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率降低引發非婚生子女的議題,縱觀傳媒的報導,大眾仍對「未婚生子」存有負面的觀感。 


依內政部統計,三十年間,「非婚生子」從每年一.四五%成長到近年最高曾有四.三九%,多了三倍婦女新知基金會副祕書長簡至潔表示,政府老是在喊「少子化」,不如把福利給真正想生的人。


日本的非婚生子女只占約3%,遠低於法國和斯堪地那維亞國家的50%,以及美國的40%。小倉優子認為,這是因為日本社會對非婚生子女普遍存在歧視。根據日本法律,非婚生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是婚生子女的一半。 為了鼓勵女性即使不婚也可以生孩子,日本官方將考慮修法來保障這些非婚生子女的權利。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婦產科主任陳瑞乾表示,臨床發現,未婚懷孕女性確有增加,但大部分都要拿掉孩子,因養育花費更高,「生育津貼只是半套,政府得協助父母照顧小孩,才有可能鼓勵生育。」


原本生育率極低的法國,近年已變成歐洲生育率最高的國家,因為政府把養育兒童當成國家責任,制定政策讓所有幼童都可進入公立托兒所,而且由於法國非婚生子的比率超過五成,因此提供補助不區別是否為婚生子。完善的補助措施讓法國職業婦女不必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取捨,即使是超過卅五歲也願意『增產報國』;幾則新聞互相對照,「未婚生子」顯然不分國別,已成為時代的趨勢,非婚生子女也必然大幅提高『市佔率』,但為何台灣政府一邊鼓勵生育卻還得加上但書,限制「已婚」為前提呢?想生的人不讓她生,反而加以污名化,難怪我們的生育率榮登『世界最低』的寶座了。


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法庭的一念之間,不知有多少「沒名沒分」的無辜新生兒莫名其妙喪失權益,甚至受到歧視?


現行民法採「登記婚主義」,若我國國民與外國人在我國結婚,必須依照我國民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始發生結婚效力,倘若一方不辦理結婚登記,即不生效力


由此可知,以前有多少異國聯姻的小孩莫名其妙變成「私生子」,還好現在修法後,只要符合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規定之方式,均為有效,不須辦理結婚登記, 以免涉外婚姻手續辦理不周而『意外』造成非婚生子女,由此也可以看出所謂「私生子女」還真只是因緣巧合,一法之隔。


根據統計,雖然絕大多數的新生兒仍是從父姓,但新生兒從母姓比率已由三年前的一.三%提高為五%,以非婚生子女為多。


日本兵庫縣一名因性認同障礙,依法將戶籍性別從「女」改成「男」的「丈夫」,藉由第三者精子所產下的男嬰,遭日本法務省認定為「非嫡出子(非婚生子女)」。此一官方見解引發違反「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等批判,日後恐將招致更多爭議。


一直到二十一世紀的現在,我們的傳媒報導還是常常複製傳統觀念裡「非婚生子」容易走上『歧途』的道理,無形間表示了對『非婚家庭』 的另眼看待,非婚生子女的『原罪』到底是誰的『罪』?


大方面對敏感問題,言承旭用工作上的亮眼成績,向外界宣告,什麼樣的出身真的不重要,努力向上才是成功關鍵。


如果「什麼樣的出身真的不重要」,那麼,為什麼要對無辜的非婚生子女另眼相看呢?
而如果沒有後來的『成功』,難道就落實了非婚生子女的一切『不幸』都是出自父母親沒有得到法律的認可,組成的就是『問題家庭』?



非婚生育,男女大不同?抑或經濟因素決定誰能成為『合法合格』的單親家庭?


台北市陳姓男子接連與4名女子同居、生下5名子女,並獨自照料其中3名小孩,未料小女兒的陳姓生母,私自把女兒帶走,雙方打起監護權官司,陳女為求勝訴,不惜抖出陳男的子女「皆非婚生」,不過最高法院認為,陳男把孩子照料得很好,還替這位4歲小女兒請家教,另2名孩子也都就讀私立學校,判決陳女敗訴確定,無法取得監護權。


「未婚生子不是新鮮議題,但黃金單身漢、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坦承未婚生子當奶爸,孩子的媽是酒店小姐卻備受矚目。……但謝典霖展現的態度令人肯定,政壇明日之星的他不閃躲過去,沒躲在父母羽翼下,坦言升格奶爸的事實,且捍衛前女友工作的自尊,女議員肯定他是「負責任的男人」。


男人承認擁有私生子是男子漢大丈夫『負責任』的表示,所受社會公評與譴責往往不及生母所受的那麼強烈,行情也不會就此長黑,畢竟,正如成龍老大哥的名言,這只不過是「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嘛!


論中「未婚生子」的「典範」,殷琪說那絕非她的本意。她說要當「無婚單親媽媽」有兩個條件:「第一,妳要有獨立的經濟能力;第二,妳足以堅強到承受社會各種刻板印象的干擾。這兩樣,我都可以。」


非婚生子女名人堂舉隅


學生產假


  • 高中生可請產假 婦團:搭配補救教學更好 【聯合報 2007/05/10】
  • 學生搖頭:「帶球」上課 誰敢 【聯合報 2007/05/10】
  • 老師質疑:特例變通案 不妥 【聯合報 2007/05/10】

教育部研擬高中女生懷孕可請產假及育嬰假,婦女社團大都肯定,但學生則大多搖頭認為當事人幾乎無法忍受異樣眼光、「帶球」上課。

台灣人口政策新方向--保障非婚生子女


台灣人口政策新方向可能出現消除對非婚生子女的立法趨勢,這種肯定多元家庭、對婚生非婚生子女一視同仁的政策方向。在北美與歐洲已經陸續出現,一方面是因應新形態的人際關係,一方面也是在少子化趨勢下增加保障以達到鼓勵生育的目標。


  • 婦團:多元家庭時代來臨 【中國時報 2007/1/15】
  • 男人實在麻煩 女人不想「補票」 【 2007/1/15】
  • 中國時報 只要孩子不要爸 非婚生子創新高 【中國時報 2007/1/15】
  • 人口政策新思維 承認同居 保障非婚生子女 【中國時報 2007/1/-15】
  • 鼓勵生育 未婚懷孕也將補助
  • 非婚生及養子女 適用育嬰假

 

外國新聞


  • 德國司法部部長叫停秘密親子鑒定 【德國之聲中文網 2006/11/23】
  • 美國10新生兒 約4個非婚生 【聯合報 2006/11/27】

美國衛生保健官員發表報告說,未婚媽媽所生孩子的比率創新高,去年出生的嬰兒,每十個就有將近四個是未婚媽媽所生。


  • 南韓「少女媽媽」劇增 70~80%不避孕  【中廣新聞 2006/10/31】
  • 鯨騎士16歲 未婚懷孕 【世界日報 2006/10/10】
  • 不滿女兒懷孕 父母強迫跨州墮胎 【世界日報 200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