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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Sean
現在你知道了,美國政府花了那麼多錢、關了那麼多人,毒品問題仍沒有解決,
那應該怎麼辦?LEAP的建議如下:
1、將毒品=娛樂藥物合法化;
將毒品合法化?那不就大家都開始吸毒了嗎?
大部分對毒品問題沒有概念的人,直觀上都會這麼想,
然而,以美國來說,在1914年以前,美國的毒品「問題」根本不嚴重,
前面提到的哈里森反毒法案,本來就不是「因應」毒品問題而生的,
就像伊拉克戰爭,那是美國政府為了政治利益而創造的議題,
如Jack Cole的說明,毒品問題是在美國政府介入後才加重的,
也因此現在任何想解決毒品問題的人,其實等於在幫美國政府收這爛攤子,
這爛攤子要怎麼收呢?荷蘭的例子非常值得借鏡,
眾所皆知,大麻在荷蘭可以合法販售與使用,任何成年人都能輕易地取得大麻,
然而,各種指標都顯示荷蘭人吸食大麻的比例低於美國,以2001年來說,
曾吸食大麻的人口比例,美國是36.9%,荷蘭只有17%,
上個月有吸食大麻的人口比例,美國是5.4%,荷蘭只有3%,
既然荷蘭的大麻是合法的,他們自然不用像美國逮捕那麼多買賣大麻的人,
2002年,每10萬人的監禁比率,美國是704人,荷蘭是100人,不到美國的1/7!
荷蘭的毒品相關執法成本也比較低,以1998年來說,
國民付出的平均毒品相關執法成本,美國是379美元,荷蘭是223美元,
檢視1999到2001年的每10萬人謀殺比率,美國是5.56人,荷蘭是1.52人,
足見美國的謀殺問題比荷蘭嚴重得多,
這當然不是說「大麻合法化」跟「減少謀殺案」有絕對的因果關係,
然而這已足以戳破「合法化毒品將造成治安敗壞」的迷思,
而為什麼荷蘭的毒品問題遠比美國來的輕?影響的因素當然很多,
不過荷蘭政府官員的意見在此非常有啟發性,
荷蘭政府官員表示,毒品問題在荷蘭不被視為犯罪問題,而被視為健康問題,
當吸毒者不被視為罪犯與敵人,許多更合理有效的做法就出現了,
荷蘭政府的態度,讓「毒品」不再被美化、神化、禁忌化,
以荷蘭政府官員的話來說,「讓大麻顯得無聊」--這就是荷蘭跟美國的差別!
對美國以至於大部分禁止大麻的國家來說,
大麻有許多「神秘」的意義,也能代表挑戰禁忌的樂趣,
然而對荷蘭人來說,成年了就可以合法買賣的大麻就像香菸或酒那樣稀疏平常,
因為稀疏平常,許多人反而沒甚麼興趣去嘗試了,
而關於大麻的迷思,還包括「大麻合法化的話容易讓其他毒品氾濫加重」,
再次,事實證明這純粹是幻想,
上述資料顯示,曾吸食海洛因的人口比例,美國是1.4%,荷蘭是0.4%,
要談「反毒」成效,滿口戰爭的美國可說徹底失敗,溫和的何蘭反而成效顯著!
2、政府應進口或自行製造娛樂藥物、建立標準並控制其品質;
在娛樂藥物合法化後,LEAP建議政府介入主導娛樂藥物的進口與產製,
並建立標準進而控管品質,如此將能讓用藥過量的問題大幅降低,
這脈絡類似於「酒類合法化後,禁酒時期的黑市低品質假酒將大幅減少」,
眾所皆知,酒喝多了會亂性、會出車禍、甚至酒精中毒而腦部受損,
然而只要謹慎只用,酒並沒有甚麼危害,
更重要的是,你在絕大多數通路購買到的絕大多數酒類商品都非常安全,
你打開一罐標示酒精含量為4.5%的啤酒而實際上有45%酒精的機率幾乎是零,
而只要娛樂藥物合法化,品質被控管,其將比現在的黑市產品更安全,
另外,「毒品」不只能成為娛樂藥物,也能成為其他醫療用品,
大麻本身就是很好的止痛劑,
而鴉片經過改良也能讓許多癌症或重傷患者受益,
目前美國政府基於反毒政策,時常強迫其他國家摧毀鴉片田,
這樣的行動不但偽善--中情局就會靠販毒來資助友好的游擊隊--而且無益,
如果能將那些鴉片合法地商用化,不但能讓當地的農民獲得收入,
也能產製更多止痛劑供醫療之用,何樂而不為?
3、控管娛樂藥物的販售與流通、加以課稅、甚至免費提供;
禁酒時期,黑幫爭奪私酒利益的火拼讓警察疲於奔命,賄賂與貪瀆也非常嚴重,
酒類合法化後,這樣的情形大幅改善,政府也因此獲得了稅收,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娛樂藥物,
在娛樂藥物合法化後,政府不但能省下大批的緝毒預算,
還能在娛樂藥物的販售上取得稅收,
至於海洛因等效力較高的藥物,可由醫師等專業人士控管提供,
甚至,如果純粹為了改善成癮問題,在穩定的環境中免費提供也是可行的選項!
舉例來說,目前治療海洛因毒癮的方法,是讓毒癮患者服用美沙酮methadone,
確實有不少人因此克服了海洛因毒癮,
問題是,美沙酮本身也需要長期服用,停止服用後,癮頭復發的例子非常多,
這種所謂的戒毒根本就是將海洛因癮置換成美沙酮癮而已!
相反地,如果控制用量--就像適量喝酒--海洛因其實是相當安全的藥物,
配合上面提到的品質控制,這代表用海洛因本身就可改善海洛因問題!
瑞士、荷蘭、德國、丹麥都有用過類似的方法,
以瑞士為例,其在配有社工的診所中提供免費的海洛因,每人每天可注射3次,
安全的環境、乾淨的針頭、熱心的社工,
不但大幅減低了共用針頭的感染問題,也讓更多的毒癮患者成功戒毒,
到了2006年,瑞士的海洛因使用者已降低了82%,
類似的措施在荷蘭也有顯著的成效,
近年葡萄牙對少量毒品持有的合法化,也成功改善了愛滋病感染的問題!
由此可見,相較於把所有人當罪犯的反毒戰爭,
娛樂藥物合法化、配合政府控管與輔導,絕對是較合理又有效的「反毒」方案!
4、將稅收以及從反毒戰爭中省下來的經費拿來進行教育與輔導;
根據哈佛大學2008年的研究,
若娛樂藥物能合法化並加以課稅,美國政府每年將增加768億美元的稅收,
再加上停止反毒戰爭所能節省的經費--目前是每年21億美元的預算!
光是從這些錢中取出一小部分,就能進行很多有益的事情,
無論是透過教育讓更多青少年了解娛樂藥物的作用、安全的使用方式與風險,
還是輔導並協助有毒癮者改善自己的生活,
絕對強過將無害的人關進監牢、讓人死於幫派火拼、或害人莫名被徵收財產!
更有甚者,就像所有的產品,娛樂藥物也可以被改良地更安全,
在娛樂藥品合法化之後,政府與民間組織都能研發更新、更好、更無害的產品,
讓人在追求快感之餘、也能兼顧安全,這不就是現代文明的優越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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