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一考驗個人隱私應犧牲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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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華盛頓七日電】

社會安全署對是否讓司法人員更容易調閱極為私密的社會安全檔案之議,內部已起了激烈爭議,這也正考驗九一一事件之後個人隱私應犧牲的限度。

社安署目前只有在涉及生命安全的情況下,才讓司法當局調閱有關檔案。碰到這種情況,所有司法機構都可以得到當事人的社安號碼和其他資料,可是隻有聯邦司法機構能夠得到薪資和收入資料。

社安署督察長休斯敦促降低這些門檻,辯稱現行限制使聯邦調查局無法立即取得有關九一一事件劫機者的社安號碼、稅務和其他資料,妨礙調查作業的進行。

休斯致函國會,要求正式授權讓社安署能夠協助司法作業。

他說,調查嚴重罪行的司法機構只要提出要求,都應該能夠取得當事人的非稅務資料,調查恐怖主義的作業,更應該能夠取得包括薪資和所得等稅務資料。

但是,社安署代理署長馬沙納利不希望改變長久以來的保護隱私法規,至少在經過徹底研究前不應輕率改變。他致函參院財政委員會資深共和黨委員葛拉斯理說:「社安計畫的成功有賴民眾的信任,把他們最敏感私密的資料,包括病歷和報稅表,交付給我們。」

葛拉斯理敦促爭議雙方設法尋求折衷立場。他說,這不是官僚爭奪地盤的時候,現在是所有部會共同對抗恐怖主義的時候。不過,葛拉斯理說,他擔心社安署從未把追查濫用社安號碼的刑事案件視為本身任務。

九一一事件發生後,社安署督察長在獲準協助聯調局後,立即對劫機者使用的社安號碼與各種聯邦紀錄交叉比對、尋找可能的同謀號碼、有關地址,並提供薪資和所得資料。

督察長屬下也證實有一名劫機嫌犯使用化名。電腦專家搜尋了超過十億件社安紀錄,以查明其他調查對象的身份以及可能的恐怖組織所在。

國稅局認為稅務資料非常敏感,只準公開卅天,可是因「立即危險」持續不消而延長一個月。馬沙納利希望維持現有限制,只準國稅局長或財政部長授權提供機密資料。
【2001/11/08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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