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雖好,仍願身在人間:與殷鼎先生的分歧

【這篇文章以王大衛為筆名,發表於《中國論壇》雜誌373期,1991年10月1日】

殷鼎先生在評論南方朔的文章時重述了一個老掉牙的說法,大意是說資本主義社會的人一昧嚮往社會主義之餘,應當去社會主義實際體驗生活。例如,一個校園的馬克思主義教授應當「放棄他現在的『資產階級生活方式』-轎車、省稅、休假、工資少給一分等,去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去生活幾年」云云(〈與南方朔先生的分歧〉,《中國論壇》,371期,1991年8月,114-115頁)。

上述的說法通常是未經思想訓練者逞一時口舌之快的八股(clichie),殷鼎先生竟然覆誦這種說法,頗令人詫異。

即使我們從常識的「雖不能至,然心之嚮往」,也應知道,肯定或否定某種社會制度,和自己願不願意或能不能生活其中,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例如,很多人認為台灣不民主、社會不公平……,而國外政經制度則很前進等等,可是,這些人仍願意生活在台灣。正是「天堂雖好,然而仍願身在人間」。

更有甚者,資本主義社會的人不能適應或不喜歡住在社會主義國家這一事實,完全不能證明社會主義行得通或行不通。因為此人可能為其他原因(或多重原因)不能或不願生活在社會主義中,而不一定和(或不只和)社會主義有關。這就好像瀕死的感覺也許是美好的,但事實上極少數人願為了享受那種感覺而自殺,所以這一事實不足以證明瀕死的感覺不美好。

進一步來說,殷鼎先生上述的說法犯了兩個相關的謬誤。第一,這個說法忽略了人之所以寧願生活在某個社會中,或嚮往某個社會制度,是以他能在這社會中佔有一席之地為前提,而這便意味他必須參與在制度的建構過程中。而且往往由於人自主共謀的參與,人對新制度會懷抱嚮往、憧憬或希望,而這個希望或遠景又正是建構此一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故而,當一個美國校園馬克思主義者到(比如)中國社會時,由於他是被「拋入」那個制度中,他並沒有自主參與在那個社會制度的建構過程中,所以中國社會的社會主義對他而言是一種強加的制度,一種宰制,因此他可能不願意或不喜歡中國的社會制度。

更詳細來說,經濟制度不能孤立的存在,它還涉及政治、文化、家庭、社會……等制度,以及這些制度彼此之間的關係(例如,文化是否主宰了政治,經濟是否主宰了政治等等),而人總是以身處的社會中之各種制度(及其關係)所生出來的資源與權力來建構(維持、改變)各種制度,所以人既是這些制度及其關係的創造者,也是它們的產物。故而當人讚許或嚮往一種經濟制度或生產方式時,人總是也預設了一定的社會關係,即,預設了其他各種社會制度彼此的關係的狀況,兒所預設的社會關係也當然是從人的主體位置出發,期待自己在其中有一席之地的社會關係。

照這樣來說,殷鼎那種「既嚮往社會主義,何不離開資本主義社會,親身生活在社會主義社會中」的說法是沒有意義的。很多美國人不論讚美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都不願住在美國以外的社會中──不論那個社會是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即是一例。同樣的,即使有些中國的「個體戶」、「倒爺」一心嚮往資本主義,這絕不表示它們一定想立刻身處資本主義社會中。「個體戶」、「倒爺」等等只是小販、賺取微薄利潤的社會底層人,很容易被擠壓而淪落到更邊緣的地位,而已它們現有的知識、能力、文化資本、性格、人格、性觀念、父權意識、人際相處關係習慣……,根本無法適應講求(比如)個人主義的資本主義社會。(以上論證,筆者其實曾在《中國論壇》的三篇談「反對制度決定論」文章中表達過,現在它們均收入筆者協編的《台灣的新反對運動》一書,唐山出版社出版,殷鼎先生可以參考一下。)

有人或問,盛讚社會主義的知識分子到社會主義中居住,豈不是言行合一的表現嗎?姑且不論所謂「言行合一」這種提法的錯誤,即使我們承認言行應一致的原則,我們也可以從前述討論推知,所有的「言」均是有預設、有一定有效範圍的,而像到共產主義國家生活這種「行」,並不一定包括在社會主義制度較好這樣的「言」有效範圍中,因為發言者不一定參與共產國家制度的建構過程中。

或曰,殷鼎先生的意思只是說,親身體驗社會主義的生活,可以對社會主義有更多的認識。這個說法也有待商榷,因為親身體驗的知識只是人類知識中有限的小部份。但次處不再多論,讓我們開始討論殷鼎先生說法中暗藏的第二個謬誤,亦即,它把像「社會主義」這樣的東西普遍化了,當作一個有本質的東西。在殷鼎先生眼裡,美國校園的馬克思主義、蘇聯或東歐的馬克思主義、中共和台灣青年的馬克思主義都可以算是相同的,都有一共同本質。所以在一種情境中行不通或有災難後果的社會主義實踐,就證明社會主義是不行的,無須在對局部具體的脈落作分析。

其實「馬克思主義」或「社會主義」不但有中國西方之別、台灣與日本之別,也還可能有不同時期之別(如1949年前、後)、不同場域之別(校園/國家政治)、不同集團之別……等等,換句話說,我們不能先驗的假定不同脈落中的社會主義都有一共同本質,其意義和特定脈落的局部狀況無關。事實上,事務的意義是無法脫離其脈落的。例如,1949年以前中共的「人民民主」,和1986年左右台灣民間哲學的「人民民主」,以及1989年以後台灣的「人民民主」,三者之間的關係就竟是什麼?是不是均有一共同本質?如果從唯心的主義式的觀點來看,三者只是同一人民民主的個別化,因為我們可以找出字面上相同的主張或教義,但是在我們今天看來,三者是很不相同的。不過,這並不是說,在未來這三者的關係將永遠和現在一樣,因為我們進一步實踐(抗爭與論述)將會改變事務的意義,易言之,沒有任何事務(例如某個脈落中的社會主義)的意義是一了百了的被固定下來。

殷鼎先生在談到那些社會主義的辯護士時,批評他們那種「歪嘴和尚把真經唸歪了,而不是真經不好」,即,辯護士說:蘇聯等國實行的不是「真正的」社會主義,而社會主義「本身」是好的。可是殷鼎卻犯了和她們一樣的錯誤,即,雙方都認定有「真正的社會主義」或「社會主義本身」是有問題的、行不通的。殷鼎和辯護士雙方所犯的共同錯誤,就是將「社會主義」本質化、普遍化的謬誤。(以上筆者的論證,在《台灣的新反對運動》第五章〈談思考脈落〉一文中有更詳細的發揮,也可供殷先生參考。)

前面所談的這兩個謬誤其實是相關的。它們忽略了local(本土、局部、在地)的脈落。如果一種制度被當作一種普遍化的東西,不再為局部脈落所限,那麼便很容易成為一種超越主體的圖騰。在這種情況之下,不管是民主、自由、人權、資本主義、社會主義、人民民主……,都會成為壓迫宰制的工具。

或問,如果我們強調人們應平等共謀的參與在制度的建構過程中,那麼在碰到人們嚮往不同制度的情形時,該怎呢辦呢?例如有人要建立社會主義、有人嚮往資本主義、有人則不以經濟制度為主要認同、有人則只想證只民主……等等。在這個問題上,台灣的人民民主論批評那種把「人民」普遍化成「全民」的作法,同時也不認為有哪一種制度是「基礎化」的,應優先建立起來。一言以蔽之,我們不人唯有一種先於平等結盟實踐的全盤解決之道或什麼必經途徑。

更有甚者,我們認為中國反支配、反社會主義的弱勢人民,是有可能和台灣反支配、反資本主義的弱勢人民在「本土國際主義」或在「在地的新國際主義」精神下結盟。而所謂的「民運人士」如果不是和各國人民連線,反而依賴各國的權力集團,即有可能走道人民的對立面上。

最後提及這一點,當然和殷鼎先生沒什麼關係,而是筆者的借題發揮,相信殷先生有雅量包含我在文中的嚴厲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