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讀書.讓書自由」演講內容 ◎ 朱天心(作家) 整理/trini
◇ 十二歲讀「羅莉塔」
其實這個分級制一開始訊息出來的時候,我最被衝擊到的是作為一個讀者的身份。天哪!以後閱讀在這樣的一個制度之下,會變成什麼樣子?因為,也許大家會想說,你離開那個限制級的十八歲已經好久了,所以應該照理不會衝擊到你的閱讀自由,沒錯,但這也是我現在最在意的,有這麼多超過十八歲好久的大人,他們都曾經在成長過程當中享受那種探險、冒險的閱讀世界裡,為什麼今天過了那個年紀以後,倒過頭來會毫不珍惜、毫不把自己當初這樣子的自由自在,準許下一代繼續是這樣子的方式。我為什麼會這樣講呢?我今天看活動是說,每個人要帶一個小標語和一本自己最喜歡的書,我找到的這個版本「羅莉塔」,我大概是在十二歲的時候讀,我覺得那時候讀的時候真覺得:天哪!我覺得,要是有一天我可以寫出那樣子的東西的話!有很多很多的書是隨著自己的成長或閱歷增長的種種,大概都會看了就丟,有些書會陪伴你一段時間而已,這本書我到現在這個年紀看,我還是會每隔幾年再拿出來看一次。因此,我也是會非常非常珍惜在我碰到的很多,當我去參加一些學校的文學獎評審工作的時候,我在文章裡頭看到非常非常優秀的小孩,我會把這本書在內的其他書會送給他當禮物。那我今天想在這裡特別證明說,我沒有做錯!這麼多年來給那麼多的小孩,包括我自己的小孩,強力推薦這樣子的書是沒有錯的。那我現在就會非常非常擔心,在這個分級制度之下,以後這個書,在十八歲以下的小孩可以有機會跟我一樣,在十二歲就看到,然後開了眼界,覺得這個世界何其大、何其值得你去過下去嗎?我不知道會不會是這個樣子?
◇ 新聞局侵入了不該侵入的領域
也許大家會說,會不會太憂慮了?畢竟,昨天我們的主管單位林佳龍已經說了會延緩,或是會把罰則、罰款的部分拿掉,可是我覺得他面對這件事情的時候,他完全沒有知道那個嚴重性,也完全沒有反省,他只是在技術性上把一些罰則、罰款取消,然後說審議單位要是夠優的話,其實還是可以執行的。他完全不知道他這麼一闖,是侵入了一個不該侵入的範圍,侵入了一個不該侵入的領域,是一件這麼嚴重的事情。
◇ 父母保守心情下的犧牲及損失
當然我自己作為同樣是父母,我還有很多朋友都有小孩在成長的年紀,我當然可以同情並且理解很多父母的那種保守心情,很怕小孩出了你的管制範圍以後,這個社會上到處都充滿了病毒,充滿了可以毒害你小孩的東西,我可以同情理解這樣子的父母。可是我也很想有機會在面對跟這些父母談的時候,包括各位、包括出版同業,其實有任何機會跟他面對的時候,其實我很想很想告訴他們:你知不知道在你這樣子的一個心情之下,會犧牲、會損失掉多少東西?我剛剛在來的路上,我就隨手立即可想的做了一個很簡單的整理,我是策略性的,不是選擇那些所謂爭議性的書,因為爭議性的書正好就是他們極力要打殺的。所以我提的是一些已經成為經典,很多甚至是學校老師會推薦學生讀的,你要知道像這樣子的作品要是在這樣一個粗暴的分級之下,可能都會十八歲以下的是小孩探索不到的,包括什麼呢?像「紅樓夢」裡面有寶玉初嚐雲雨情;像「水滸」不用講了,殺人放火;像魯迅的東西;像包括我們現在最常看到的所謂現代文學,像黃春名「看海的日子」;像我們現在的中文作家莫言的「紅高梁」和「檀香邢」也不可能了;像王楨和「玫瑰玫瑰我愛你」,我非常喜歡的一部作品,大概也會陣亡了;白先勇的「孽子」也不用講了。像李敖有一半作品也是不可能的,黃凡的話,最近還擺在書店的新書,他這麼重要的新書「大學之賊」,我看裡面的情節在我們這個標準之下也是不可能的。舞鶴…不用講大概全部吧;像駱以軍,我昨天晚上正好參加跟駱以軍的對談,跟黃錦樹,要是在這個標準之下,昨天的那場對談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十八歲以下沒有機會讀到駱以軍的東西,怎麼可能會有昨天那麼精采的一場談論,像我們大家最喜歡的邱妙津,像剛剛陳雪講的,其實我們都看不到了。我們再來看看國外的作品,雖然林佳龍昨天講了諾貝爾獎的作品除外,我不知道這是什麼一個標準?!所以也許馬奎斯的「百年孤寂」不在這,但他其他的作品大概也通不過這個標準;卡爾維諾的「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有同志情節;像米蘭昆德拉有好幾本書也是不可能的;像莎劇,莎士比亞劇;或是像徐四金的「香水」大概絕對不可能,愛可的「玫瑰的名字」,不要說我這本「羅莉塔」,或是D.H.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和很多很多。我知道明年國際書展會邀請他來的一位紐約的,我很喜歡的美國一位冷硬派犯罪小說作者勞倫斯布洛克,那我就不清楚,他明年會來,然後他所有的書是要擺在限制級嗎?或是很多出版工會是說進限制級的書太麻煩了,索性連限制級都不要,連限制級區都不要,因為這個分級太麻煩了。所以,我不曉得明年勞倫斯布洛克來的時候,會以為臺灣是哪樣子的國家?是百年前的國家還怎樣?我簡直不知道無法想像,那是不是要發聖經呢?聖經的啟示錄是多麼可怕!
◇ 臺灣出版史上的「林佳龍條款」
要是這些家長團體、教育團體知道說她們為了有一小部分的書不要給他小孩看到,而會損失掉這麼多的書的話,我不曉得她們會做何感想?所以,這才是說政府不可以介入,而是民間,包括業者也好、各位也好,去跟家長,我們要長時間的做各式各樣的,讓她們知道,這全部不是這麼簡單的,而且我會覺得很荒謬的是,我們把這個這麼重要的一個檢查創作自由、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的利器交給國家,想來就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這個國家機器、主管單位也許非常無知,也許非常有知,知道文學跟文字的力量,不管他是很無知還是很有知,你把這麼重要的一個重型武器交到他手裡,你不覺得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嗎?當然,我有些出版社的朋友,他們就很放心的覺得說,法通常這麼嚴的時候就執行不了,所以放心啦!只要熬過這個風頭,這個法就沒用了。但是,我一點都不覺得這樣就可以放心,因為這個言論何其熟悉,很像是沒有太久前的國民黨還在執政的時候,他在面對國內外質疑他的戒嚴法的時候,他常常也說,我們的戒嚴法其實只動用了百分之三,百分之九十七通常是不用的。那問題就是我們作為一般人,我們很害怕,這樣一個重型的武器有一天他要動用的時候怎麼辦?這是最可怕的,也就是會造成寒禪效應的地方,同樣的,我們也覺得對文學、對所有這一類的分類要是交給一個國家機器的話,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非常可怕的事情,所以今天我會很希望稍微想延伸一點說,當然我知道其實有內幕訊息是,出版社要去見林佳龍談是昨天,最後他們商討出一個策略,就是一個恐嚇的方式,也就是告訴他說:沒關係,你這個非要做的話也可以,可是我們出版史上會記著,就是叫做「林佳龍條款」。
◇ 給社運團體及大家的期許
我會感慨非常深的就是,其實今天臺灣來講的話,所有同情弱勢或社運團體會覺得自己人單勢薄,其實顧得了自己,能夠把自己的訴求主張大聲說出來被聆聽、說服別人的話就已經夠好了,實在是顧不到別的。可是我會非常期待,有時候我們自己同樣作為弱勢團體的時候,彼此之間的一個奧援,我們把他擺在一個脈絡上來看的時候,什麼樣的歷史情境的時候,會是想要對創作自由、閱讀自由來伸手的,我們不要舉太多,只舉三個,我很贊成那天韓良露的發言,現在在市面上都還看得到,都還算是新書,一本是「威瑪文化」,納粹前夕的威瑪文化;還有一本就是章詒和的「往事並不如煙」,談文革之前毛澤東主義的時候;還有一本是「在德黑蘭讀羅莉塔」,是何梅尼主義的時候,是在怎麼樣的一個歷史情境之下,國家機器開始要對創作自由、思想自由、閱讀自由來伸手,我們會走到那個地步嗎?我不知道!要是我們不做任何努力的話,我很悲觀的覺得是會有的,所以我才說,我們這些弱勢團體之間的奧援也是。我很想單挑一下勵馨的紀惠容,我不曉得為什麼她的發言會是非常非常的熟悉,像國民黨時代的婦聯會啊,婦工會的那樣,就是出來一副主流道德的面孔,完全去避而不談所有的社會問題,包括明天可能要聲援白米客炸彈的,其實那說帖說的非常清楚。可是她會把他只談暴力,就像是今天只談保護兒童。幸虧勵馨做了那麼久,長期我們都看到那麼久的努力,可是今天我們要很粗暴的講說,所謂救援雛妓也好,其實就是一個妨害風化嘛,就是一個色情行業嘛,就是妳們這些年輕女孩為了自己援交,為了買名牌自己自甘墮落去的,這樣子講好嗎?這樣子講對嗎?就是因為妳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覺得這些雛妓,這些種種背後就有結構性的問題,所以你才要站出來,才會做出聲援,今天妳為什麼會把這些社會問題單獨的切割成這麼一小塊,完全不管背後所有的結構性問題?我的意思就是,要是我們彼此社運團體之間,也許你無力去做一個結盟跟聲援,可是那個關心度是要在的,不然的話,在一個這麼有企圖心的國家權力不斷在伸向各個領域的時候,我們不時時吹哨,不時時吹打手犯規,不時時把他那個雙手給擋回去的時候,我覺得其實會很像是納粹前夕那樣子,就是一開始在抓吉普塞人,大家也不講話,因為覺得吉普塞人就是社會的垃圾嘛,邊緣沒有用的東西。然後開始在抓工運份子,大家就覺得,反正工運份子就是共產黨嘛,抓走就抓走了。然後,一路抓媒體,就覺得媒體本來就很討厭,就是像烏鴉一樣。再抓國會議員,國會裡重要的反對議員,像沈富雄啊,段宜康啊這種烏鴉型的,到最後大家都不講話,然後就動手動到猶太人,大家就覺得猶太人反正就很會做生意,就覺得無所謂,到最後,逼到你的時候,用不同的理由逼向你的社群的時候,你才要呼救,叫其他人來幫你的時候,該抓的已經抓走了,不敢說話的也已經不敢說話了。我們除了為我們自己的訴求大聲說出來以後,行有餘力也要聲援站在國家機器權力對面,或是被他欺壓之下的種種訴求。這也是我今天站在這個地方的理由,因為我很想、我很期待、我很希望,因為我們大家的努力,讓我們現在的小孩,可以跟我當年一樣在十二歲的時候就讀到「羅莉塔」,然後從此人生變的非常豐富、非常的不一樣。我要證明我做的是對的!我也希望下一代可以繼續享受這樣一個閱讀的自由。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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