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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思考期大辯論

從墮胎權看臺灣女權的倒退!(2006/12,性/別研究室撰)

為何在臺灣女權運動多年後,女人的身體自主權、性自主權出現了倒退現象?臺灣女人墮胎必須要有『三天思考期』,這樣的立法為何會出現?臺灣女性主義運動哪裡出了問題?臺灣女性主義者不都已經分享國家權力了嗎?

是什麼樣的『婦幼』意識形態篡奪了『女性主義』?臺灣女性主義為何會走到這個局面?

如果沒有捍衛『性工作權』、『代理孕母』這種女性身體自主權,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來捍衛『墮胎權』呢?如果『兒少至上』的意識形態能箝制社會自由,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來辯護女性的墮胎權優先於胎兒呢?

以下文字摘自:<排斥的公民社會>一文

歷史上主流的婦女運動都是參與公民社會的吸納運動,也就是婦女由二等公民或不具公民權的狀況成為公民的運動。然而由於婦女內部的差異,不可能使所有婦女都能成為完整公民,而運動中藉以爭取公民權的論述──如女人德行(female virtue)──既是被吸納的力量,也會是排斥的判準。所以新興婦女權利運動往往伴隨著反娼掃黃運動,並不是偶然的。(略)。

同時,女性主義的運動話語或論述也可能被挪用而限制社會自由或成為社會規訓的力量。(略)

當女性主義缺乏自覺面對本身內部的性差異與性權力關係時,兒童青少年的保護論述很快的就和在性方面的婦女保護論述合流。此外女性主義者自身因年齡增長而佔據母職位置時,就更難抵擋從女性主義團體退化為婦幼保護團體的趨勢。而保護青少年兒童之論述終將順著同一話語邏輯,成為保護胎兒或甚至胚胎的論述,最終成為對女性身體自主的限制。當女性主義不能一貫堅持女人的性自主/身體自主(如對性工作與代孕工作的選擇),生殖自主權又怎能不失守呢?


新聞區

學生團體抗議三天思考期
跨校學生團體趁立法院審查生育保健法草案公聽會的機會,前往立法院門口演出行動劇,抗議政府強制規定婦女墮胎前要有三天思考期,強調這是對女性身體自主權的剝奪與壓迫。

‧ 婦團強力反對 墮胎前「三」思 讓婦女太沈重/2006-12-12 中國時報 

‧ 女爭墮胎自主權 男生踴躍聲援/2006-12-12 中國時報 

‧爭墮胎自主權 大學生立院嗆聲/2006-12-12聯合報

‧墮胎擬強制諮商 遭抗議/2006-12-12 蘋果日報

 

行政院通過《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
行政院通過《生育保健法》修正草案,其中,雖然刪除「思考期」字眼,卻仍要求婦女必須經過醫療諮詢三天後才能進行人工流產,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反彈力道大,除蘇芊玲等三人發出辭職聲明,還傳出多人要跟進。宗教團體不排出上街抗議來抵制。

‧人工流產增3天思考期 女權團體:開倒車 /2006-10-24民生報

‧多想三天,真的有那麼簡單嗎? /2006-10-24立報

‧婦團:政院版生育保健法修正案 令人失望 /2006-10-23中央社

‧墮胎三天思考 婦團:歧視、壓迫、折磨!/2006-10-23中時晚報

‧抗議生育保健法 激烈反彈 婦權會多人跟進請辭 /2006-10-20中國時報 
‧18歲以下強制諮商 害了懷孕少女 /2006-10-20中國時報 
‧不滿婦團抗議 宗教團體擬上街頭 /2006-10-20中國時報 
‧墮胎 刪思考期字眼 還是要考慮三天 /2006-10-18聯合報 
‧優生保健法修法 醫師諮詢三天後才可墮胎 /2006-10-18中央社
‧選擇派與生命派 美國也在拔河 /2006-10-19中國時報 
‧宗教團體︰人工流產 考慮期至少7天 /2006-10-19中國時報 
‧抗議墮胎考慮期3天 三女權領袖怒辭 /2006-10-19中國時報 
‧婦權會三人請辭 政院慰留 /2006-10-19蘋果日報 
 


評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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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強制婦女「假諮商」 蔡宛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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