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之牆》你願意放棄多少自由?

【文/黃彥達】 

社會快速的在數位化當中,幾乎身邊所有的機械都快速的電腦化,被植入了所謂的運算功能,然後透過各式網路彼此串聯。人類的能力被擴大了,所有資訊運轉於指尖,所有娛樂隨手可得。 

但是,發展出這一切的科學家們或許從沒想過,有某些人的能力同時間也被擴大了-騙子,小偷,與強盜-這些歷史上從未絕跡的人種,其犯罪能力因為數位化的結果而更加無遠弗屆。 

二十多年前,臺灣社會經常可見所謂的「金光黨」對老人家伸出魔掌,透過各種話術瞞騙,讓受害者心甘情願到銀行去提款交給歹徒。當受害者沾沾自喜以為佔到便宜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的現金都被騙走。 

這種騙術最厲害的地方在於,徹底利用人性的貪婪吸引受害者上鉤。但是這種騙術是有風險的,因為騙子通常兩人一組,必須與受害者面對面互動,多少需要一點演技,當場穿幫的風險也高。 

時至今日這種犯罪的手法依然沒變,但犯罪的工具卻變成了簡訊。歹徒透過發送大量簡訊,轉眼間一堆人收到「恭喜您中獎了」的訊息,歹徒聲稱中獎的人必須繳稅,有的人就真的傻傻的把錢轉帳給歹徒。 

簡訊可以接觸到大量受害者,利用銀行轉帳可以讓歹徒不需要身涉險境,設立電話專線電話可以同時處理大量受害者來電以便進行欺騙。換言之,歹徒犯罪的規模藉著數位化工具而提高了效率。 

此類詐騙簡訊還有多種版本的演進,從「恭喜中獎」到「退稅通知」等等,花樣不斷翻新,由於騙案猖獗到無以復加,各種解決方案被大量討論。 

比如說,由於歹徒作案時通常會以假資料申請手機門號做為犯案工具,因此目前新的規定是,申請門號時除了必須出示身份證外,還必須同時提供健保卡以證明確實是本人,對於身份認證的程式緊縮了。 

又例如,由於歹徒通常也會以假資料到銀行去開設帳戶,因此銀行必須在消費者開戶的時候,當場留下開戶者的照片。此外,為了防範提款卡被歹徒側錄盜取帳號,所有銀行一律必須把卡片換成晶片卡。 

臺灣的銀行,幾乎每家都有提供網路銀行服務,用戶可以透過網路銀行轉帳(當然,必須事先申請)。現在為了防範犯罪案件,把網路銀行的轉帳功能暫時關閉(事先約定的帳號除外)。 

更有甚者,有人倡議把轉帳功能延後一天。比如說,今天你利用提款機轉帳,這筆款項要等明天才會真正轉入目的地。這一天的時間差,可以防範詐騙案件的發生,也增加警方破案的機會。 

轉眼間,所有的人通通都變成了賊,任何事情都變得繁瑣。而所有的人在自己被當成賊來看待的同時,還必須付出額外成本。銀行業者,電信業者的經營成本增加,這筆錢誰出?倒楣的是消費者。 

若「轉帳延後一天」功能實施,受影響的恐怕還有大量企業。比如說,利用轉帳繳電話費的人可能必須提前一天轉帳,電信公司處理上很麻煩。歹徒利用新科技成功的懲罰了臺灣每一個人,卻逍遙法外。 

你願意為了反制犯罪,而犧牲自己的便利,負擔這些成本嗎? 

網路也有同樣的現象發生。由於早年網路的設計本身是以信賴為基礎,特意保留其匿名性,反而造成匿名垃圾郵件氾濫。反制垃圾郵件的解決方案很多,其中開始有廠商發展出能夠辨識發信者的技術。 

這種技術若成為標準,可能就無法再以匿名方式發信。這違反網路發展初衷,因為網路的分散式特性本就充滿民主草根思維,匿名是一切的基礎。以後你發送的每一封信都能被辨認甚至追蹤,只為了要抓出那個發垃圾信的人。 

「釣魚」也是使用匿名信所發展出來的騙術。例如你收到某個購物網站的通知請你更新信用卡資料,於是順著郵件指引到了「看起來很像該網站」的網頁進行「更新信用卡資料」。別懷疑,卡號被偷走了。 

你願意為了不收到垃圾信或詐騙信,而犧牲自己發送匿名信的自由嗎? 

人類在演進過程也發生過類似疑問。剛開始因沒有律法,人人都享有絕對自由(當然包括殺人自由)但這種社會太讓人提心吊膽,於是每個人自願放棄殺人的自由,並賦予公權力來進行監督,懲處殺人者。 

筆者在本文所問的問題雖然不若「殺人」這個命題來得尖銳,但本質並無不同。不管是原始社會還是數位化的社會,我們都要不斷的問自己:為了讓社會安定,我願意放棄多少的個人自由?

【2004/05/24 數位之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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