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卓亞雄、鄭朝陽、梁玉芳】
在殷琪辦公室最溫暖的角落,有她兩名女兒送給媽媽的勞作:亮藍加黃斑點的小蛇和站立的紙鳶;還有一幀笑顏滿盈的小女孩合影。
在眾多屬於殷琪的「傳奇」裡,「不婚生女」是那個保守年代裡震撼度最強的一項。少有人像她有勇氣可以如此從容地將婚姻與生子分開進行:在結束兩段婚姻之後,她決定生下屬於自己的小孩。
現今十三歲與十一歲的兩名女兒,是殷琪極大的安慰;她們是殷琪對父親殷之浩的承諾。
那時候殷之浩已病重,在美國的病榻上,父親對他摯愛的小女兒殷琪說,他心裡有兩件事放不下,一件是他沒有孫子。殷琪說,「我爽快地告訴父親:『我幫你生一個,孩子一定姓殷。』父親笑了。」
另一件牽掛的事,他告訴殷琪:「你沒有自己的家。」
那時四十歲的殷琪已離過兩次婚,父親擔心她。殷琪在訪談中解釋:「我一直很能獨處,而且家的定義可以很廣。」她極看重朋友,那也是「家」,她還有兄姊母親哩。
但那時她安慰父親:「等我生了孩子,不就有自己的家了嗎?」
「我很任性、善變,我父親非常了解我,他知道我是認真的。」父親笑了,很溫暖的笑容,「我要讓父親知道:不要擔心我。」
那時她有男朋友,所以一切就這樣發生了。
「我很知道我在做什麼。」從此她卻成了輿論中「未婚生子」的「典範」,殷琪說那絕非她的本意。她說要當「無婚單親媽媽」有兩個條件:「第一,妳要有獨立的經濟能力;第二,妳足以堅強到承受社會各種刻板印象的干擾。這兩樣,我都可以。」
生命流轉。1994年四月殷之浩病逝,1995年三月,殷琪的大女兒出生。
「生命是這樣,」殷琪說,「我看到女兒的第一眼,馬上知道:她不屬於我,她是一個獨立的人。」殷琪決定給這個小人兒完全的自由和尊重,就像當年父親給她的。
「我不會說我的生命因為她們而更完整,因為我不能把我的個人需求架在她們身上,那太自私。」她非常感謝兩個女兒,「教了我許多:我可以自我、可以任性,但對兩個小人兒的責任是那麼真實。事業,我可以率性說不幹了;對她們,不能。這是永遠剪不斷的了。」
【2009-01-01/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