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離婚 捨豪宅換自由

2010-7-13

賈靜雯頂著俐落短髮出庭,對於離婚生效不發一語,在大批媒體的採訪下眼眶微微泛紅。

記者劉志原、陳慧貞/台北報導

 

賈靜雯、孫志浩離婚官司昨天在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開庭,雙方當庭簽字離婚,賈靜雯同意將上海房產產權一半(2100萬)歸還孫家,孫志浩放棄分配賈靜雯剩餘財產2600萬(含500萬稅金),賈靜雯正式從孫太太恢復成賈小姐,這宗離婚官司共耗時15個月、從台灣打到美國,再從美國打回台灣;雙方醜聞全攤在陽光下,兩敗俱傷下結束4年多風雨婚姻。

3度火爆爭執 孫疑飆髒話

賈靜雯頂著新剪的俐落短髮,昨早8點半就抵達法庭,隨後9點孫志浩和孫家父母也到達,雙方雖曾是「一家人」,但昨天彼此毫無互動,連眼神也沒交會,等同陌生人。

法庭外可聽見賈靜雯、孫志浩2人在法庭內3度火爆爭執,儘管家事案件不公開審理,但爭吵聲之大已傳到法庭外,庭外聽到賈靜雯怒斥孫說:「如果尊重我,就不會坐在這裡。」另還聽到孫志浩疑似飆罵髒話,但孫的律師否認,賈的律師則稱:「不予置評。」

賈棄豪宅產權 孫捨剩餘財產

庭上,孫志浩原本要求賈靜雯將夫家婚前幫她付稅金的500萬歸還,賈靜雯說:「500萬是要給我的啊!」最後賈靜雯同意將婚前2人共有的上海房產權二分之一(2100萬)歸還給孫家,孫志浩委任律師張迺良表示:「她(賈靜雯)把二分之一還給我們就好了,那500萬,其他聘金36萬、百萬珠寶,我們通通送給她,通通不要了。」

此外,賈孫2人還在庭內就女兒梧桐妹部分爭辯,孫志浩因公無法留在台灣提出想帶梧桐妹到上海,遭到賈靜雯反對而大怒,他說:「當爸爸的,總可以帶女兒出去吧,我會帶她去南美、埃及,但女兒不會因此消失。」

離婚 賈含淚孫火氣大

2人離婚昨天正式生效,賈靜雯步出法庭眼眶泛紅,看見大批媒體,低頭不語,但孫志浩火氣似乎比較大,眼看媒體包圍,口氣不佳:「留給愛發言的人去講吧!」隨後他去幼稚園看梧桐妹,陪女兒聊天解悶,待了20幾分鐘才離去。至於女兒監護權,要待社會局訪視後,再由法官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