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級新制上路 漫畫衝擊大
 
分級新制上路 漫畫衝擊大
【記者陳宛茜/臺北報導】

出版品分級新制今起上路!首當其衝的漫畫業者,多已自行做好分級與加貼標籤。不過,不少業者抱怨,分級標準模糊不清,加上盜版漫畫魚目混珠,造成執行上的困擾。

根據新聞局訂定的「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辦法」,列為限制級的出版品必須在封面明顯標示「限制級:未滿18歲之人不得閱聽」,標示字樣不得小於封面五十分之一。通路業者必須以設置專區、專櫃或加封套的方式,陳列限制級出版品。執法者為各地政府,違法者將視情節嚴重,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經銷商、發行商、出版商均有受罰可能。

然而,不少業者認為分級標準難以界定。東立出版社企畫李峰名舉例,分級制將「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列為限制級,反之則是不得販賣的逾越限制級,他質疑「羞恥或厭惡感」如何界定?漫畫屬圖像易以「裸露與否」決定「限」與「不限」,然而前衛、異色文學以文字描述裸露、性行為,是否也列入限制級?

對此,新聞局出版處處長鍾修賢指出,辦法中規定發行、供應出版品者,於出版品發行、供應前得「自行分級」;而出版社對分級有疑義時,「得諮詢出版品分級專業團體意見。」

目前國內此類「專業團體」,僅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一家,但所屬民營團體與新聞局並無直接關係。鍾修賢表示,該基金會設有評議委員會,由出版社代表、兒福專家等組成,可對出版社、執法者提出的出版品提供分級「建議」;然而僅供參考,並不具法律效力。

此外,同人誌、盜版漫畫盛行,也常讓正牌出版社「背黑鍋」。同人誌指以成名漫畫角色為本,另行創造劇情的漫畫。日前某位出版評議委員上電視宣傳分級制時,誤拿帶有裸露情節的哆啦A夢同人誌,讓許多家長誤以為哆啦A夢是「色情漫畫」,造成正牌出版社青文的困擾。青文行銷企畫經理柯志遠呼籲,通路與執法者應留意手上漫畫是否正版,不要錯怪正牌出版社。

現今市面上漫畫多包上封套,導致通路業者無法自行檢驗內容、做好分級。包括東立、青文等出版社,皆自行分級、並將列「限」的漫畫名單登錄於評議基金會網站上(http://www.paf.org.tw),供業者與讀者查詢。 

【2004/12/01 聯合報】

2004.12.01  中國時報 
業界反應 分級定義模糊 造成創意流失
陳希林╱臺北報導

「我們忙著貼『限制級』標籤,」一家以漫畫見長的出版社工作人員急促地說:「這兩天人仰馬翻。」 

「出版品及錄影帶節目分級辦法」今日正式上路,各大漫畫、言情小說出版者近日全力投入「限制級出版品標示」的工作。 

出版工作者雖然認同「分級辦法」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的立法目的,但同時對於「分級辦法」在實施之初所牽涉的額外人力、成本負擔感到麻煩。 

另一位出版工作者預言,「分級辦法」會造成創意的流失,有損多元言論市場的發展。「一定會有業者『自宮』,」他說。 

遠流出版社的「實學社」本來要在近日內推出《浴事全覽》,講述中華文化當中與洗澡有關的禮節、掌故、文學、趣談等,並且以日本浮世繪當中全裸的女性入浴圖案為書封。 

昨天該公司內部傳遞了一封電子郵件,要員工注意出版品分級辦法的實施。於是《浴事全覽》的上市日期立即後延,出版者想要在原來的書封之外另外加一個設計,遮住這些千百年前的入浴美女。 

皇冠出版總編輯盧春旭說,「分級辦法」當中有關限制級的定義過於模糊,且社會情況變動快速,對於色情、暴力的認定隨時地而不同。若依照「分級辦法」當中的認定,她問道:「是不是推理、驚悚小說都成了限制級?」 

「分級辦法」實施後直接衝擊漫畫、言情小說兩種出版品。誠品書局說,知名的言情小說出版者「狗屋」這兩天加派人手到誠品書店,為自己的產品貼標籤。 

以漫畫出版品為大宗的東立、角川等業者,這幾天都忙著為自己的產品貼標籤。東立出版社認為最困難的部分就在「已經發出去的書」。由於「分級辦法」要求標籤貼在書的封面,每本限制級的書都必須收回來撕掉原來的塑膠膜,貼上限制級標籤,再包覆以透明塑膠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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