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防範人頭開戶要拍照,警政署順便偷渡指紋建檔,銀行質疑效果,民眾反彈,人權見光死

 

開戶要拍照 人權見光死
2003.10.21 中國時報 

李福生/彰化鹿港(自由業)

財政部昨日表示,國內金融機構在年底前需完成新客戶的影像檔案系統,以此來防止人頭帳戶氾濫的問題,從明年元旦開始,民眾到銀行開戶必須要拍照存證。 

筆者實在看不出拍照存證與人頭帳戶氾濫有何關聯,若是民眾有心要金融犯罪,是否拍照便無關宏旨,因為犯罪行動未東窗事發之前,誰也沒辦法確認何人有犯罪的傾向而防範未然,一旦嫌犯開始動作,有了具體的犯罪事證後,檢警才會開始進行相關的調查,如此,充其量,只能說有利辦案的速度,狀況是,今民眾有心犯罪辦好相關開戶事宜後,如果沒有犯罪,我們能夠稱他們是人頭帳戶嗎?而民眾若確實想犯罪,拍照存證就能遏阻他們的犯罪慾望嗎?我想經濟罪犯根本不會在意開戶要拍照,但為了預防可能的人頭帳戶,卻要全國的新存款戶如犯人般的接受拍照存證,這樣的論點實在難有說服力,更遑論此舉將隱私公開,更有侵犯人權之虞。 

你能夠想像這樣的場景嗎?一位到臺灣求學的外籍學生,本來可以透過民間教育組織來辦好相關的開戶手續,融入留學生活,可是實施開戶需拍照存證,這些留學生便無法享受相關服務,只因身在國外無法拍照存證,而外國人在美國銀行開戶只需提證明身份的相關檔案即可,當美國留學生到臺灣後想開戶,要拍照存證了,他們是否會驚訝臺灣的不民主呢?銀行的監視系統已經可以很清楚地錄下客戶的舉動,那麼,既無法遏阻人頭帳戶的問題,單獨拍下客戶的容顏就能改善人頭帳戶犯罪的現況嗎?真不知財政部推動開戶拍照意欲何為? 

民眾:病急亂投醫 勞民傷財
2003.10.21 中國時報 

王淑美/臺北報導

財政部宣佈明年起銀行開戶必須先拍照以防堵人頭戶,許多民眾表示,除非所有自動櫃員機(ATM)都裝設影像辨識機,並強制使用網路銀行得要有網路攝影機,銀行也有辨識裝置,否則光是開戶照相根本沒用,勞民傷財而已。 

住新竹的郭先生是七十歲的退伍軍人,他一向不用提款卡,領錢都親自上銀行。對於開戶要照相,他雖不太願意,但「如果政府強制規定,我會遵守」。卅五歲的黃太太則表示,「財政部是不是病急亂投醫?」因為光是開戶照相,存款簿上面有相片,並不會使金融卡盜領,或阻止網路轉帳,對嚇阻人頭戶有什麼幫助。 

在臺南一家出版社工作的胡小姐指出,除非所有提款機都有照相裝備,領錢時都得核對長相才能領;使用網路銀行的人也要自備網路攝影機,把自己的影像傳到銀行端才能啟動轉帳。如果這些都沒有配套,開戶照相存檔不但侵犯隱私權,也無助於遏止犯罪。 

這位胡小姐說,就算銀行有能力偵測網路影像真假,也難保用戶端不會以假的影像傳送。 

另位家住北投的陳小姐則說,如果真的所有的ATM或網路銀行都要影像或指紋才能使用,那也很可怕。萬一像電影情節一樣被駭客偷換資料,那壞人不就暢通無阻,本人反而求助無門?不管怎樣,要求攝影都有侵犯人權之嫌,她持反對態度。 


存戶拍照存證 銀行:無奈、好笑、粗糙

記者郭文平/臺北報導

明年起民眾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必須拍攝「數位照片」,銀行界態度保留,也有不少民眾擔心隱私權受侵犯。

外銀主管表示,國外銀行開戶僅須核對身份、證件號碼與簽名,財政部的新措施,對外商銀行可以說是「前所未聞」。不過,外銀主管強調,外銀在開戶時,確實會仔細核對開戶人的身份,做到「充分瞭解你的客戶」原則。

財政部上週五邀請內政部、法務部等跨部會單位研商「防範信用卡、金融卡等智慧型犯罪的具體因應對策及作法」,各有關單位會中達成共識,明年起,金融機構的新存戶開戶時,必須建立影像檔案。

對於跨部會小組決議開戶拍照,銀行態度很保留,部分銀行擔憂資料庫容量不夠儲存這麼多影像檔案; 不少民眾認為,強制新存戶拍照,是侵犯隱私權的行為。

面對各方質疑,財政部金融局長曾國烈說,存款戶到銀行存款,銀行重要的任務就是認識客戶,如果銀行可以在開戶時留下客戶影像,對於未來處理客戶服務、掌握人頭戶等方面有很大幫助。

除未來開戶要「拍照存證」以外,上週五跨部會小組也做出其他決定。包括,要求財金公司邀請銀行及相關機關,研議限制自動櫃員機於深夜時段、偏遠地區提領及轉帳功能。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上午聽取財政部及相關單位所提「臺灣銀行等行庫金融卡存戶被盜領情形及因應之道」報告。據瞭解,財政部向行政院報告金融卡盜領案件,到十月十四日為止,已有廿四家銀行、兩百五十七個存款戶遭盜領,被盜領金額達三千萬元,與財政部當時對外公佈的金額及數字差距相當大。

【記者羅兩莎、吳雯雯/臺北報導】財政部昨天宣佈,明年元月起民眾到銀行開戶,必須用數位照相機為存戶「拍照留念」,引起銀行業者的強烈反彈,部分銀行業者甚至無奈的表示:「好笑。」

銀行業者並指出,目前各銀行營業大廳都已「悄悄的」錄影存證,民眾辦理開戶手續過程全都錄得一清二楚,錄影帶至少儲存六個月以上。

另外,當民眾開立新帳戶時,銀行還會向戶政機關查詢,開戶民眾的身份證有無申報遺失。銀行業者並說,開戶關卡重重,已能產生防堵人頭戶的效果,民眾開戶實在沒有「拍照存檔」的必要。

一位銀行主管說,財政部要求新開戶拍照存證,不但未「對癥下藥」,反而白白浪費人力物力。例如銀行新爭取到的企業薪資轉帳戶,不太可能是「人頭戶」,但依新規定,每一個新存戶全都要拍照存證,一家企業薪轉戶動輒上百戶,甚至上千戶,根本是浪費資源的做法。

大型銀行主管也強調,開戶「拍照」技術上不會有太大問題,但相關的細節如照片要存檔多久?照片如何儲存?以及萬一民眾反彈,不願意配合拍照,法律上有無強制措施等,都是將來在實務上可能面臨的問題。

銀行業者說,規定存戶開戶必須「拍照存檔」,不僅未必能有效防堵人頭戶,反而造成銀行和存款大眾的不便,或者讓在第一線作業的銀行行員變成民怨下的砲灰,財政部只因少數銀行發生問題,就讓全民權益受損,這種做法實在是太粗糙。 

【2003/10/21 聯合報】 


直言集》又一個「照」不住的蠢點子

本報記者郭文平

財政部為防堵智慧型金融犯罪果然是絞盡腦汁,昨天又想出新點子,要求未來存款戶開戶要「拍照存證」。只不過,面對這項應是古今中外首度的創舉,國內民眾不禁要問,數位相機拍照到底與防止人頭帳戶有啥關係?現在開戶核對的身份證上面,不就有照片了嗎,為何還要多此一舉拍新的照片存檔?

從金融卡盜領案件發生以來,主管機關與銀行想出的辦法,從要求存戶常換密碼、領錢時最好遮住密碼、銀行減少每日領錢的額度:到現在偏遠地區、深夜要關閉自動提款機,及未來開戶要拍照等,許多思考仍然無法全然從存款戶角度思考。

如今,民眾進自動櫃員機提款,要左顧右盼,遮遮掩掩,不知道是去「領錢」還是去「搶錢」。以後開戶還要拍照,民眾看到的只是主管機關、金融機構一路在「懲罰存款戶」,官員、銀行沒人敢出來說自己應該負責。

方法提出來,不見得就是「寶」,開戶拍照真的就可以防止人頭戶開戶,外界可能有很大疑問。有心人士要欺騙,化個妝、換個髮型,即使有照片一樣很難分辨。防範金融卡盜領,最重要是源頭如何防制,歹徒盜取民眾金融卡資料,領到存款戶的錢,要怎麼去「洗錢」,方法多得是,根本不差人頭帳戶這一種。

拍照的想法效果有限,跨部會小組還要財金公司研擬偏遠、深夜地區自動櫃員機要限制提領及轉帳功能。這點說起來更令人匪夷所思。家住在偏遠地區、習慣晚上出沒的夜貓族,人權不知道又要被踐踏到到什麼程度?或許主管機關真正想說的是,大家最好不要住偏遠地區,晚上最好乖乖在家,免得到時候領不到錢。

行政院、財政部與銀行等各單位防堵金融犯罪苦心,我們無意抹殺,但一些顯然沒有效用、不可行、又會製造困擾方法,最好是不要執行,免得引起民怨,到頭來又成「父子騎驢」,進退維谷。建議主管機關還是多監督銀行確實執行自動櫃員機管理,警察機關努力查緝金融犯罪,才是治本之道。 

【2003/10/21 聯合報】


財部 不管財金管開戶?
2003.10.21 中國時報 

王淑美

剛被金融卡盜領案嚇得人心惶惶的臺灣民眾,昨日又飽受財金公司出紕漏的震撼教育。誓言負起責任的主管機關,則宣佈了一項往後開戶要拍照的防堵措施。雖然銀行表面說會配合辦理,但私下都質疑這項新措施的成效。 

先談開戶要拍照的政策,明年一月就要開始實施,說是為了防堵人頭戶。問題是歹徒何需上銀行臨櫃盜領,當全國自動櫃員機(ATM)都沒有影像偵測機,網路銀行也可轉帳自如時,開戶時照相留念,不僅無法杜絕人頭戶,更嚴重傷害隱私,讓小市民有罪犯的羞辱感。 

宣佈這項政策前,財政部有沒有評估過效果?是否所有自動櫃員機與網路銀行都要附加影像偵測設備,技術或經費上能否支援?民眾是否準備好了接受高度監視的金融環境?如果所有臺灣人都得靠臉領錢,有沒有駭客盜取資料的危機?更基本的問題是,有沒有其他更有效的方法可代替? 

再來看財金公司的紕漏。世界各國的銀行間資訊交換,多是政府建立的單軌機制上運作,像美國是使用聯準會布建的網絡,日本也是由日本銀行主管。財金資訊公司前身是行政院成立的金資中心,八十七年起由財政部及公民營金融機構共同出資轉成民營公司。轉民營化的財金公司有著特許獨佔地位,卻不再受立法院直接監督。 

存款戶每一筆透過ATM跨行提領得付出七元、轉帳得付十八元手續費,臨櫃轉帳更需付卅元。財金公司作為政府特許成立的民營公司,主導全國最重要的銀行間資訊交換,不但爆發過資料外洩,設計多時的晶片卡不符國際規格,收了費用仍無法保證交易穩定,引起民怨卻避談賠償,實在令人失望。 

財金公司掌握關鍵資訊,業務與民眾息息相關,卻以民營化的姿態迴避責任。財政部原本應負起監理之責,卻長期疏於督促,放任財金公司養成金融同業口中的「大老心態」,無法改善網絡介面,服務品質低落,以致紕漏四出。 

「把該管的管好,不該管的少插手」,是民眾對政府的基本期待。財政部放任該管的財金公司墮落,卻在不該管的地方病急亂投醫,顯然本末倒置。想防堵犯罪與提高金融服務品質,督促業者落實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根本之道。財政部若真能做到這點,遠勝過老在枝微末節之處亂出主意。 


國邊按:警政署利用盜領事件偷渡指紋建檔

警署:指紋建檔 遏阻人頭戶
2003.10.21 中國時報 

陳嘉宏/臺北報導

財政部決定未來銀行新客戶開戶必須建立影像存檔,惟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長侯友宜表示,這些方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真正要遏阻人頭帳戶不斷發生,唯有在換發身份證時留下指紋建檔資料,必定能百分之百防止人頭戶冒領的事情發生。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天針對「如何打擊塑膠貨幣犯罪」進行專案報告,包括法務部長陳定南、財政部次長張秀蓮、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警政署長張四良等人都前往備詢。對警政署的建議,與會的各部會首長多表示贊成。 

民進黨立委賴清德、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昨天在質詢中多針對財政部提議未來銀行開戶要建立影像存檔一事提出質疑。賴清德表示,要防堵人頭戶冒領,除了留下影像資料之外,其他如親自辦理或按指紋是否也是方法之一? 

侯友宜以其多年偵辦金融犯罪經驗表示,其實類似日前這種人頭戶假造金融卡冒領的情事前兩年都曾發生,但現有的法令的確難以遏阻,真要全面禁絕,只有在換發身份證時留下影像以及指紋資料。警政署長張四良也呼應這樣的說法。 

對於警政署的看法,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全民指紋建檔的相關立法目前仍有不少不同意見,不過類似金融保險這種特殊行業,以個別立法的方式,留下客戶指紋資料,應屬合理。法務部長陳定南一向支援全民指紋建檔,他表示,如果要退而求其次,至少應該留下大拇指的指紋。 

與會的財政部次長張秀蓮也表示,如果外界有共識,財政部樂意就此配合修法,甚至可研擬是否可以先以行政命令方式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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