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網站的隱私問題:網路消費史 資料全都露

網路消費史 資料全都露

2004.10.21  中時晚報 
李怡志/專題報導

你上個月在拍賣網站買了1套性感蕾絲內衣、1件花格子田園風格洋裝還有1個二手的LV櫻花包送給「女朋友」當生日禮物,原本一切都是那麼浪漫、美好,沒想到後來老婆竟然問起,LV櫻花、包田園風格及洋裝蕾絲內衣,到底是買去送哪個妖精?你一邊摸著臉上滾燙的巴掌印,一邊納悶:「是誰跟她說過我買了那些東西?」 

誰也沒跟她說過。網路拍賣最近成為1種新的購物管道,由於價格可能比市面上稍微便宜,所以消費者趨之若鶩。網路拍賣中還有評價機制,讓買方、賣方互相可以評鑑對方,原本這是個保障交易安全、提升買賣雙方可信度的善意。但也因為這樣,任何人只要獲得交易者的帳號,就能夠查詢過去網路拍賣上的交易紀錄,許多不想曝光的個人隱私,也就這樣浮上檯面,其中包含性癖好、性傾向、私密興趣、體態、崇拜偶像等等。 

評價記錄上有哪些資料可能會造成困擾呢?女孩子如果上去買了女性內衣、內褲,由於交易頁面上通常都有照片,所以別人不用偷窺,馬上就知道妳平常穿什麼款式、有什麼偏好或癖好,更可怕的是,連敏感的腰圍、罩杯也瞬間變成公開的秘密。 

如果交易的商品牽扯到性,那就更不堪了。許多人會上在拍賣網站上購買保險套、性輔助用品、情趣商品甚至女校制服、橡膠緊身衣等戀物癖用品,這些原本該是極度隱私的資料,在拍賣網站上公開讓所有人瀏覽已經很尷尬了,但如果被伴侶發現買了不知道用在什麼地方,那可能會更尷尬。 

對於賣家而言,交易紀錄其實也有隱私在其中,例如私下賣了男女朋友送的東西、或是員工賣了長官送的禮物,日後一旦被發現,都還是可能造成尷尬。 

在醫院服務的賴小姐認為,強迫賣家公佈交易紀錄可以保障買家的安全,但買家的資料沒有必要曝光,如果她買過內衣、情趣用品等資料,她也不希望別人知道。林小姐則表示,不管是衣服還是化妝品,她所有的購買紀錄都不願意讓別人看到,也不希望對他人解釋為什麼要買這些東西。


不想留下紀錄 ebay:可關閉 Yahoo:可另開帳號

2004.10.21  中時晚報 
李怡志/專題報導

拍賣網站的交易評價紀錄現在成為暴露個人私密生活的管道,讓許多網友備感尷尬,也經常抱怨連連。臺灣ebay表示,消費者可以選擇關閉所有交易記錄,避免隱私曝光,Yahoo!則建議消費者如果擔心發生尷尬的情形,可另外開設帳號。 

在臺灣兩大拍賣網站中,Yahoo!奇摩拍賣會保留該帳號所有的交易紀錄,從第1筆到最後1筆全部強迫曝光,「凡買(賣)過必留下痕跡」。由於Yahoo!奇摩拍賣使用的帳號就是一般的Yahoo!帳號,而使用Yahoo!免費信箱的人口又相當多,所以任何人看到了電子信箱帳號,就能夠輕易上拍賣網站查到體態、性癖好、特殊興趣、崇拜偶像等不欲人知的資料。 

臺灣ebay表示,在ebay上面交易時候的名稱已經用數字代替,除非點選進去交易頁面,否則個人紀錄不會馬上曝光,而且交易頁面過3個月統一刪除,之後交易的商品只剩下編號。 

Yahoo!奇摩指出,如果使用者只是購買一次比較敏感的商品,可以要求對方不要給評價,這樣就不會留下紀錄,或是開設新帳號,這樣也能保障隱私。


消基會:資料若洩真實身份 即違反個資保護法

2004.10.21  中時晚報 
李南燕/臺北報導

在網路上買過或賣過東西,甚至對某些問題提出個人評論,這些資料只要上網全都查得到?消基會指出,如果網站揭露的交易資料僅限於消費者在網路世界使用的虛擬代稱以及喜好,將有助於買賣雙方快速配對;但是,如果揭露的資料已經涉及真實姓名、電話等個人資料,這已觸及個資法,絕對不可以! 

消基會秘書長程仁宏指出,在網路交易平臺上銷售的東西千奇百怪,如何讓買家和賣家能夠各取所需,迅速找到合適的對象完成交易,網站把買家和賣家過去交易的情況經過彙整後再公佈出來,有助於新的買家和賣家縮小尋找的範圍,研判哪些人是最可能合作的對象。 

他強調,網站公佈的資料應有「限度」,也就是不應擴及可以清楚分辨個人真實身份的程度,如果因此而讓個人購物癖好全都攤在陽光下,這可就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行為。 

消基會建議,網站要做好交易管理,除了有條件式的公佈買賣雙方的交易資料,還應加註一些交易信用不佳的網友,對消費者來說,更可以透過這份交易資料篩選交易對象,免得繼續吃虧上當。


網拍報復 博士生起訴

記者王聖藜/臺北報導

在臺北某國立大學攻讀博士的沈姓男子上網賣「LV」皮夾,卻因皮夾有瑕疪,遭買主退貨,沈不甘心,將女買主的地址、電話公佈在網上,並在網路上嘲笑對方是個「土妹」,臺北地檢署偵結,上午將這名在博士班進修的沈姓男子依妨害名譽、違反個資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27歲的沈姓男子是國內某知名拍賣網站的會員,他在今年2月17日上網拍賣一個「LV」皮夾,經劉姓女買主投標購得,劉女取貨後,認為皮夾有瑕疪,要求退貨,沈覺得沒面子,即起報復之心。

檢方說,沈於3月4日在同一拍賣網站的「拍賣物品評價」網頁中,刊載了劉女住處地址、郵局帳號及手機號碼,還聲稱劉女「破壞商品正當退貨理由」;沈形容劉女時,並以「牠」代替「她」,還提醒網友說,小心不要上劉女的當,告訴網友劉女自稱是「美女」,實際卻是「土妹」一個。

劉姓被害人因買一個皮夾的糾紛,遭到沈的侮辱,向警方報案,檢察官認為,沈的行為已損及劉女的名譽權、人格權、個人資料使用權。 

【2004/10/21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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