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個人隱私與網絡安全間徘徊

2001 03 07 李金/ 資料來源:《eNet

        僱主面對的法律責任風險增加的情況下,電子前沿基金會的隱私問題律師Deborah Pierce提醒僱主警惕利用安全和法律責任爲藉口使對雇員的監督失去意義。

  她稱:「但公司同時應該考慮持續監視雇員會創造出什麽樣的工作環境。公司需要綜合考慮這個問題。這種持續對雇員的監督將會使雇員的自尊受到傷害。任何人都不希望時刻受到監視,而愉快的工作環境能讓雇員保持極高的工作效率。」

  但雇員也有可能因爲要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向匿名郵件付出代價。Overly稱,匿名郵件在工作場合對公司和雇員個人的騷擾一直是沒有具體解決辦法的問題。

  他稱:「一個對公司不滿的雇員有可能通過一個免費的電子郵件對整個公司造成巨大的損害。」

  他拿一個美國中西部的生産廠商的案例舉例,當時該公司每個單身女雇員都接到一封匿名恐嚇郵件。郵件聽起來確實很嚇人:「在你打開車門的時候,我也許就在你的身後。」這封恐嚇郵件使整個公司陷入了一種恐慌。

  一個公司的名氣也可能讓公司成爲匿名郵件的犧牲品。Overly估計他的辦公室每星期接到至少三家成爲匿名郵件受害者公司的電話。典型的把戲就是將侮辱性郵件進行更改,使之看起來象從某個公司發出的郵件,這樣的郵件可能會發給成千上萬的網路用戶。

  他稱:「沒有比接到一個用戶的電話,抱怨他們每小時接到50個電話稱收到該公司的匿名騷擾郵件更煩的事情了。但他們只能告訴用戶,他們無能爲力。這是真正讓人心煩意亂的事情。」

  公司針對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加強對郵件收發的控制。如果公司自己的郵件可以被用在騷擾案件中充當別人控告自己的證據,公司就有理由在雇員通過郵件書寫和接收的內容上進行記錄,這種行爲甚至被認爲是一種法律上的義務。

  最近兩起最高法院審理的判決規定一旦僱主發現有人利用公司的郵件對他人進行騷擾,就必須設法對這種行爲進行阻止,並確保這樣的事情不會再發生。否則,公司將承擔法律責任。

  Overly稱:「這個決定實際上證明僱主還是可以採取有效措施對騷擾郵件進行防範並對發生的騷擾事件進行有效的補救的。」

  他稱,這種責任成爲越來越多的公司使用過濾和監視軟體的主要原因。最新的趨勢是公司正在應用軟體在造成損失前防止潛在的騷擾性郵件。

  他稱:「如果你研究每起騷擾案件,你會發現每起案件都涉及網路監督者侵犯雇員權利的問題。對雇員來說,要脫離這種監督是非常困難的。微軟公司目前正在開發一種軟體産品,這種軟體産品能讓僱主封閉雇員能接觸到的任何被認爲具有攻擊性的內容。」

  爲國際資料集團分析過濾軟體市場的Brian Burke也同樣對工作場合使用網路表示了關注。這促使公司從簡單地過濾網路內容過渡到IDC稱之爲「雇員網路管理」(EIM)的系統。

  過濾是「被動的」,Burke稱,這意味著除了過濾黑名單上的內容,雇員可以接入任何網站。但網上新網站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就使得公司不得不時時對資料庫進行更新。Burke預見網路管理會從目前的狀況逐漸過渡到一種更加「主動」的模式上去。

  這種「主動」接入控制聽起來很誘人,實際上是告訴雇員他們可以訪問哪些網站,哪些網站被封鎖。這同除了禁止訪問色情網站以及其他特殊網站之外幾乎是完全自由的網路相背道而馳。簡而言之,如果Burke的預見實現了,那麽EIM將是另一種降低工作時間上網自由的方式。

  ELT的Atkins對僱主們提出的警告是:「這種技術革命的後果不可預期,最好對這種技術小心謹慎。」

  如果網路監視的增加是一種預示,僱主已經清楚地瞭解到其實質是什麽。而在工作時間發送私人郵件或在網上徜徉的雇員們如果明智,最好也對這個建議所産生的後果要多加小心,並有足夠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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