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常來勸 自律…不得不

2002.10.15  中時晚報 蘇守華/桃園報導

桃園縣今日起強力取締違規檳榔西施攤,指標性作用受到全國矚目,因此為能確保執行成效,各地警方均由分局長親自逐家勸導、告誡,有「違規之虞」的檳榔攤更成為重點掃蕩目標,業者雖叫苦不迭,初期仍只好全面配合縣府的管理規定,並呼籲執法應針對穿著暴露的違規檳榔西施,而非變相打壓全體檳榔業。

桃園縣政府自從發佈取締檳榔西施「三不(不露胸、肚、臀)政策」後,責令相關的交通、清潔衛生及稅捐等主管機關,全力配合督導業者澈底合法化經營。

警方雖非檳榔西施主管機關,仍負起約束管制檳榔西施攤先頭部隊之責,各地警察分局長莫不親自上陣督導,過去一個月來的宣導期,警方全面查訪每家檳榔攤,對有違規之虞的檳榔西施攤,更是三天兩頭就上門告誡一次。

到了限期執行取締前夕,各地警方均再次採取強硬告誡手段,由分局長邀集業者座談,甚至在尚未配合的檳榔攤前後道路設點路檢,讓業者感受空前未有的壓力,最後大都主動配合縣府要求的相關規定。

面對警方強力宣導,以及有關機關分別從交通的取締路霸及違規霓虹市招、是否合乎衛生要求、有照營業等配套「修理」措施,多數檳榔業者均抱怨不已且忿忿不平。

桃園縣檳榔業協會祕書長彭天樂表示,業者站在合法經營立場,並不願意成為政府機關的注意焦點,因此願意配合三不露管理規定,甚至樂觀其成,只擔心取締是否能夠持續。

難道被視為違規的霓虹招牌、路霸佔用騎樓地營業、無照營業的只有檳榔業嗎?其他如酒店大型霓虹招牌不違規嗎?市場攤販沒有影響交通嗎?為何專挑檳榔業的毛病,是否符合執法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