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摘要
一、在台灣,每四小時就有一人死於口腔癌,男性罹病比率較高。相較於男性常見的十大癌症,口腔癌的發生率和死亡率是歷年來上升最快的,嚴重危害男性健康,而嚼食檳榔是造成罹病的主要原因。
二、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近年已推動衛教宣導與口腔篩檢來防治口腔癌,但實質成效有限,檳榔消費量與口腔癌發生率仍呈現大幅上升趨勢。2008年全台種植面積第一的果品作物是檳榔,佔總果品種植面積約四分之一強(23%),年產值高達86億5000多萬元。
三、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與學者的建議,政府開徵「檳榔捐」可以有效抑制檳榔銷售量,進而達到口腔癌防治的具體效果。
四、開徵「檳榔捐」時,政府應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並克服技術上的障礙,包括研提法源依據、整合跨部會資源、確定徵收對象與消弭政治操作等措施。
貳、背景說明
一、嚼食檳榔是造成口腔癌的主要原因
口腔細胞因為轉型與癌化而形成口腔癌。醫學研究發現,台灣的口腔癌發生率與嚼食檳榔具有高度相關,88%的患者有嚼食檳榔的習慣,且嚼食檳榔者罹患口腔癌的機率是常人的28倍。研究已經證實檳榔中的檳榔鹼、夾入的荖花與荖藤具有致癌性,而添加的石灰則會損傷口腔黏膜並刺激發炎,進而誘發腫瘤的生成。另外,台灣地區男性嚼食檳榔的情形十分普遍,根據國民健康局的統計,每10位男性中就有1.6人(16%)嚼食檳榔,其中以25到44歲男性嚼食檳榔的比率率最高,達21.6%,平均於22歲開始嚼食。
二、在台灣,每四小時就有一人死於口腔癌,嚴重危害男性健康
口腔癌好發於25到44歲的青壯年男性,平均死亡年齡為55歲,較其他癌症罹病年齡10歲以上。根據衛生署癌症登記小組的統計,口腔癌的發生率(每十萬人口)由1995年的1,866人增加為2006年的5,377人,成長率為188%。另外衛生署統計室的死因統計指出,2008年有2,218人因為口腔癌而死亡,即每四小時有一人死於口腔癌。1986年每十萬人口之口腔癌死亡率為3人,是十大癌症死因之第八名(男性十大癌症死因之第六名),而2008年則躍升為7.8人,是十大癌症死因之第五名(男性十大癌症死因之第四名)。相較於男性常見的十大癌症,口腔癌的發生率和死亡率是歷年來上升最快的,因此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將口腔癌列為男性癌症防治的重點項目之一。
參、口腔癌防治與檳榔防治工作
由於口腔癌嚴重危害國人健康,為了推動防治工作,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近年來積極進行預防民眾嚼食檳榔之衛教宣導,並委託各縣市之衛生所和醫療機構推動職場與社區之戒嚼檳榔計畫及提供口腔癌篩檢服務。但是實質成效有限,因為檳榔消費量與口腔癌發生率依然呈現大幅上升的趨勢。根據農委會統計,2008年全台種植面積第一大的果品作物,不是芒果、鳳梨、荔枝或香蕉,而是檳榔!全台種植面積超過5萬公頃,佔總果品種植面積約四分之一強(23%),年產量約14萬公噸,年產值高達86億5000多萬元。
為了推動檳榔防制,衛生署分別在2004年與2006年委託中國醫藥大學進行「探討課徵檳榔健康捐與檳榔管理可行方案研究」與「由健康耗損層面談檳榔健康捐合理稅額計畫」。2004年的委託研究指出,根據推估參數的設定,每顆檳榔的健康捐,高推估為0.74元,中推估為0.22元,課徵檳榔捐增加稅收的同時,還可以降低檳榔消費與節省醫療費用。2006年的委託研究指出,每顆檳榔的健康捐推估為0.1元及0.22元,課徵檳榔捐增加稅收的同時,還可以降低檳榔消費、增加健康狀態與節省醫療費用。
今年10月上旬,衛生署長楊志良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進行H1N1新型流感防疫報告時,立委林鴻池質詢開徵檳榔捐的可行性,楊署長當時表示必須解決技術層面的問題才能徵檳榔捐,現階段以衛教宣導勸戒嚼食檳榔及推動口腔癌篩檢服務為主要重點工作項目。
肆、開徵檳榔捐之技術面問題
檳榔產業的發展涉及經濟、環保、農產、健康等層面,開徵檳榔捐所面臨的技術面問題說明如下:
一、缺乏法源:政府可以依據菸酒稅法課徵菸酒稅,並配合全民健康保險法開徵健康福利捐。但是目前對於檳榔而言,沒有相關的法源依據加以課稅。有專家建議訂定「檳榔健康捐徵收條例」與「檳榔危害防治法」等法令,並配合全民健康保險法,則未來開徵稅務於法有據。
二、涉及跨部會資源整合:開徵檳榔捐涉及經濟、衛生、農業等跨部門的資源整合與分工,其中相關資訊的串連尤為重要,各部門的通力合作是檳榔捐能成功課徵的重要關鍵要素。
三、徵收對象:檳榔的產銷過程為檳榔農種植檳榔並販賣給產地的批發販運商,再由產地的批發販運商賣給各地區的檳榔攤。由於產銷過程與銷售單位目前無相關法源加以管理,因此政府無法確切掌握各項銷售資訊,現行要針對檳榔課徵營業稅已是困難重重,如再加徵檳榔捐將面臨更大的技術問題與執行成本。
四、政治操作:嚼食檳榔是台灣的在地文化,嚼食檳榔的族群多屬於從事農業、建築業、製造業、運輸業的勞動人口,並集中於中南部縣市。在台灣現行的政治氛圍下,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容易被有心人士操作為政治議題,並造成民眾的誤解與反彈,致使推動檳榔捐之課徵受到強大的阻力。
伍、政策建議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曾建議以「課稅」的方式可以有效的抑制對人體造成危害與成癮性的劣價財(Demerit goods)。就目前台灣而言,檳榔就屬於劣價財的一種,它所造成的生命損失、醫療費用、國土保育等外部成本,並未反映在檳榔的市場價格。因此,如果依學者研究中建議,將部分外部成本以開徵檳榔捐的方式內化,相信可以有效抑制檳榔銷售量,進而達到檳榔防制與口腔癌防治的具體效果。
要課徵檳榔捐,正如楊署長所言,必須克服技術上的問題。目前各界對於檳榔捐的課徵方式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包括對檳榔攤、批發販運商,或是檳榔農課徵都各有擁護者,且各有執行上的優缺點。如從源頭的檳榔農課稅,雖然看似可行,但必須顧及廣大農民的利益,並防範走私檳榔而影響農民生計;若對於檳榔攤課徵,則目前還未納入管理,因此有技術上的困難;如對批發販運商課徵,則大盤商會將貨物快速轉賣給檳榔攤而形成變相的逃漏稅,且不易追查。筆者在此有個不成熟的建議,還未被社會討論,或許可以比照垃圾袋隨袋徵收的方式,規定檳榔攤必須使用特定的盒子與袋子裝盛檳榔,才能進行販售。此方法或許可以提供政府單位參考。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