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不能合理化「手段」

聯合晚報社論

「天啊!」這樣的人獸交圖片竟然出現在教育部主管的台灣學術網路上。教育部官員震驚之餘,除了喊卡,亦函請中央大學對當事人何春蕤教授適當處置,還將提送教育部兩性平等委員會議處。

何教授長期主持中大性/別研究室,闡揚情慾解放,推動兩性平等不遺餘力,雖歷經多次極具爭議的論辯事件,都不像這次嚴重踢到鐵板。以語出驚人的姿態,鼓勵男女「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從女權立場、以左派觀點強化情色研究的學術自主和自由;甚至挺身而出為性工作者的工作權聲援,為性產業的獲得正視打拚。何教授無論對女性主義教育、對兩性平等扎根,一直都站在尖端的浪頭上。但這次會不會反被巨浪吞噬呢?

「動物戀」確實存在,也是有待研究的社會現象,何教授在張貼網頁上聲明了不鼓勵違法行為,站在學術研究立場,既有明確告知,似乎研究的自主和自由已不容侵犯。然而,學術研究的社會責任恐不止於此。就像某一家八卦周刊「附贈」璩美鳳性愛光碟引起爭議一樣,新聞報導固然符合民眾知的權利,但附贈光碟則是明確侵犯個人權利。同樣,當網頁上毫不遮掩,赤裸裸呈現人獸交影像圖片,難道就不用負社會和法律責任?

可見,問題癥結不在學術研究自由與否,而在表達方式、表述形式是否自我克制。當手段逾越了法律規範,再怎樣崇高理想的目的,也不能為其可能的誤導合理化。教育部官員乃至社會大眾的驚愕,關鍵即在此。何教授應該可以就此做一些反省。至於要趁此機會,讓衛道人士反撲則大可不必。畢竟,性的禁忌和突破,是多年來台灣社會進步的指標之一,只能前進,不可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