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個人空間」(左派觀點看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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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王兵 2001-08-22, 17:00:53 


個人空間概念是資產階級社會政治學說的一個重要概念,資產階級關於個人權利自由的理論,如隱私權、人身自由、言論信仰自由等等,都與此有關,因?按照資產階級的平等觀念,人都是平等的,都是獨立自由的,因而,屬於個人範圍內的事,即所謂個人空間,自然都應該由個人做主,他人無權干涉。我認?,個人空間的概念是錯誤的,理由如下:

1、人是社會的動物,人的根本屬性是社會性,人不能脫離社會。在社會中,一個人無論做什?事,都必然會以不同方式對他人和社會?生影響,因此,儘管我們在語言上有個人私事的說法,例如「這是你自己的事,你要管管好」,但這只是一種語言上的表達方式,借佛家的話說,只是一個「假名」,而在客觀上,純屬所謂個人範圍,與他人和社會無關的所謂個人空間根本不存在。

2、顧名思義,個人空間這個概念是指純屬個人範圍,與他人和社會無關的東西。按照黑格爾的辯證法觀點,區分事物的絕對標準只能來自於該事物的概念自身,按照這個觀點,區分個人空間與非個人空間並無絕對標準。因?,按照個人空間概念,個人的空間是與他人和社會的空間相對待的,也就是說,這兩者之間是一種互相規定、互?前提的關係。你要確定個人空間的範圍,就必須首先確定他人和社會空間的範圍,而要確定他人和社會空間的範圍,就又必須先確定個人空間的範圍,這之間的問題就像我們通常所說的「到底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一樣,從邏輯上講,是循環論證。所以,判定個人空間的範圍,實際上並沒有一個客觀的絕對的標準,如果你一定要獲得一個區分的標準,那隻能是主觀的標準,即用約定俗成的方式,大多數人認?應如此區分所以就如此區分,至於通過理論上的嚴格論證得到一個客觀的普遍有效的標準,則是永遠辦不到的。既然從個人空間概念本身得不出一個區分個人空間與非個人空間的客觀標準,那?就說明,所謂個人空間純粹是一種主觀的東西,在客觀上並不存在。也因?判定個人空間的標準只能是主觀的,而非客觀的,所以由於風俗習慣文化背景諸因素的不同,不同地區在判定個人空間的標準上就會存在種種差異,例如我們知道,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是保障所謂公民個人權利自由,即個人空間,又知道美國各個州都有各自的法律,其中有些法律規定在我們看來就很怪,像規定某特定時間不準吃某種特定的食物(洋蔥土豆之類吧),在我們這看來,什?時候吃什?東西自然是個人的事,國家不會管你,可美國的法律?什?要管你呢?西方人罵我們不自由,但我們再不自由我們的國家也不會在飲食問題上作出這樣奇特的規定啊!

總之,資產階級社會政治學說的個人空間概念是一種完全錯誤的概念,在客觀上,根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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