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2002/09/18 14:20 東森新聞/綜合報導
檳榔西施依規定不得露點露毛,那麼若無毛可露呢?新竹有一位檳榔西施很天才,她想,既然不准我露毛,不如剔乾淨,就不算露毛了吧?所以,她依然穿得很火辣,並且已將下體的陰毛剔掉。不過警方不買帳,還是依社維法裁處罰款6000元。
桃園縣政府本月決定對檳榔西施採取重罰,規定不得露點露毛,新竹市警方早在8月間就已採取鐵腕,以照相蒐證勸導,二次之後再開單告發,而且規定不得露點露毛。
不過,很有趣的是,今天有媒體報導,一名在省道台一線竹苗交界附近的檳榔西施,兩年內已有多次被不同單位警方開單告發,日前卻忽發奇想,不但穿著依然火辣,上身著鏤空的胸罩,兩點清晰可見。
此外,這名林姓檳榔西施,下半身著透明薄紗,並且將自己下體的陰毛剔掉,不過,也不知警員是眼尖還是眼拙,依然開單告發。警方指出,即使這名檳榔西施沒有露毛,但還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依法予以裁罰六千元, 警方也呼籲檳榔西施不要遊走法律邊緣,以免觸法。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tw/2002/09/18/350-13530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