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浩然「一戰一世紀」 WW1 Centennial 第一次世界大戰

【豬花】
一百多年前,數十萬華南婦女受誘被拐到海外,她們被冠以“豬花”之名,身世命運湮沒在亂世風塵之中。
被掠賣出洋的“豬花”:比“豬仔”更悲慘
近代中國之恥辱,不僅在廟堂之上,更在江湖之遠。談判桌前,權臣折衝失當,擔心的是前途難保或遺臭後世。但在華南沿海,成千上萬的底層勞力由於國門失守、朝廷無能,被遠販海外,生死未卜,還被安上了一個侮辱性的名字——“豬仔”。
在舊時的廣東方言中,“花”是對女性的謔稱,如一村最美者為“村花”,娼妓被叫做“花姐”,煙館女招待被稱為“煙花”。與“豬仔”相對應,那些在苦力貿易中被掠賣出洋的女子,則被叫做“豬花”。
與“豬仔”相比,“豬花”可謂鮮為人知。近年,隨著華工史研究的深入,“豬花”的血淚史漸漸浮現出來。事實上,“豬花”的社會地位和生活境況,往往比“豬仔”還要低賤、淒慘和可憐。
1863年,新加坡某華人會黨曾訂購500個“豬花”。自1852年至1873年之間,舊金山協義堂竟先後販賣了6000個“豬花”,獲利20萬美元。為了讓被拐女性順利入境,人販子將年幼者登記為兒童,故意忽略其性別以逃避檢查,年紀稍長者則喬裝成男子或印第安人,為達目的花樣百出。煞費苦心的背後,他們的利潤不菲,根據1865年秘魯卡亞俄販賣中國女子的記錄,當時每個“豬花”售價800索爾,在人手緊缺時期的精壯勞力才售價1000索爾,兩廂對比,這已經是很高的要價了。
據吳鳳斌的《契約華工史》記載,我國明清兩代都實行閉關禁海政策,嚴禁婦女出海。 1614年,明朝禁止新舊洋商收買中國女子,否則治罪。清朝前期也嚴禁洋人販賣子女。
但到了十九世紀五十年代,由於大批“豬仔”被販賣出洋,一些洋人擔心如無“豬花”,“豬仔”貿易也會停止,高額的利潤就無法獲得。為此,他們想盡辦法要使“豬仔”長期束縛在他們的種植園或礦山里,誘使“豬花”一同出洋。辦法是給“豬仔”提供一筆錢去購買女子,結為夫婦。
後來,這一切就變成了擄掠和拐賣。羅晃潮在《“豬花”淺論》中考證,當時“豬花”主要來自如下幾個方面:
其一,以綁架或引誘手段強賣或拐騙的女子。 1853年,在香港只花40大洋就可買到一個10歲至15歲的女孩。隨著需求的增加,專業人販子集團——“協義堂”也於1852年應運而生,並在廣州大量拐買女性至舊金山。首批600人,每人買價50大洋,在美國以1000大洋高價賣出。據《舊金山晚報》估計,從1852年至1873年,“協義堂”販賣女子6000名,獲利至少20萬大洋。
其二,自願出洋為娼者。據方雄普的《華僑婦女舊聞錄》記載,1854年,名妓阿彩從舊金山“賺錢”返回香港,到處炫耀她得到的財富,並以此為誘餌,引誘三四十個青年婦女隨她到加利福尼亞賣淫,阿彩成為老鴇。
此外,還有因家貧或遭不幸而被賣身出洋的少女和幼女;原本是奴婢而被輾轉賣出洋者;以收養女或納妾之名而直接被賣出洋者;以及不甘受窮或受辱的年輕寡婦。
范若蘭在《允許與嚴禁:閩粵地方對婦女出洋的反應(1860-1949年)》中說,閩粵等地重男輕女,買賣婦女早就有之,加上海禁大開,中國政府無權管轄的香港和澳門,“豬仔館”和“豬花館”林立,無知民婦和貪圖富貴的市井女子極易被拐騙。
在陳為仁《苦力貿易——拐騙擄掠華工的罪惡勾當》記載中,踏上航程的“豬花”的境遇與黑奴差不多。 1854年,以英國人柏頓為船長的“英格伍德號”從寧波開往澳門。船上有47個被拐賣的女孩子,年齡最大的僅8歲。
葡萄牙人販子馬丁內茲把她們塞入長約9英尺(約2.7米)左右,寬不過6英尺(約1.8米)的小船艙。孩子們連伸開腿坐下的地方都沒有,只能蜷縮著擠在一起。排泄物、嘔吐物充溢其間,惡臭令人窒息,女孩子們渾身骯髒,身上生了癬疥、膿瘡,加上滿身跳蚤,癢痛難熬,一個個蓬頭垢面,面如死灰,痛苦地呻吟著,還免不了被毒打折磨。 。為防止船艙透出惡臭氣味,人販子全然不管這些女孩子的死活,竟把船艙間的縫隙封堵起來。
馬丁內茲用皮鞭拼命抽打一個小女孩,孩子仇恨地說:“我落到你手裡反正是死,與其以後受罪,我還不如現在就死。”此船在廈門停泊時,被船上一名好心的中國船夫告官了,這些女孩子幸運地被搭救。
馬丁內茲曾明白地告訴別人,這些“豬花”一運到澳門,駐在那裡的西班牙領事自會從他手裡接過去,他轉手之間就可從女童身上賺到1600多銀元。而受僱於他的英國船長柏頓,也會獲得高額的賺頭。
這些“豬花”到達舊金山後就如同奴隸一樣被拍賣。除少數被有錢人買去當妾或奴婢外,其餘都賣到妓院裡。
麥美玲、遲進之的《金山路漫漫》一書說,1870年時,僅舊金山,唐人街上就有妓院159家。劉伯驥在《美國華僑史》中說,據美國方面的記載,1870年時全美有中國人約三四萬人,其中婦女僅2000餘人。這2000餘名婦女當中,除了100餘人為眷屬之外,其餘1500至2000人均為妓女。
也有“豬花”誓死不願為娼的,她們或吞鴉片或投海自盡。據張錯的《黃金淚》記載,美國內華達州銀礦的一位“豬花”,不堪妓院凌辱,逃往山野,暴露在風雪中,雙足凍僵,肉隨骨流下,被抓回,送入醫院,鋸去雙足,傷口雖然不久癒合,但她痛不欲生,不肯服藥,絕食求死。
據傅訓成的《傅雲龍日記》載,廣東南海小腳姑娘白貞烈,被拐賣到舊金山,受百般虐待折磨,逼迫其為娼,這個弱女子誓死不從,上吊自殺。 1888年5月7日,清朝使節傅雲龍到達舊金山,聽說此事特地拜祭了白貞烈之墓,並為其墓撰文勒石紀念,表彰其貞烈氣節。傅雲龍在日記中記載了白貞烈的悲慘遭遇,及其去世後“豬花”們常來掃墓的情況,深表同情。
白貞烈只是無數“豬花”悲慘命運的縮影。而日本學者可兒弘明的《“豬花”——被販賣海外的婦女》,更是從香港保良局的檔案文書中,挖掘出大量被拐“豬花”的記錄、口述筆錄,及鄰居親戚和人販子的口供,寫成了一部“豬花”血淚史。
文字來源:#殖民地不平事
參考資料 :
《金山路漫漫》《黃金淚》《華工出囯史料彙編·第六輯 拉丁美洲華工》《人民網》《苦力貿易》
來源 : 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