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新與舊》

 朱全斌【2002/01/09 聯合報副刊】

由於璩美鳳的被偷拍事件,最近社會籠罩在一片恐窺視的不安當中,不但人人聞針孔攝影機而色變,就連散佈激情光碟內容的網路也再度背上色情溫床的污名,不斷地被形容為「太可怕了」!由於這次傳遞規模太大,觀賞人口遍及不同世代,這次討論的焦點也由保護青少年延伸到如何避免讓自己變成偷拍對象,於是有人開始戴口罩上公廁以隱其身份,而反偷拍偵測器也成為熱門商品。

其實大家忽略了一項事實,在我們的生活週遭早就充滿了無所不在的秘密攝錄機,無論當我們是在便利超商購物時,在使用自動提款機時,驅車在大馬路上時,或是進入任何警方認為有必要加以監視的公共空間時,我們都會無所遁形地被攝入影帶中。對於這樣的秘錄行為,我們往往採取默認的態度,因為在攝錄機背後代表的是公權力,我們必須付出部分的隱私,來交換個體行動的安全與方便。

不過也有不少人採取反對的立場,在國外就有許多反公共攝錄系統的抗議團體,它們認為透過監視來遏阻犯罪根本就是迷思。像CIA、FBI以及紐約警局(NYPD)就投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時間在衛星、電腦、微波通訊以及監視設備的購置以及操作上,但像九一一這樣來自空中的恐怖活動還不是一樣無法防堵?而過去類似的大型犯罪以及恐怖攻擊也絕少是經由監視系統而能事先避免的。

有趣的是在九一一事件發生後,媒體以及網路上卻充滿要在公共場所增置更多監視器的呼聲,而附著於攝影機上的「容貌辨識軟體」也更加普及,它的功用是讓人們的臉龐一但被攝取後,就立刻與資料庫中的恐怖分子照片比對,只不過能抓到的大概只是無足輕重的小嘍囉,賓拉登應該不會在美國街頭散步吧!然而集體的隱私權卻進一步受限,最大的贏家則是生產此軟體的兩家公司,它們的股價在華爾街已翻了兩三倍。

監視器材絕非由公部門獨享的新科技,網路上就有一千五百家以上的網站在販賣給一般民眾。如果不會用,你還可以加入由退休警官創立的偵探學校,只要八百美金一堂課,它們就會將警方的偵防技術傳授給你。換句話說,監視行為由公領域進入私領域從來就沒有受到限制,只要有不信任關係存在,就有秘密的攝錄行為,例如僱主監視員工,主人監視保母等都是到處可見的事實,但卻很少人提到菲傭或上班族的隱私權問題。

當上鏡頭的人毫不知情,而這全然又是為了監視者個人的利益時,就形成了所謂的窺視。窺視的可怕在於個人私領域的影像可能反過頭來成為要脅自己的工具。歐威爾在《一九八四》一書中預言老大哥會時時刻刻監視著你,但他沒有想到當監視器材普及後,人們不只受老大哥的監視而已,運氣不好的還會遭到閨中密友、心靈導師甚至親密伴侶的惡意窺視。

在資訊化的社會中,其實不只是我們的影像會遭到監控,其他攸關個人隱私的通訊紀錄以及身份、戶籍、消費、醫療、財務、稅務等資料無一不是透過電腦在接受相關單位的控制,社會學家紀登斯就提過「資訊社會」其實應該稱為「監視社會」,我們應該小心的是不能讓這些資料流到有心人之手,進而陷入被曲解、竄改以及販賣的危險,在意義上,這與遭到窺視並沒有兩樣。

包括針孔攝影機在內的監視設備原本是一種防衛器材,是用來保障我們個體安全的,然而它的特性卻有如槍枝,可以幫助我們防身也可以用來殺人,難怪遭到偷拍的璩美鳳會聲稱是被判了死刑。在這個社會事件發生後,我們應該檢討的是如何來管理這些設備的使用。擁有槍枝需要登記,擁有這些可窺人隱私的資訊工具難道不應該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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