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以何方為筆名,發表於《自立早報》1991年3月8日】
提起電視上的暴力,人們很快會聯想到立法院的肢體抗爭,但是暴力其實是無所不在的,有時更以正當的形式表現出來。
例如八點連續劇「愛」最近就接二連三出現了暴力鏡頭。劇中人物愛嬌姨先後被唐建國、秦建中、李來順三個男人打了大耳光。這三個耳光和愛嬌姨被月女、李來旺或阿純等人毆打的情況不同:在後面這種情況中,當事人或因愛嬌姨的陷害,或因本身的瘋狂,已經喪失理智,而愛嬌姨反倒是理智清明的。
然而在唐秦李三個男人打愛嬌姨時,三個男人儘管生氣,卻是理性的。而愛嬌姨之所以被打則是因為她不講理,並且表現為對「道理」的反抗、不服(defiant)。就在男人說道理,而女人(愛嬌姨)卻不理睬地高姿勢說「怎麼樣(ㄢ ㄗㄨㄚ)?」的時候(意味著「我就是不服從你的道理,我就是肯定自己」),男人就暴露出他父權統治的最後一招──暴力。
在日常生活中,大人對小孩、男人對女人,尤其是丈夫對妻子的暴力,往往出於「愛」劇中同一模式。首先是女人的所謂「無理取鬧」、「不講/不聽道理」,而男人則站在道德、正義與理性的一方,加以「制裁」,也就是「看妳還敢不敢不講理,打到你聽話為止」。而毆打的姿勢就像劇中那三個男人打愛嬌姨的姿勢──直挺威嚴的站立、乾脆俐落,從上而下的堅決耳光。「愛」劇在這一點上,以劇情正當化了常見的家庭暴力模式。
男人的「理」通常都有一個基礎,就是「道」,這個道包括了講理活動所依據的知識、道德及規範的共識,同時也預設講理活動的終極目的為追求共識。可以想見的是,道理通常是有利或偏向於男人的。所以男人經常用道理來自辯或迫使女人及小孩「就範」(遵守道理所衍生出來的規範)。因此,男人的追求共識或講道理,其實就是要女人和小孩聽話或服從,接受男人的宰制,如果女人或小孩不追求共識,或追求時不依據既有的共識,或不接受追求所得到之共識,那就是不講道理;而「愛」劇則在塑造另一種共識,即,不講理就該打。
當然,女人也可以利用男人的道理來反制男人,但是女人由於缺少論辯機會(女人愛說話就變成長舌婦,或者被稱為「婦人之見」以打擊女人說話的信心,而小孩則被要求「大人講話時不要插嘴」),所以只要一講道理就很容易被男人駁倒。故而女人只好用撒嬌耍賴方式來保衛自己的權益,但若男人相應不理,便只好以哭泣或沉默為抗議。如果男人仍然堅持已見,而女人不從時,男人就往往在此時「義正詞嚴」地飽以老拳或耳光了。
這樣說來,站在弱勢者立場,我們應當宣揚一種新的說理方式,亦即,弱勢者的「理」不必站在什麼「道」的基礎上,這意味著理既不必根據原有的知識、道德或規範的共識,而可以是一種推翻原有共識的創新活動?(故而不必預設任何底線),同時,說理也不必有一終極目的;說理不必是為了溝通或建立任何共識。
總之,正像愛可以隱藏暴力,共識也可以是另一種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