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拍照手機 員警取締利器

 

記者葉英豪/桃園報導

縣內許多員警執勤,最近都自行佩戴附拍照功能的行動電話,他們認為這是取締違規攤販、色情行業和避免民意代表「關切」的利器;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巡佐林幸陽還買了五具供員警使用。

員警們表示,拿這款行動電話「拍照蒐證」,較不易引起紛爭,遇上民代關心說項時,能立即將證據顯像,理直氣壯的婉拒關說壓力。

林幸陽說,員警處理違規攤販,大多採勸導方式,鮮少直接開單告發,但就是有違規攤販屢勸不聽,就算拿相機拍照告發,攤販們還是推著攤子東奔西竄,造成交通混亂。要不就請來民代「關心」,讓員警們不堪其擾。

他發現附拍照功能的行動電話,既輕便又不會引起別人注意,員警執勤可裝成在講電話,但一邊拍照蒐證,可以省掉許多不必要的困擾和麻煩。

林幸陽表示,這兩個月試用,發現成效不錯。許多違規攤販不知何時被拍照蒐證,顯得比較收斂,就連民代出面關切前,都還會先問被那個單位告發取締?一聽到是他們單位的,多半就不出面了,因為員警會立即從行動電話「顯像」為證,堅持公事公辦下,反而讓民代為難而自討沒趣。

此項利器取締色情也派上用場。員警透露,以往取締色情行業,都是接獲線索後,衝入現場拍照,要不就佯裝成酒客,攜帶體積大的針孔攝影機入內拍攝蒐證。如今帶著這款行動電話進去,沒人會起疑。看到行動電話顯示出「證據」,色情業者想賴都賴不掉。

【2003/09/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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