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收回 延後大限

【這篇文章以卡維波為筆名,發表於紐約《中報》,1984年8月7日】

在中英最後協議完成之前夕,不少香港人對香港前途是相當悲觀的,他們認為中共的保證,沒有國際的監督與效力,他們對中共的承諾與治理能力也缺乏信心。另外一方面,中共則不斷強調「一國兩制」的可行性,以及「保持繁榮」和「50年不變」的必然實現。

本文將提出一項新的建議,在這項建議中肯定中國對香港的主權,但加入「國際保證」的因素,甚至包括「一國兩制」可行性的保證。這個建議乍聽之下,或覺非常新奇,但深思之後,讀者應發現這是個可行的建議,應可為中港雙方所接受。

我的建議是:首先,中英雙方將另訂一個新的平等條約,新條約規定,中國將提前10年於1987年收回香港主權,以後每5年舉行一次公民投票,投票內容不涉及香港獨立與否等問題.而只是決定中共是否再繼續治理下一個5年。如果投票結果是否定的;中共暫時退出香港,而由英港自行治理10年,10年後主權再歸中國(屆時或亦有其他安排及新的協議)。如果公民投票結果是滿意中共之統治,則中共繼續統治,並且每五年投票一次,直到2147年為止,2147以後不必每5年投票一次,而且本條約終止,中國徹底擁有香港(2147就是1997再加上50年的時間)。

這個建議的精神簡單來說,就是以提前收回主權的方法,延後1997大限,並加入國際因素。

為什麼這個建議可為雙方接受呢?就香港方面而言,中共的保證不再只是建立在空泛的「信心」之上,因為中共必須負責治理好香港,不可以「不信邪」的一意孤行,不能抱著「治理的好,最好;治不好,拉倒」的心理,因為5年之後,香港人民就要打成績單:如果治理失敗,就立刻證明「一國兩制」之不可行,對台統戰就無說服力了。因此中共一定會謹慎從事,並且在政策上、執行上一定會照大多數港人的意見,以免政策失敗時,中共要負全責。

為什麼中共也應採納這個建議呢?首先,中共應當歡迎這個建議才是,因為這個建議給中國提前收同主權十年的機會,如果中共是真正的愛國主義者,中共就沒有理由拒絕。其次,中共一再宣稱「一國兩制」、「保持繁榮」的可行,因此每5年一次的投票,只是證明中國領導人意見正確、說話算數的機會,是讓大家恢復對中共信心的好機會。除非中共自己缺乏信心,只是以「保持繁榮不變」、「兩制並存一定可行」作宣傳而已,否則中共沒有理由不歡迎這個建議。

這個建議對中國香港的整個局勢之安定亦有好處:就目前之情形來看,香港人心惶惶,而且愈近1997,經濟、社會各方面愈亂,甚至有一亂不可收拾之危險。但如果這個建議能被採納,香港的人才、資金都可會存觀望看法,不會急著逃亡,大家一定會想:先讓中共治理看看,五年以後不好再說,屆時還會有國際保證的10年來「料理後事」。資金投資計劃的終止點就不再是1997了,而至少會延長到2002年。那些13年內走不了的人或發不了財的人,現在至少有18年的時問。原來大家對中共統治沒有信心,不知統治的不好後,會有什麼後果,因此人心惶惶;如果這個建議能實現,大家對未來仍有一絲希望,知道如果中共這5年統治不好,以後還有10年的「非共」日子,因此這個建議對穩定人心有莫大幫助。

如果中共對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所說的話,那就不應拒絕提前10年收回香港,而延後「大限」,並以國際條約方式來博取港人信心,畢竟香港的繁榮安定有助於中國的四化。

有些港人可能對「提前收回」的主意有反感或疑懼,但如果仔細研究這個建議,就知道提前收回是有利無害的。這個建議的時問部分,例如,每5年投票一次,1987年中國收回香港,可以更改,只要建議的精神不變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