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查他人隱私 女檢察官送懲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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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蕭白雪/臺北報導 苗栗地檢署女檢察官陳佞如去年赴國外生產,未依規定報備,遭書面警告後,她卻擅自清查署內所有檢察官的入出境紀錄。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認定她的行為不當,決議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 據瞭解,陳佞如曾向檢審委員表達悔意,但多數委員仍決定將她移送。有委員認為,檢察官與法官有權責透過電腦查詢個人相關資料,是基於辦案需要,不該用於個人事務、甚至恩怨上,否則對於個人隱私侵害甚大。 法務部前年函令檢察官出國須報備,去年再度發函重申;陳佞如去年將年休假、產假一併請了兩個多月假,未經報備即赴美國生產。 地檢署事後發現後予以書面警告、飭後注意,陳佞如因此不滿,利用職權逐一清查署內所有檢察官的入出境資料,企圖瞭解是否有人跟她一樣未報備出國、卻未受罰的情形;結果未發現其他檢察官有類似情況,卻為自己惹來麻煩。 陳佞如的行為被發現後,地檢署認為有違法之虞,提報考績委員會討論,並決議送法務部檢審會及建議移送公懲會,法務部檢審會日前通過苗栗地檢署的建議案。 【2004/10/13 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