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電子謄本 個人資料不設防
Liberty Times 20031114
(記者林恕暉╱臺北報導)臺北市議員陳孋輝、林奕華、王浩昨天質疑地政機關讓土地所有權人隱私資料曝光,陳孋輝表示,民眾只要透過網路,就可申領任何門牌的建物或土地電子謄本,並取得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資料。
臺北市長馬英九昨在市議會答詢時坦承,此舉已涉及侵害隱私,市府將立即更改電腦程式,遮掩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資料。
臺北市法規會主委陳清秀表示,地政機關的做法已經違反「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侵犯隱私權,如果民眾因此產生權益損害,可以據此請求國家賠償。地政處長宋清泉表示,曾行文請內政部解釋,但內政部回函指應採「公示」原則,以表現公信力,但他會再行文給內政部,並先行遮掩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資料,且只能讓利害關係人查閱個人資料。
市議員陳孋輝、林奕華、王浩昨天召開記者會,實際操作上地政機關網站,只要具有中華電信帳號及密碼,就可查閱全臺灣任何門牌的土地或建物電子謄本。陳孋輝表示,查詢人不必是所有權人、也不必是利害關係人,任何人只要輸入門牌,所有權人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立刻無所遁形,總統陳水扁、臺北市長馬英九的個人資料也都可輕易取得。
王浩指出,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是各政府、民間機構辨識身份的依據,若被取得上述資料,包括信用卡、銀行帳戶、行動電話等都可能因此被冒用。除了網站之外,地政機關甚至受理任何民眾前往申請,以區區二十元就販售民眾的個人與財產資料,已經嚴重侵犯民眾隱私權,此舉影響絕不亞於花旗銀行洩密事件。
馬英九表示,「電腦個人資料保護法」是他在法務部長任內推動,這次內政部召集法務部等單位開會時,法務部竟未提出異議,讓他很意外,他坦承地政機關做法已經造成民眾隱私權被侵犯。
陳孋輝表示,地政處不能讓任何人都能查閱土地所有權人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依法只能讓利害關係人查閱,地政處長宋清泉允諾將立即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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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雖方便 把關不夠嚴
(記者陳玉蘭╱臺中報導)針對臺北市議員指稱地政電子謄本有讓民眾個人資料「全都露」的風險,地政司長張元旭表示,我國土地登記制度是採「公示主義」,資訊的開放是在保護交易的安全。
中部的代書業及仲介業也都肯定地政司的電子謄本作業,認為是便民的政策,隨時可上網申請,資料若有變動(如是否有抵押)等,也都隨時可掌握,有助於交易的安全。
臺中市的不動產仲介業及代書業都指出,就算沒有上網申請,民眾只要有地號、建物門牌,付二十元就可以到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地籍圖等,個人資料也一樣是「全都露」,但對不動產交易卻有它的方便處,例如目前房市景氣,建商搶好的土地是非常講求速度,碰到假日或晚上地政事務所不上班時,建商如果要算土地的額外成本,如增值稅等或地主是否有貸款等,就可直接在電腦申請目標土地的所有資料。
另外,地政電子謄本是全國性的,要調其他縣市的不動產資料,不必再到當地地政機關申請,對不動產資料掌握可以更快、更準,資訊透明,減少黑洞陷阱,有助於交易的安全。
至於議員們質疑電子謄本會使個人資料「全都露」,且因申請太方便,可能遭歹徒盜用,偽造身份證或申請信用卡等,地政官員、代書、仲介業都認為有可能,內政部或許可以考慮建制更好的機制,例如身份證字號不要所有號碼都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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