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義與後保守主義:從同性戀解放談起

【這篇文章以卡維波為筆名,發表於《自立早報》副刊雕蟲集,1990年6月23-24日,原題為〈解放同性戀:自由派vs.人民民主〉。後來收入《台灣的新反對運動》,台北:唐山,1991年,449-455頁】

本文將以人民民主觀點的多元主義,對自由派的「(抽象)多元主義」進行批評,顯示自由派在同性戀問題立場上的偽善。

在一般人的想法裡,多元主義應當贊成思想與價值觀的自由表達,讓各種世界觀都有真正均等的機會與人們交流,也就是說,在性偏好這件事上,異性戀的性偏好不應獨占我們的教室、禮堂、影院、電視、報紙、小說⋯⋯。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的理想均應有相等的機會去接觸人們。傳播媒介應花費均等的時間、版面或份量在各種性偏好上。這樣才是比較具體的多元主義。

對此,自由派可能辯說:自由派的多元主義雖主張各種意見思想的百花齊放,但並不主張各種觀念都可以無條件地有均等的傳播權力,因為這有時涉及某些團體或社區的權利(比如,自由派認為社會不應強把花花公子哲學向某些宗教團體傳播),也有時由於同一議題有太多的選擇方案,實在無法將權力均等分配給每一個選擇,所以自由派主張讓觀念自由競爭,由一個公平、非人格的機制(即市場)來決定。

可是在性偏好這件事上,性偏好的選擇基本上只有兩種(偏好同性與偏好異性,由於這兩種偏好不互相排斥,因此雙性戀也可包含在內),所以不像那些選項太多的議題須訴諸市場。同性戀與異性戀對傳播權力的均享是在事實上辦得到的。故我們要考慮的是,有沒有正當理由反對這種權力的均享。

平等分享塑造性偏好的權力

首先,我們可以將性偏好形成的原因簡單地歸於先天決定與後天決定兩類,因為一個人會成為同性戀、異性戀、或雙性戀,不外乎是由於各種先天的因素或各種後天的因素,或二者的共同交互影響。

如果人的性偏好是先天決定的這類情形,那麼我們有什麼理由去禁止大眾傳播中對同性戀的正面描繪,或者抗議同性戀老師的「以身作則」呢?反正這些同性戀榜樣並不能改變人們的性偏好,父母們不必擔心她們的子女會受到「壞影響」。性偏好既然是先天決定的,就算校長在週會上把同性戀的好處講得天花亂墜,也不會改變學生的性偏好;因此各種性偏好團體的百花齊放,藉著公共教育與大眾傳播,把自己的性偏好宣傳給別人,並不會造成對別人自由的妨害,也不會造成對父母教養權威的實質挑戰,或者違反宗教社區或團體的信仰自由。所以,站在多元主義的立場,自由派應主張各種性偏好團體都有均等的機會傳播她們的性偏好理想。

如果性偏好是後天決定的,那麼一個人成為異性戀或同性戀,都只是因為環境與教育的塑造。這就是說,我們社會之所以有較多的異性戀者,只是因為我們的環境與教育是偏向異性戀的、是宣傳異性戀的,而這則是因為異性戀擁有較大的權力去控制了環境及教育。如果同性戀權力變得較大了,她們就可以改變環境,更新教育,下一代的大多數人便或有可能變成同性戀。

有人或許會說,異性戀的壟斷只是「自然而然」的發展;可是這種說法是沒經過大腦的。因為性偏好既然是後天決定的,社會固可「自然而然」地形成異性戀社會,也可以「自然而然」地形成同性戀社會。這樣說來,異性戀對教育、傳播的壟斷只是一種特權。因此,不論性偏好是先天或後天決定,自由派都沒有理由讓異性戀繼續壟斷教育與傳播,各種性偏好團體都應有均等的機會及權力傳播她們的性偏好理 想。

多元主義:自由派vs.人民民主

所以自由派如果夠真誠的話,他們不應談什麼「容忍」,而應像人民民主的徹底多元主義一樣,談「分享權力」,分享控制傳播與教育的權力,使同性戀者也能按她們的性偏好理想去影響別人。可是我們知道,沒有任何一個號稱「多元主義」的社會會容許同性戀分享控制教育與傳播的權力,這說明了一般流行的多元主義意理的欺騙性。因此,同性戀永遠不要幻想能在這種「多元社會」中獲得均等傳播權力——如果同性戀遵守多元社會的遊戲規則的話。這種遊戲規則是用 來強化與持續宰制關係的,因此明明是異性戀宰制同性戀的社會,多元社會卻宣稱它不排斥「權力分享」為最終目標,只是現在達不到這個理想而已。在這個意義下,自由派的抽象多元主義是具有欺騙性的:抽象多元主義高懸一種理想,但在多元社會中被容許的遊戲規則(即,達到理想的手段與方法),是永遠無法達成那理想的,只會在表面上造成一些開放的假象,而不能動搖異性戀的宰制。

因此,自由派與人民民主的徹底多元主義之不同在於:後者反對權力的集中,主張人民權力的分散和分享。而且不論有什麼理由,權力的集中均不是正當的,人民權力必須真正多元地均等化(權力集團之權力則應被剝奪)。可是自由派的抽象多元主義卻認為,權力不均等的現狀可以在下面的情況中被容忍——第一,只要權力分配的程序或遊戲規則是公平的(注意:這個公平的規則不必然導致權力均等的結果)。或者,第二,只要對權力不均等所造成的苦果有所補償救 濟。上述兩種情況分別代表了自由派內部互相攻訐的兩派:公平規則派(效率派)認為補償救濟只會使權力弱勢不思振作,延長權力不均等的局面。苦果救濟派(平等派)則認為公平規則(通常意指市場機 制)只會使強者愈強,弱者愈弱,權力弱勢永不能翻身。這兩種批評都有道理;而從這個兩種批評我們可以結論,不論那一種自由派的多元主義皆係為權力不均等之現狀辯護,要求人們容忍現狀,並虛幻地希望權力有多元均等的一天,而事實上(正如兩派批評互為對方指出 的)這一天永遠不會來到。

與自由派相反,人民民主的徹底多元主義認為,如果權力不均等的現狀遭到反抗,則不能在任何情況下被容忍(詳參〈要求平等權力的權利〉,無向,收於《新政治光譜》,晏山農編,台北唐山)。此書中尚含無向與汪立峽對相關問題之討論);人民對建立在不均等權力基 礎上之道德共識或遊戲規則,可以運用而無忠誠的必要。人民追求彼此權力均等的實踐,自身就是正當的(self-legitimizing),無須任何基礎,亦即,無須符合任何普遍原則性的道德共識、遊戲規則或社會(結 構)理論。這是一種真正為權力弱勢者抗爭的說法。更精確地說,如果某個團體就地共同決定的反宰制實踐,沒有遭到其他人民主體(也可能來自團體內部)因要求彼此權力均等而反對的話,可以自我肯定為正當的,無須任何普遍原則來証立。至於「人民主體」則是在「人民vs.權力集團」中被界定的。

人民民主的後保守主義   

現在讓我檢視一個自由派的可能反對論點,這個反對論點就是說,異性戀之所以壟斷傳播權力,是社會中原有的習慣、傳統、風俗造成的,異性戀家庭也是這種習俗、傳統的一部分,它們都維護了社會秩序。而這些習俗與建制並不是什麼人有意設計的,而是自然形成的;既然在維護社會秩序上行之有效,我們就不應去挑戰它。自由派者又說,的確,有時我們用理智去分析那些習俗,也實在看不出那些 習俗有什麼存在的必要,但人類文明的很多成就都不是人類理智選擇 的產品。因此,我們不要因為同性戀家庭與傳播權力也是個「說得通」的選擇,就破壞原有的社會秩序。

上述這種自由派的看法,並不能代表所有自由派的看法,只能代表自由派中的保守右派,基本上著重效率而不重平等,比較為國人所知的此派代表是海耶克。就整個歷史潮流來看,這一派是過時的,但在經濟體制走向垂死之際,此派思想也會迴光返照一下。

本文的人民民主立場是一種後保守主義,故也同意上述自由派的許多保守主義論斷;例如,社會關係不是人有意設計的產物,而是自發形成的。但這並不表示,社會關係的持續也不是人理智的產物,因為一件事物得以發生的條件和該事物得以持續的條件並不相同;這就好像,男女不平等的起源和男女不平等的持續原因不同一樣。

其次,人民民主也同意習慣、風俗、傳統,包括父權制度這些建 制都維護了社會秩序與安定;而且,凡不合乎習慣等等的事物,常人就覺得「不合理」。但是社會若存在著宰制關係,社會秩序也就是宰制秩序;社會安定也就是宰制團體的長治久安;不合乎習慣與擾亂社會秩序的「不合理性」,因此也就是宰制團體的理性觀。所以我們基本上同意自由派,只是更進一步追問:「誰的社會?誰的理性?」。並且指出理性或合理固然只是價值之一,但是自由、秩序等等也只是價值之一,「平等、創新」也都是可以追求的價值,而並沒有什麼「超級」規則來指導不同價值衝突時之調和之道,因為「和諧/調和衝突」也只是價值之一而已。

無疑的,在改變社會的看法上,人民民主接近保守主義,反對那種同時否定一切的虛無主義,認為「完全的斷裂」、「大拒絕」等只是精英份子的潔癖。不論是既成建制、傳統文化、道德共識、通俗意識、型態或常識、各種權威、各方政治力量,人民民主的後保守主義都是藉其中一部份來挑戰另一部份(如用某些常識攻擊另些常識,或以某個權威批判另個權威,等等。不過,這種後保守主義實踐,在遭到要求彼此權力均等的其他人民主體之反對時,就不一定有正當性)。因此,與自由派的保守主義不同的是,後保守主義並不認為現狀中有什麼「核心價值」(如令人心悅誠服的權威,或行之有效的經年習慣,或普通人權)是絕對不能推翻或否定的,也不認為現狀中有什麼「必要之惡」一定時時皆是抗爭對象。(自由派的「必要之惡」即是國家)。「核心價值」和「必要之惡」均是歷史的偶然(historical contingency)。

照這樣說來,異性戀作為唯一正當性偏好的地位當然也可以被質疑。針對自由派的容忍同性戀,我們則大聲說出:同性戀解放!

結盟不是現成或必然的

如果我們抽象地考察性解放、婦女解放、同性戀解放以及兒童解放,我們就會發現這四者有很相近的抗爭目標。例如,父權制度與核心家庭(一夫一妻制)都是這四種解放運動要抗爭的對象。此外,性偏好解放(例如,同性戀解放)和性別解放(婦女解放)也有一個共同的焦點,即,追求一個與性別無關的性愛關係,這也就是說,性愛對象的生殖器官是什麼,並不重要。可是這些相近目標或共同焦點並不必然帶來這些運動團體的結盟,除了因為須要結盟實踐外,還因為 不同社會脈絡所帶來的利益分化,可能使這些運動處於極不同的位置,因此可能有不同的實踐策略與抗爭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