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級 租書店大方擺? 
分級評議要收費 下游業者挺無奈 

 

記者 陳芝宇/報導 

出版品評議基金會昨天召開記者會,公佈從6月10日至7月10日、針對全省160家漫畫小說店進行的分級調查,指出9成租售店都陳列販售限制級書刊。被指控的業者不平,質疑政府分級法令不清楚、出版社分級不徹底,怎能只怪下游控管?

記者會陳列不少色情漫畫、言情小說,電子媒體爭相拍攝。基金會執行長許文彬強調,書店不分級,逾越限制級尺度的小說漫畫,公然陳列租售,明顯違反5月2日立法院通過的兒少法,兩大租售店十大書坊、皇冠租書坊,各抽查15家,每家也都陳列了限制級書刊。基金會主委楊孝榮說,此舉是提醒業者,違反兒少法可能得面對10萬以上、50萬以下罰金,和勒令停業等處分,業者不可僥倖。

十大書坊行銷經理洪瑜嬪認為,租售店被指控真是莫名其妙,「總部控管加盟店難免有疏漏,但每家都有限制級專櫃,也都不斷宣導店內分級。書店只能根據出版社的分級去擺設,不可能每本書都徹底檢查,尤其是小說。」

「中游」的出版業者也有話說,質疑基金會的審議程式。業者表示,基金會不代表政府機關,言情小說、寫真集送交評議的價格為每本定價15倍,漫畫審議價則為定價10倍,若是全套送審,價格驚人,因此業者寧願自行分級,但自訂限制級標示後,又遭指控為逾越限制級,被檢舉為「不能陳列」。

評議基金會辦公室主任彭瓊慧表示,基金會評議的每本書都經過仔細討論,若逾越尺度過多,送回出版社再修改,最後出版社將獲得分級證明書。彭瓊慧表示,即使出版法廢止,評議單位也有必要存在,出版業者遇到難以分級的書籍,主動送審可以求心安、避疑慮。

【 2003-07-17/星報/8版/哈燒藝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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