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變性人生子登記 認定「非婚生子女」

2010-1-11

〔編譯鄭曉蘭/綜合報導〕日本兵庫縣一名因性認同障礙,依法將戶籍性別從「女」改成「男」的「丈夫」,藉由第三者精子所產下的男嬰,遭日本法務省認定為「非嫡出子(非婚生子女)」。此一官方見解引發違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等批判,日後恐將招致更多爭議。

日本於二○○四年通過特例法,允許性認同障礙者選擇戶籍上的「男」、「女」標註。兵庫縣一名二十七歲女性於二○○八年依法更改戶籍性別後,與另一名女性結婚。丈夫後來接受胞弟提供精子,讓妻子進行體內受精,於去年底產下一名男嬰。

不過,當夫妻倆為孩子辦理戶籍登記時,市公所以丈夫曾變更戶籍性別為由,「保留受理」,並在法務省見解出爐後,通知該名丈夫辦理「非嫡出子」登記。若孩子身分確定為「非嫡出子」,戶籍上的父親欄位將保留空白,等同父不詳。

雖然官方對此問題說明「遺傳上確認並無父子關係」,然而不僅止於性認同障礙者,日本目前也有許多不孕丈夫採用第三者精子,讓配偶進行人工授精,在此情況下所出生的孩子都能受理成為「嫡出子」。法務省的見解等於宣示,即便同樣是人工授精出生、遺傳上並無父子關係的新生兒,父親是先天男性與後天經過戶籍變更男性,兩者對應有所區別。

上述兵庫縣丈夫忿忿不平地說:「法律允許我以男性身分結婚,卻剝奪我為人父的權利,這種做法實在匪夷所思。」他還表示,如果無法得到滿意答覆,將對家庭法院提出不服。早稻田大學家族法教授棚村政行也指出,「民法並未規定『丈夫』須為天生男性,特例法也沒有設下相關規定。官方沒有理由對性障礙認同者例外處理」。

截至去年三月為止,日本共有一千四百六十八名男女辦理戶籍性別變更。學者警告在配套法律不周全的情況下,各地很可能出現越來越多類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