤分享」四十歐元(卅六美元)。一名自稱「賈桂琳」的女人表示,她們這行的大多屬兼差性質,喜歡自由工時,不願一週固定做滿四十小時。

如同許多歐洲政府一樣,德國終於正視社會病態無法根除,改而承認其存在並加強管理規範,如此反可將潛在傷害降至最低。但政府卻發現,要取得賣淫業的合作絕非易事。

柏林「西德拉」娼妓諮詢中心的佩奇說:「新法出現之前,一般的態度是:『要是我沒權利,為什麼應該納稅?』」

除非賦稅能夠換得當局打擊犯罪,否則妓院老闆絕少有動機去正式雇用娼妓,因為如此做會減少營收-妓院必須向德國慷慨的健保、退休金及其他社會服務體系大幅納貢,相當於約五○%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