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電話亭 每天打出百通電話套料
最初線索 中華電員工被檢舉外洩資料 意外查出電話亭 最後收網 監控打電話的「小馬」一年 逮到幕後首腦蕭榮祥
記者蔡政諺/高雄市報導
高雄縣調查站破獲蕭榮祥販賣個人資料集團,最初線索僅是一名中華電信員工檢舉服務中心主任外洩資料,沒料到檢調據此追查,發現有人專門從高雄縣光華路一具公用電話亭,撥電話給中華電信各地服務中心套資料,進而查出整個盜賣個人資料的犯罪網。
檢調人員透露,中華電信公司嘉義縣水上營業處一名女職員的家人欠債未還,女職員擔心債權人上門,對住址格外保密,但討債公司去年三月卻根據女職員的電話查出住址,上門逼債。這名女職員於是向公司檢舉,指有同事外洩她的個人資料。
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政風室根據員工查詢客戶資料時所留下的登載密碼,發現鳳山營運處六龜營業所服務中心主任賴崑光,去年三月初曾進入公司的資料庫,並根據這名女職員的電話調閱住址,因此懷疑賴崑光涉嫌洩漏公司的資料給討債集團。
但賴崑光接受政風人員訪談時堅稱,去年三月初他值班時,接到一名自稱是這名女職員親戚的電話,向他騙說,為了替這名女職員繳電話費,但未帶繳款單,也忘了住址,因為補申請繳款單要告知櫃臺人員帳單地址。
賴崑光說,當時他不知對方是在套他的話,僅是站在服務客戶的立場,就進入公司電腦查詢後告知對方。
這名資料遭外洩的女職員堅持提告訴,中華電信政風室將全案移由調查局高雄縣調查站偵辦。調查人員調閱賴崑光的通聯記錄,查出去年三月初確有一通由高雄縣光華路公用電話亭撥到六龜服務中心的電話,而且賴崑光在接到電話的同一天稍早,中華電信屏東縣東港營業所的服務中心主任也接到類似電話,不過東港服務中心主任以帳單地址屬機密為由拒絕。
調查人員覺得事有蹊蹺,進一步調閱這個公用電話亭的通聯記錄,發現同一電話亭已連續一個多月,每天都打上百通電話到中華電信全臺各地的服務中心,因此懷疑有不肖集團在這個電話亭打電話向中華電信員工「套」個人資料,於是開始監控。
調查人員查出,這些「套資料」的電話都是由綽號「小馬」打的,然後再將資料交給蕭榮祥販賣,檢調人員為了「擒龍擒首」,於是監控「小馬」長達一年,直到昨天才收網,終於逮捕幕後的首腦蕭榮祥。
賴崑光獲悉調查站偵破這起洩漏個人資料案後表示,他足足被冤枉了一年,如今案情真相大白,總算可以還他清白。
【2004-05-26/聯合報/A3版/焦點】
辦案夾帶查詢 賣給四大客戶
記者高年億/臺北報導
檢警憲調昨天全臺大搜索,查出刑事局、海巡署官警涉嫌和販售個人資料的掮客掛鉤,以辦案夾帶查詢的方式,將電信用戶的通聯紀錄及相關電信資料賣給徵信業者、詐欺集團、地下錢莊和討債集團等四大客戶,獲利上億元。
檢調據報指出,蕭榮祥和鄭之光兩集團販售的電信資料,包括中華電信、臺灣大哥大、遠傳、和信及泛亞等電信業者,大部分是由官警藉辦案名義用正式公文調閱,部分則是電信業者不肖員工被蕭、鄭集團收買,洩漏客戶的資料。
至於向徵信業者等四大客戶購買、取用這些資料的相關當事人,檢調將追究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刑責及其他犯罪行為。
由於購買這些資料的四大客戶包括地下錢莊和討債公司,成員可能包括幫派及暴力分子,因此調查局昨天動員幹員搜索時,特別請警方持長槍、派霹靂小組支援。
調查局認為,蕭榮祥、張育明以大高雄為據點,桃園縣警局退職員警鄭之光以大臺北和桃園為據點,接受徵信業者等四大客戶「下單」,透過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查員王嘉華和海巡署臺南、屏東查緝隊員郭龍濟等中間管道,找刑事局偵二隊偵查員葉景星及桃園縣警局現職員警「幫忙」,違法取得民眾的電信資料。
檢調查出,王嘉華等人向葉景星聲稱,他們在外跟監辦案或請假中,因為查案需要,請葉幫忙向各家電信業者調閱資料。鄭之光也透過以前的同事,以偵辦毒品、恐嚇、詐欺等案名義,夾帶查詢特定人士的門號、申請手機住址、通聯紀錄等。
【2004-05-26/聯合報/A3版/焦點】
刑事局現場
「海巡署辦販毒案 要我調資料」
刑事局偵查員葉景星 自稱無辜捲入 調卷都有正式發函
記者陳一雄/臺北報導
中華電信等員工洩漏個人資料案,據刑事局瞭解,海巡署屏東、臺南查緝隊以偵辦販毒案為由,請求刑事局偵查員王嘉華代為申請電話通聯紀錄,因王請假,改由偵查員葉景星代為調資料,葉因此捲入。
葉景星表示,他調到資料後即交給海巡署人員,不知道這些資料被移作其他用途;向電信業者調閱公文,都有正式發函的文號、紀錄,證明他沒有暗中搞鬼,他認為自己無辜。
刑事局偵二隊長楊春鈞表示,葉景星平常生活單純,他相信葉不可能拿徵信社「好處」,很可能在不知情下被人利用。
海巡署昨天也表示,海巡署對於涉案的海巡署人員,將本於毋枉毋縱的原則,協助檢調單位偵辦。
捲入中華電信洩密案的刑事局偵查員葉景星、王嘉華,都在刑事局服務近兩年;目前葉在偵二隊工作,去年十月王嘉華改調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
昨天上午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帶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人員,前往刑事局偵二隊二組搜索葉景星辦公室,查扣葉偵辦的一件販毒案資料,並將葉帶回偵訊。
檢調原本也要約談王嘉華,但因不知王已改調中部,將拘票影印本電傳刑事局中部犯罪打擊中心;王當時在外辦案,至晚上獲知後主動前往調查站說明。檢調並沒有搜索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辦公室。
【2004-05-26/聯合報/A3版/焦點】
南巡局涉案者 不排除是「代罪羔羊」
檢調追查 六人均是低階或新進 大多受託查資料 可能另有他人涉案
記者謝龍田、許正雄/連線報導
據檢調追查,海巡署岸巡總局南部地區局的三個查緝隊共有四男二女涉及蕭榮祥販賣資料案,六人均是低階或新進人員,且大多是受資深同事之託查資料,很可能都是「代罪羔羊」,真正涉案者可能另有他人。
南巡局表示,已知涉案的有屏東縣查緝隊的兩名男上尉及一名文職女職員、臺南縣查緝隊的一名女上士及一名男文職人員、澎湖縣查緝隊的一名已退伍的男上尉。其中有名上尉在臺北受訓,昨天並未被拘提到案說明。
海巡署一名主管透露,查緝隊工作性質和警方刑事單位相似,從前身警總、海巡部先後改制以來,軍警特及文職人員並存,份子混雜,而且各查緝隊內部管理鬆緊不一,有的隊有「老鳥操控菜鳥」情事,資深、中高階的隊員會「指揮」低階、新進人員辦事,早就有人斷言「遲早一定出事」。
南巡局表示,依規定,查緝隊要聲請監聽票,必須由承辦隊員簽文呈閱隊長覈準,再到南巡局申請文號,最後送檢察官覈定。有的隊長堅持依規定辦理,不得假手他人。但有的隊則由中高階及資深人員「指示」其他隊員代簽文及呈核,結果簽文者就成了「聯絡人」,而非案件承辦人。
檢調單位從徵信社等單位查獲的資料,主要都是「聯絡人」申辦,但追查發現另有他人涉案。查緝隊內部及南巡局另有資料載明誰是真正的辦案人,被拘提到案的隊員已就受託簽文等事說明。
【2004-05-26/聯合報/A4版/焦點】
違法監聽手法
私案夾帶掛線 事後船過無痕
不少人指控遭違法監聽 司法單位要求證據 因未收到「監聽通知書」投訴無門
記者陳一雄、何祥裕/臺北報導
監聽是警調破案利器,但不肖警調及海巡人員為了「辦私案」拿好處,於聲請監聽票及調閱電話通聯紀錄時做假,騙過檢方。
在監聽機房違法監聽方面,按中華電信監聽作業,由調查局負責;民營電信監聽由刑事局負責。但司法人員監聽上線,都必須有檢察官或法官核發的監聽票。
瞭解監聽的警方人員指出,機房人員違法監聽,有一種叫「夾帶掛線」,機房人員為配合不肖司法人員辦「私案」,私下上線監聽,若遇有上級來查線,機房人員就先一步解除上線,往往「船過水無痕」查無實據。
「夾帶掛線」也被司法人員拿來充當打擊政治對象工具,國內不少政治人物指控機房利用「夾帶掛線」違法監聽,因沒有證據,都不了了之。
警調人員聲請監聽票時,往往把嫌犯家族、友人列入監聽對象,嚴重侵害人權;不少被監聽人指控遭違法監聽,但司法單位要求拿出證據,因被監聽人根本沒收到「監聽通知書」,投訴無門。
另一種是司法人員出賣自己人,最常見是多個司法單位配合偵辦同一案件時,不肖司法人員為了「辦私案」聲請監聽票及電話通聯紀錄,但因單位主管了解可能並非用在正途,聲請案有被打回票之虞,不肖司法人員即利用不同司法單位人員代為聲請,並偷偷「動手腳」,在聲請書上多填幾筆私人要查的個人資料。
臺北地檢署偵辦電話恐嚇詐財專組主任檢察官高大方表示,檢方對監聽對象篩選相當嚴格,但若有不肖員警刻意夾帶,恐怕也難以預防。
高大方表示,司法警察聲請監聽票時,必須出具偵查報告,同時向檢察官說明聲請對象背景、與案件關連性及初步調查等資料,由檢察官審核;如果認為無必要,檢察官將會剔除後再視實際狀況決定是否核發。但由於是書面審核,若員警刻意夾帶不相干人士的電話,檢察官恐怕也難把關。
北檢目前所偵辦的刑事局偵二隊秘書劉勝誼涉嫌洩密案,就是利用調閱通聯紀錄管制鬆散機會,由劉勝誼以偵二隊名義向民營電信業者調閱通聯紀錄,目前已經查出有一百七十六人的通聯紀錄可能被洩漏給徵信業者。
【2004-05-26/聯合報/A4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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