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投書以卡維波為筆名,發表於《中國時報》意見橋,1993年7月26日。收入《性無須道德》,中壢︰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7年,337-338頁】
這封投書基本上是對若水女士在7月18日意見橋的《先做人,再做女人吧!》的回應。
「先做人,再做女人」這句口號幾乎和台灣當代婦運同時出現,對台灣的女性意識影響不小,也因此容易使人忽略這句口號的某些限制性。
「先做人再做女人」其實設想了一個理想的、抽象的「人」,可能兼具男女的優點或不具任何男女性別的特色。可是,要實現或達到這個抽象人的境地還是得從具體的人做起。
具體的、現實的人,就是有性別的人,具有男女特色的人。如果真的要「先做人」再做女人,有時就會無可避免的要先做男人或先學男人才能再做女人。例如,女人有時要先學男人經濟獨立、心理上不依賴別人、不怕單身未婚等等。
這也就是說,有時候在某些狀況下,女人得先學做男人,才能做人,也才能做新女性。至於在什麼時候及什麼狀況下女人得先學做男人,就要看這個女人是什麼樣的女人:女強人、家庭主婦、女同性戀、好色女、紅杏出牆者、第三者……這些不同的女人可採取不同的策略,學習不同男人的某些特色,以便成為新女性。畢竟,通往女姓主義的道路不止一途。
如果忽略女人須先學做男人(的某些特色)這個現實面,而只高舉「先做人再做女人」這面理想旗幟,後面這句口號有可能會被利用來打壓某些女人,特別是在後現代社會中自主選擇非主流生活方式來向我實現的女人。例如,當最近「女人可主導性生活」、「當個快樂的豪放女或好色女」的論述出現時,使有人指責這是女人在複製男性父權,她/他們於是呼籲女人要「先做人」而非「學做男人」。
如果認為女人學做男人就會複製男權,這種觀點是對女人的主體性、主動性缺乏信心,更容易把女人限制在傳統的性道德框架中。
不讓女人學做男人才往往是要女人繼續做順服男權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