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訊息】加拿大從2001年1月1日起實施因特網隱私法。根據這項法律,所有收集資訊資料的網站必須向它們的客戶說明是誰在收集資訊以及爲何收集資訊。
據加拿大媒體報導,這一《個人資訊保護和電子檔案法案》將首先在聯邦一級機構實施,如銀行、電信公司和交通運輸公司的網站。到2004年,這項法律將適用於所有商業性網站。
加拿大隱私委員會官員說,實施新法律主要是爲了增強因特網消費者的信任。委員會還鼓勵各省市制定和實施自己的因特網隱私法。
據調查,目前加拿大的大部分網站不瞭解有關隱私權的法律,至少有一半網站有違反隱私法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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