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班人從哪裏來?:評中共的「學雷鋒」、「學鐵人」運動

【這篇文章以王大衛為筆名,發表於《中國論壇》30卷9期357號,1990年8月10日,50-57頁。發表後引起熱烈的反響與批評,例如〈試評「反對制度決定論」:兼談人民民主〉,陳宜中,《中國論壇》360期。以及王大衛對前文的答辯〈此路不通〉,刊於《中國論壇》361期】

1990年中,中共軍方又推出全國上下學習雷鋒的運動,與此同時又有學習「鐵人」焦裕祿的運動。不論這兩個運動同時進行,是否係派系鬥爭的原因,或者中共覺得只提出雷鋒一個典範(樣板)不夠,基本上它們都直指中共建國以後的一個核心問題:社會主義接班人從那裡來?如何產生?如何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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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社會主義制度並不自動地再生產(複製)它的接班人。這怎麼說呢?任何一種制度都需要能運作這制度的人,就好像轎子需要抬轎子的人一樣,制度也需要「交通工具」或「載體」或「承擔者」。相對於制度運作這個目標,人只是制度運作所必須的一個重要媒介或中介,因而我們可以簡單的說,人就是各種制度運作所必須的「中人」(agent)。但是沒有一種制度可以自然地培養及製造出它所要的中人來,它還需要各種各樣的制度(經濟、家庭、政治、社會文化等制度)及制度內的各種權力關係來支持它。而且,製造出來的中人還需要不斷地「維修」、「保養」。

所以,如果只是將所有制改變為集體的或全民的,並不能因此可以保證社會主義制度的運作。中共常說「中國社會已是社會主義性質,由於所有制已產生變化」,但這只能視之為一種宣傳。因為大陸社會究竟和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有何不同,還須視其制度內各種中人是否具有各種社會主義意識而定。例如,工人是否自視為「主人公」,還是「給人幹活」?(若工人真的有社會主義社會主人公的意識,那麼即使在吃大鍋飯的情形下也不應會偷懶。)還有,黨員究竟自視為「無產階級先鋒隊」還是「升官發財的晉身階」呢?社會主義中人或「接班人」的培養、維修、複製其實是其事業成敗的關鍵。

我們可以把中共歷年來再生產接班人的方式略分為兩種:國家道德教育與革命鬥爭改造。當然,這樣的區分只是為了概念的清晰,在事實上這兩種經常交互混用(教育和改造之區別其實也只是名詞上的)。不過我們的確可以約略地分別出對這兩種方式或路線的不同 側重程度或強調,所以下面我們就來觀察「道德教育」及「革命鬥爭」兩條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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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鬥爭路線和「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興無滅資」、「反資產階級自由化」、「階級鬥爭是綱」這一些大原則或政治運動密不可分。

道德教育路線則代表了「馬上得天下,但不能馬上治天下」的想法,認為建國以後應尋求社會及政治的安定,發展經濟及提昇生產力。

這兩種路線可以用同樣的宣傳內容,例如「學雷鋒」,就曾在文革時代為革命鬥爭路線服務,如今則為道德教育路線服務。(不過現今的學雷鋒運動也有一些對民運分子鬥爭的意思)。所以毛澤東的〈老三篇〉和劉少奇的〈一個共產黨員的修養〉從內容分析來看都是道德說教,沒有顯著的差異,但卻可以在不同脈絡下為不同路線服務。

道德教育路線通常沒有明顯的針對性,頂多是「和自己鬥爭」或和一些不特定的對象(壞人壞事)鬥爭。除了其具體內容(如大公無私、盡忠職守、熱心助人、社會主義的優越性、不貪污⋯⋯等)或與其他國家不同外,基本上它推行的形式和世界各國的公民(市民)或國民道德教育、政治意識型態效忠教育等並無不同。因此,這種路線可能達到的最大效果也和其他國家一樣:只是穩定及維持現狀,並不能使許許多多陽奉陰違者、犬儒或懷疑主義者、失望虛無者改變心意。

此外,社會主義制度必須是個過渡性質的制度,它如果不朝向由下而上的民主計畫經濟發展,其制度就會和資本主義經濟競爭時不斷出現困難。在中國的父權中心社會中,保守的小農心態,再加上只有逐漸集中而無民主的一黨專政,使社會主義發展異常艱難,道德教育路線不但不能幫助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反而只是幫助既得利益或既得權力(如黨官僚)維持其權力利益,以至於社會主義制度逐漸變質。而當制度發生嚴重的經濟困難以及統治正當性危機爆發時,散在各領域之內,直接經手(local)實際權力的人(各層級的黨官僚、依附黨官僚的特權分子、菁英等),就會把矛頭指向社會主義制度,成為反共的急先鋒,以便和新興的中央政治力量接合,成為新的統治權力集團。

更有甚者,社會主義制度的終極理想形式(由下而上的民主計畫經濟),不可能只是人民反抗資本或市場宰制的結果,它同時也必須是反抗各式各樣宰制關係的結果。因為如果仍有一些宰制或支配關係存在於社會生活中,那麼這些關係就可能被用來作為經濟上的宰制,因此便不可能成為由下而上的民主計畫經濟。舉一個簡化的例子來說明:假設有一對父女決定要共同計畫他們的經濟生活,表面上這對父女並非勞資關係,也非上下的指令關係,因為他們按照一套「共同計 畫經濟生活」的社會主義法律行事;但是如果他們之間仍有男女支配關係或親子支配關係,那麼這個父親便可以利用這些支配關係,來實際上達到經濟生活中而上而下宰制的目的。

上述這個例子也同時顯示了本文一開始的那個論點,亦即社會主義制度並不會自動地再生產制度所需的人,從而產生設計制度時預期的效益。如在上述例子中,「共同計畫經濟生活」這一制度不保證在實際的運作上不會是宰制型的經濟生活。

所以,如果要朝向社會主義的終極形式發展,光靠改變所有制是不夠的,公有制並不自發地使人們有權力去掌握自己的經濟生活,這種掌握自己生活的權力,必須由反抗各種宰制關係的抗爭中得到。

如果說社會主義制度需要人民不斷的反宰制抗爭才能發展,那麼中共的「激進派」向來採取的革命鬥爭路線似乎是對的。激進派似乎也感受到片面的道德教育路線(其精神可用「克己復禮」來代表)對社會主義的危害性,所以激進派便傾向於藉由不斷的政治運動來教育改造群眾及幹部,以促進社會主義。

但是在實際執行革命鬥爭路線時,激進派的作為也變成只是鞏固現狀,和道德教育路線的實際效果相同。所謂「兩條路線的鬥爭」結果差異不大,只是在鞏固現狀的方式上側重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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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為什麼革命鬥爭路線的實際操作也只是鞏固現狀而已呢?

最基本的原因是:激進派先驗地把反宰制抗爭目標規定在「階級鬥爭」這一綱領上,任何鬥爭不論處於什麼階段,不論其性質、起因⋯⋯都必須歸類於資產階級或無產階級,至於其結果也必然是不計一切代價地「粉碎資產階級」。為了保證一切在階級鬥爭架構中進行,也為了保證運動結果是「無產階級勝利」,黨官僚經常以形式主義的方式進行運動,或盡力使運動及鬥爭受到嚴格的控制,不至於亂掉,或脫離預定的過程及結果。這樣一來,運動無可避免地是由上而下的發動、進行、監控與結束。在整個過程中,黨官僚也不敢真正的放手發動群眾(所謂「敢字當頭」):群眾(被建構)的有限敵意被生硬地塞到「階級」框框中,雖然可以在某些情況下激起一時的狂熱,但因為沒有和切身的其他宰制聯繫,「階級」目標很容易異化為一個神聖目標,而在現實中變成黨官僚的權力來源。

總之,激進派先於運動實踐而將反宰制抗爭規定或局限於階級抗爭的目標上,是為了保證權力向「無產階級」(現實的化身則是「共產黨」)集中,故而對人民的各種敵意必有所壓抑及由上而下的「指導」,結果並不能使人民進行多方的反宰制抗爭。例如,如果人民對「性壓抑」有潛在敵意,共產黨絕不會聽任什麼「性解放」運動的形成(否則共產黨便必須透過分享權力的方式使性解放運動和階級運動 結盟)。所以任何反抗性壓抑的抗爭,一定得先驗地放在階級框架 中——如果是資產階級,那麼應當被鎮壓;如果是無產階級,那麼就由共產黨代理即可,而無須搞什麼性解放運動,更不需要共產黨以外的人民(反宰制)組織。

這樣說來,先驗的階級二分法教條有集中權力的效果;因此,中央集權者(centralist)堅持教條主義,並非腦筋太笨或僵化,而是一種鞏固既有權力的方法。

所以,中共的學雷鋒或學鐵人運動,不論(曾)屬於道德教育路線或革命鬥爭路線,都產生了鞏固現狀的效果,而沒有促進人民多方反宰制的抗爭,從而推進社會主義的發展。

如果說國家主導的道德教育路線不能促進社會主義再生產其接班人,而以階級鬥爭為前提的革命鬥爭路線也行不通,那麼究竟需要什麼樣的革命鬥爭路線呢?

我們的看法是:人民民主抗爭(註①)。亦即,各種各類的反宰制抗爭的發動與結盟,而階級抗爭只是人民民主抗爭中的一支。這種人民民主實踐與中共激進派不同的地方在於:中共的「人民整體」是將權力集中於「無產階級」或「共產黨」而達成的;但人民民主的「人民整體」(註②)卻是透過分散的權力之議價過程來達成的。至於整個人民民主抗爭的性質及結果是否「興無滅資」還是「性解放」,或者抗爭運動由誰「領導」(幕後推動或幕前指揮),都是在抗爭的議價協商過程中決定的,而不是先於運動實踐規定好的。並且人民民主抗爭的性質並不因處於「建國」前或後的階段而有所不同——人民民主抗爭與道德教育路線的極大不同點即在於此,後者認為「正義的」新國家或公平的民主憲政秩序一旦建立後,反宰制抗爭便不應再針對諸國家機器及國家認同,或至少反宰制抗爭應只是「體制內」的。人民民主卻認為反宰制抗爭並不因抗爭對象、抗爭空間而有所不同,反宰制的抗爭應是無所不在的,即使在「人民內部」也是一樣。易言之,「人民內部矛盾/敵我矛盾」之區分並不存在(註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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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人民民主抗爭路線否定了階級抗爭目標(或任何目標)有其結構上首要性,而人民結盟的議題才是運動的暫時目標,並且否定了共產黨(或任何團體)的先驗領導地位,那麼,談「社會主義接班人」 還有什麼意義呢﹖

人民民主抗爭既然不堅持任何抗爭目標在結構上有其首要性,當然也不自限於「社會主義」。相反的,任何抗爭理念或反支配制度之建立與再生產都具有平等的地位。人民民主僅僅是說:只要站在人民的反支配、反宰制抗爭運動的立場,不論是社會主義接班人、女性主義接班人、性解放運動接班人、反帝國主義接班人⋯⋯等,均應透過人民民主抗爭來產生。

對於「社會主義」,人民民主只是認為,真正的社會主義制度必須不斷有各種反宰制的「中人」,才是人民的社會主義;否則「公有制」很容易成為另一種支配形式,一種由支配集團主導的「社會主義」。亦即,淪為權力集團的社會主義。

可是,如果社會主義可以區分為「人民的社會主義」(其接班人是由人民民主抗爭產生的反支配者),以及「權力集團的社會主義」(其接班人是代理諸支配集團的黨官僚),那麼為什麼要把「資本主義」 視為必然之惡——難道不能有「人民的資本主義/權力集團的資本主義」之分嗎?而人民民主抗爭既然只是可能(而非必然)走向人民的社會主義,那麼為什麼不可能走向人民的資本主義呢?(需要澄清的是,這裡所謂的「人民的資本主義」是指人民有權力支配資本,而不是坊間所謂的「人民資本主義」。後者是一個較局限性的概念,意指私人企業的工作人員也同時是企業的股東,下文便可清楚明白兩者之區別。)

作為人民民主抗爭的一種形式,人民的資本主義當然是可能的。 換句話說,如果在某種社會的現實中有一些人反對計畫經濟或主張市場經濟,那麼這一團體既可能是權力集團的一部份,也可能會投向人民抗爭的結盟。這也就是說,傾向資本主義的抗爭團體(如社會主義國家中力圖恢復市場經濟或混合經濟的異議分子、民運人士等,或世界各地的反君主專制、或反威權國家統制經濟的自由主義者或社會民主主義者等),如果與其他反支配的人民團體平等結盟,進行人民民 主抗爭,那麼這些「走資派」團體當然是與權力集團相對立的人民。在這個意義上,「人民的資本主義」是成立的。(註④)

不過作為一個終極目標,「人民的資本主義」是自相矛盾的,因為其目標是人民權力對資本的支配控制,(「人民的⋯⋯」云云便是指人民對自己生活的全面控制)。易言之,人民(而不是資本邏輯)可以有權力決定限制資本或決定讓資本自由運作。但是在目前資本主義社會中,資本的特性是自我決定(self-determinacy),資本就是資本邏輯,否定資本邏輯或資本的自我決定性,也就否定了資本。人民做為資本的決定者,不同於那些資本的決策者(資本家、股東、國家經濟技術官僚等);後者的決策根據是資本邏輯,決策者則是資本的人格化、資本主義制度的中人。但是當人民有權力決定資本,做資本完全的主人,資本(邏輯)對人民而言已不再是一個異己、不可抗拒 或控制之力量時,資本已經消滅了(註⑤),因此「人民的資本主義」做為一個終極、完成的目標而言是不可能的,這也就是說,和我們現在所了解的「資本」之意義是矛盾的。

但是這個異於資本自身的決定者卻是內含矛盾的資本邏輯之產物,是資本異化的產物。人民從被資本支配到支配資本是一個歷史的過程(但是此處之「人民」並非固定單一主體而「歷史」亦無目的,人民不必然能支配資本),在這個過程中,人民不常是完全的被資本所支配,或人民是完全的支配資本,支配/抵抗(反宰制)總是並存的。也就是在這個過程中,人民的資本主義做為一種反支配的抗 爭形式有存在的可能。「人民的資本主義」也因此就是人民重新定義 「資本」的抗爭實踐,使資本不再等於資本邏輯。

由上可知,雖然個別的人民主體可能有其各自的終極目標,但是人民民主抗爭卻無所謂終極目標,其目標絕不脫離此時此刻抗爭之意識、策略與效果。或有人認為,人民民主論是「純粹策略性」,但是除非我們把一切「非目的論式」(non-teleological)的抵抗或抗爭都稱作「純粹策略性」,否則人民民主不是「純粹」策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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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國後對培養社會主義接班人的努力,就像現在或過去的學鐵人或學雷鋒運動一樣,不外乎是道德教育路線或革命鬥爭路線。可是中共的「道德」都是從一元的先定典範出發(這典範往往是一種遙不可及的聖人神話,或者迎合與鞏固既有價值觀的樣板),而不是隨著抗爭狀況不斷變動的,及多方鬥爭折衝下的現實產物。另一方面,中共的革命鬥爭以階級鬥爭為先驗的目標,其運動根本無法觸動潛存的、複雜的多樣敵意,也調動不了抗爭的積極性,如果此一路線不向 人民民主抗爭回歸,也必然會失敗。文革以後,革命鬥爭路線基本上是放棄了,至少是以之為道德教育路線的輔助,「和風細雨」式的搞。六四之後的學鐵人與學雷鋒運動,照上述分析來看,絕不可能成功地培養出什麼社會主義的接班人,即使中共只意圖維持現狀、鞏固政權,也可能達不到什麼成效,甚至招致反效果。畢竟,人民民主鬥爭是「鬥則進,不鬥則退」。

 

《附 註》

註①:這裡的「人民民主抗爭」和過去中國歷史上的人民民主等政綱沒有關係,也不和世界各地的人民民主運動有任何直接的關連;它特指現時台灣的一種思潮。除了本書及晏山農主編的《新政治光譜》(台北唐山)等書外,還有幾篇文章也有助於對人民民主抗爭作初步的了解:〈人民民主的歷史實踐:野百合學運的社會效果〉,南天門,《自立早報》副刊1990年4月7日。〈重塑野百合,回歸人民〉,翁章樑,《新文化》17期,1990年6月。

註②:在這裡所談的人民並非抽象的全民,而是具體地反支配、抗爭中的各種人民主體,是一個和「權力集團」(即眾支配集團)相對立的動態概念。關於「權力集團vs.人民」,請參看〈人民主義:超越國家/民間社會的新焦點〉,史思虹,《中國論壇》336期,34-42頁,收錄於晏山農《新政治光譜》。

註③:更精確地說,「人民/敵我」矛盾之分沒有本體論的意義(ontological significance);而這完全是基於註3所提及的「人民」觀念。人民就是反支配集團的平等結盟,它是流動的、策略的一個位置。因而,「人民內部矛盾/敵我矛盾」之分不是絕對固定的。當毛澤東提出上述兩類矛盾的區分時,他表面上的理由是為了防止「階級鬥爭的擴大化」、「無限上綱」等等,但是這個區分的固定化(正如其他固定化的、本體論的區分,例如「民間社會/國家」一樣),有把抗爭的焦距及範圍作出先驗規定的效果,從而將權力集中於「我方」、「人民內部」中某個有特權地位之集團(在中國的例子中,這個集團便是代理無產階級的中共),並掩蓋及壓抑了人民內部的其他不均等權力關係或矛盾(如性別宰制、親子宰制、統治關係等)。從人民民主立場來看,我們不應幻想反宰制聯盟的內部、或人民內部是「純淨」的,和外部大環境中時刻存在的權力支配狀況不同;相反的,我們對權力均等化的要求,反宰制支配與反壓迫的抗爭是不分內外的——權力支配既然無所不在,反支配也當然應該無所不在;惟有如此,才能消除一切有特權地位的集團(不論它處於人民的內部或外部),也惟有如此,一個(暫時)具有平等結盟精神的「人民內部」才會出現。

註④:正因為如此,有一種對六四民運的「左派」觀點是非常錯誤的,這種觀點迷信制度的形式,以為中國民運有「走資」傾向,因而中共官方才是站在捍衛無產階級的立場上。這個觀點忽略了兩點重要事實,第一,人民的走資(反共)和權力集團的走資是不同的。例如國民黨是反共的或走資的,而過去黨外也是走資的,但兩者並不相同;同理,中共近年來也在走資,但和民運分子的走資不同,否則兩者衝突不必以屠殺終。第二,反共(走資)不能和反中共劃等號。大陸的走資集團或社會力量和中共並不處於敵對狀態,反而常處於盟友關係;而民運與中共的對立,並不一定對中國的走資方向有利(詳參《歷史如何成為傷口》一書中陳春滿、李亞明等文,台北唐山出版社。)以上說法並不表示,目前海外的民運或1989年的民運一定會走在人民的道路上,當時的民運也是有可能為少數人操控,進而與中共分享權力,或者與散在各領域直接經手權力的支配者結合,取中共而代之,形成新的權力集團。但是畢竟1989年民運後來沒有像上述情況發展,它以六四事件結局。事實上,1989年民運打亂了中共走資路線的全盤戰略部署,使得中共對國內外各種走資的盟友有所疑懼,也因而在走資道路上遲疑徘徊。在這種情形下,作為走資權力集團世界盟主的美國很快地就表示準備原諒中共,希望中共能恢復原先的走資路線。有些「地區」的權力集團也和美國官方一樣,準備(或已經)忘記六四的鮮血,願意原諒中共,只要中共能對六四表示歉意回歸市場經濟,回歸走資權力集團的世界大家庭。照後來中共的某些舉動來看,可能中共也非常希望回歸,但是現在唯一的障礙就是六四民運——由此更證明前述「左派」觀點之謬誤。

註⑤:這也就是說,資本已經喪失其商品性格而只成為「資源」。社會主義的「過渡」即是指資本逐漸消滅、逐漸喪失其商品性格的過程。亦即,人民由大致上(但非完全地)支配資本的狀態,逐漸成為完全地支配資本狀態的過程。這也說明了另一件事實,即,資本(資本邏輯)的意義只是相對固定的,而資本關係若是一個社會的主要關係,也可能會轉化為次要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