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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Reset 的各界評論

在保護兒童與青少年之後
March 10, 2005
◎阿端(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發言人)

色情資訊的需求將永遠不會消失,定義色情的問題也將永遠困擾我們。法律在其保護主義之下,必當清楚明白任何一個民主社會的公民,皆不需要國家作為其思想的保姆,人民有足夠的理智判斷種種不同思想的好壞,並將擁有資訊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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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絲帶的勇氣—國際書展讀者行動小記
February 17, 2005
◎夏漪


「有什麼用呢?」也會有人這樣問,寧可將這份疑慮默默放在心裡,作不出聲的抗議。但是,一點聲音、一點行動是必須的,只有大聲將自己的想法說出來,才不會被當成為人操弄的民調數字。聯盟所辦的一次次現場活動,便是在提供我們這些沈默多數,一次又一次的發聲機會。當這樣的聲音越來越多,新的共識越來越強,便無從掩蓋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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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臺灣的出版品分級辦法

January 22, 2005
◎劉玉皙

邁入2005年的臺灣,卻讓人不知今夕何夕:在出版法廢止六年、報禁解除十七年之後,好似一覺回到解嚴前,言論自由又成了臺灣社會的一個話題,儼然是個攻防焦點。一切全導因於2004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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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亂倫」──關於思想禁書的國家(總是要)堅持
January 08, 2005
◎淫妲三代

而我們都尚未意識到真正的恐怖是:我們不可能跟媽媽辯論,我們不可能要求媽媽接受我們的理性分析,就像我們不可能開口對媽媽說「關於亂倫的想像與言論」可能也是沒有傷害的──而當具強悍意志的媽媽,勇氣十足地走向法治社會的中心點取消所有我們與之爭辯的空間與可能性的時候:當媽媽直接成為律法,「民主」一辭的最隱微的意思也便徹底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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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展焚書 誰要讀書?
January 04, 2005
◎何春蕤 (2005/01/04/中國時報)

焚書是以高度象徵暴力的手段把被焚的書妖魔化示眾。主辦單位怎能偏頗地藉焚書而污名「裸露」?這絕對是大錯特錯的性態度。我們不禁要問:什麼樣的恐怖國家和野蠻社會竟會在書展前焚書?什麼樣的愚蠢主辦單位會在推動大眾讀書買書的場合燒書?人民難道沒有權利選擇他們要看什麼書,不看什麼書,竟然還要勞動國家主動替他們淨化閱讀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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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記錄:唯有她們死去
January 04, 2005
◎Eiche

廣場上的風勢不強,堆在最上層的書刊偶爾被吹拂得書頁飄翻。身材姣好的人體在紙上擺著挑逗的姿勢,露出笑容,渾然不知即將降臨的慘烈命運。
「我能為妳們做什麼?」我低聲問。
「哦,幫我們拍照?」她們合唱般地回答我,歌聲甜美宛如人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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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智巨焰 焚書為祭:「2005年臺中世貿世界書展」火燒書刊倒行逆施
January 03, 2005
◎Eiche

在2005新年第一天早晨乾淨的冷空氣中,臺中世貿中心前的廣場中央,架起一道半人高的鐵絲網,圈著一堆散亂置放的書。仰頭一望就是鮮黃色的看板「2005臺中世界書展」,旗幟招搖,從入口處看進會場,裡面擺得整整齊齊都是書,光鮮亮麗等著被買,外頭地上的也都是書,蓬頭垢面堆成一堆,關在牢裡等著被活活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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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限制級」?—行政院新聞局推行出版品分級制度的暴力與迷霧
December 20, 2004
◎契絲(清華大學社會所研究生)

我發揮雞婆小公民的行動力動手寫信。而在新聞局的答覆裡,因為「逾越限制級」並非法律名詞,故未嚴謹定義,卻又將此延伸成為刑法二三五條所指涉的「猥褻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加以大力宣導,把一個並非經過嚴謹定義的非法律用語,當作官方宣導,是為了讓大眾瞭解、避免業者觸法。這樣玄妙的邏輯,並不是我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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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出版品「假」分級 「濫」立法
December 17, 2004
◎阿端 (2004/12/17/自由時報)

一個良好完善的分級制度的理想是自由,不是限制;是人權,不是濫行懲罰。分級制度應保障成年人有更大的閱讀空間,並提供指標作為家長選書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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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禁化問題作為一種政治問題
December 11, 2004
◎瓦礫

我們可以正確地指稱這次出版品分級事件所代表的是禁書政策的再現,是戒嚴時代的復辟,而造成時代的不進步甚或倒退云云。然而在對政府擴權與道德氾濫之疑慮背後,有必要對其手段加以進一步分析。任何與國家結盟之團體,都可能享有與今日「評議基金會」同樣的龐大權力。因此同樣的手法確有可能被再度使用,並在各領域達成依各種教條削弱人民自由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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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性分級,遺害臺灣
December 11, 2004
◎瓦礫

尤文多指出「分級制度」本身如何應當如何符合世界潮流,卻蓄意忽略其執行面上的問題重重,幾乎使新聞局所新通過之出版品分級辦法成為擾民惡法。其一是聯合壟斷的行為,其二是執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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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反假分級制度的公開聲明

December 10, 2004
◎ 《逗貓棒同人創作報》夕月

政府混亂的政策造成業界的恐慌,也因此直接衝擊讀者的閱讀權力。新聞局手上握著危險的屠刀,老神在在安慰可能待宰的業者「請大家不要恐慌」,不是很偽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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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孩子教育成面對異端思想沒有思辨能力的溫室花朵

December 10, 2004
◎老貓

文學、藝術和各種異端思想不斷在挑戰我們的偏見,我們應該勇於接受挑戰,直接在思想的戰場上面對各種偏見的衝擊,而不要規畫一個無菌的溫室,以為你珍愛的人一輩子都可以被完美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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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漫畫界的日子
December 10, 2004
◎ 黃志湧(亞太漫畫協會理事長)

漫畫既然是「創意文化」的一部份,又能影響許多人的價值觀;漫畫,也因為容易取得的,所以是社會上最常被攻擊批判的次文化產物。不止在日本、普遍認為某些犯罪率的提高甚至是犯罪手法都與漫畫有關;在韓國,前幾年仍然禁止漫畫中出現男女一起躺在綿被中及漫畫中的戰鬥是不能流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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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敲響言論自由的葬鐘?——「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合憲性之析論
December 08, 2004
◎鄭昱廷(執業律師)

分級辦法之所保護者係「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所限制者,除創作者之著作自由外,亦包括兒童及少年「知之權利」,分級辦法所造成對言論自由之戕害,已經超越了其所欲保護之所謂「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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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級下的桃色恐慌
December 08, 2004
◎夏漪

在此很明顯地出現了一道認知落差的裂痕。所謂的色情品(pornography),大致上指的是「花花公子」「閣樓雜誌」之屬,與內容涉及性愛的文學作品或任何文類(例如情色(erotic)作品、羅曼史小說(romance)等)實有所不同。新聞局所訂定的「限制級」判準,所指向者應是色情品,不該是普遍任何只要談到性行為的出版品皆成為限制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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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制度衝擊下的同人創作
December 07, 2004
◎Ami

以「延伸創作」這部分來說,從來也沒有合法過,算是觸犯著作權法。但為何動漫與同人誌的發源地日本不會刻意去禁止,反而開放同人誌販售會的集體販賣,還延燒到臺灣、韓國、香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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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惡法下的青少年
December 06, 2004
◎中央大學酷兒文化研究社

出版分級制度的立法將導致建構一個無性的社會,將性完全剔除於社會對話之外。政府要人民從什麼管道去獲得性知識,得到合理的性抒發呢?是否要從更為迂迴、壓抑的管道去知悉性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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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國家的反民主政策?由出版品分級制度談起
December 05, 2004
◎政小四

民主在當代語境下,似乎不再意謂著民有、民治、民享。如紀傑克所稱,今天的「民主」似乎就是:即使人民再怎麼樣地受操弄性語言所矇騙∕誘惑,選舉結束後,所有政治能動者都必須尊重選舉結果。臺灣的政治「民主」作為一種以操弄性選舉、煽情言論奴役麻痺人民的假民主,確然須以真民主以及真言論自由的箝制作為基礎:透過言論、出版自由的限縮以及隨之而來的風聲鶴唳自我言論檢查,人民可以受到更全面而深入的規訓;謊稱「民主」政治的「選舉結果政體」若再定期餵養人民以麻痺人心的妒恨的國族主義,就能夠保障自我的持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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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李葳的消失,一個自由創作、自由出版與快樂的國度之滅亡
December 04, 2004
◎ 李葳

誰叫我生在一個號稱民主自由,卻處處充滿滿口仁義道德的虛假君子,拿著手上的雞毛當令箭,堂而皇之的恐嚇人民,卻又膽小得不敢直接說要限制你的創作自由的國度。連想和「那個人」辯論,我都辦不到,因為它根本沒有形體,我知道是什麼「判斷」出來的,是「恐懼」。我能和一股龐大的「恐懼」抗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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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逐步緊縮,人民何時醒覺?
December 03, 2004
◎epicure

分級制度的實施是過去十年來部份婦運團體、地方團體、以及國家機器緊密合作運作的結果;不是第一波行動,也不會是最後一次。政治高壓的時代已經過去,國家改用更細緻的方式干預人民的生活。對少數族群的壓迫其實一直與每個人息息相關,我們不能再如以往認為自己可以獨善其身。這次反出版品分級的抗爭是嘗試逆轉這種趨勢、呼喚人民醒覺的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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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斷那根勒死自由的絞索
December 01, 2004
◎反對分級制度聯盟聲明

反對倉促上路的分級制度;從文化、教育、法律等多面向,邀集專家、學者、文化界、出版界、成人 與青少年代表,舉辦公開的說明會與辯論會;尊重人民自行判斷的權利與能力。如果您和我們一樣,不同意草率的出版品分級制度、不願任由荒謬的制度肆無忌憚決定什麼可以看什麼不能看,請加入我們。自由只剩微光一抹,迫切需要您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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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網路內容分級的迷思

December 01, 2004
◎劉靜怡

「網路分級明年十月上路」新聞雖小,卻是一個足以成為研究各國言論和資訊內容管制手法的經典對象,值得我們暫時拋開以未成年人身心保護的萬能感性藉口,誠實地做點法理分析的功課。立法和行政機關是不是已經構成了「政府未採取侵害最小且最為可行的管制措施」這個違憲條件?以法律強制實施網路內容分級者,臺灣堪稱首創,但卻不見得是具有光榮意義的第一名,反而極可能成為國際矚目的壓抑言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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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版品為主觀壓迫對象的白色恐怖時代
November 30, 2004
◎阿端

於是,除了超過30%小說漫畫會成為限制級之外,這其中還會有許多引起評鑑基金會羞恥、噁心的刊物成為號稱自由民主進步國族中的「禁書」,無論你成年與否,將由政府來決定你可以看什麼、不可以看什麼。一個以出版品為主觀壓迫對象的白色恐怖時代嚴然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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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匆促、配套粗糙 --- 談出版品分級
November 24, 2004
◎雪濤

雖然聽完說明會也是一肚子氣,不過氣也無用,還是趕快貼貼紙要緊。惡法亦法嘛,不管是不是跟傳聞中的財務糾紛有關,才讓這個法吵了幾年之後突然就真的上路,這還是法。我們要當守法的好公民!我們要愛國!我們要友愛世界上所有的青少年與兒童!讓這個世界永遠純潔,永遠充滿希望!所有的黑暗,就留給我們漫畫店吧!白洞!白色的明天在等著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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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分級、各自表述、沒有標準、家長最大--
出版品分級管理說明會

November 20, 2004

為什麼頭被切開是限制級,而畫面衝擊力較緩和的亂倫是逾越限制級?床戲要超過多少算限制級?要有寫到性器官的才算?《咒怨》的小說版不知道為什麼被判定為限制級。我們提出這樣的疑問,新聞局官員說,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出版自由,我們也不敢任意作出判斷,可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的專家來為您代行判斷云云??警政單位說,就算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抓,輕則罰個十幾萬,重則一生都要背個妨害風化的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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