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以老實朱為筆名經營〈老實朱信箱〉,發表於《中國時報》44版,1996年7月2日】
老實朱:
我是個痛苦的女孩。我是個大三學生,有一個固定的男朋友,也是個大學生。我的痛苦在於,婚前性行為,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我的家人以及這個社會都大聲疾呼「不可以!」甚至告訴我萬一將來我的丈夫不是他,而被發現我不是處女的話,會遭遇如何的唾棄及慘狀,以及女人是如何的可憐,必須擔負一切的責任……流言的打擊……。
然而,他們有所不知的是,我們已經發生關係了。怎麼辦,那我該如何?也許我是一時被愛沖昏了頭,但是已經做了!怎麼辦?我沒有懷孕,我也知道如何避孕……現在說一切都太遲了,現在的我充滿了罪惡感。其實我很清楚我自已的未來,我也知道如何安排自己,只是,這個社會讓我充滿了不潔的罪惡感。我或許是錯了,但是錯了之後怎麼辦?這個社會是如此的「觀念保守,行為開放」呀!如果要每個人都忍耐拒絕性行為到28、30歲,您認為可能嗎?現在的我,被社會觀念、輿論壓得透不過氣來,老實朱,救救我好嗎?
無助的女孩上
無助的女孩:
和妳一樣的大學生真的多得不得了,各個大專院校附近的校外住宿區域,每天都有無數的婚前性行為在發生,連宿舍內也很多呢!
可是,很奇怪,大家在說婚前性行為的時候從來都只是說罪惡感、流言、未來的東窗事發等等,很少有人會談這個行為的過程及感覺如何。換句話說,太多的顧忌和恐懼,已經掩蓋了性行為本身過程中的領會與感受。
如果婚前性行為最大的好處(也就是年輕人迫切需要的人生功課)是肯定自我的身體慾望,或者是練習和他人的親密互動關係,那麼妳需要擺脫道德規範藉著莫名的罪惡感來對妳施行的懲罰。多花點功夫籌劃妳的性活動,多用點心思檢討改進妳的性生活,大概都比無謂的罪惡感催逼來得有建設性。
妳要負的責任是對妳的身體愉悅負責,至於未來,若是妳的伴侶是個會介意妳是不是處女的人,我奉勸妳早日換人,因為除了那一點之外,他一定還會介意妳燒飯不如他媽媽,身材不如他姐姐,氣質不如他的首任女友等等,妳又何必找人嫌呢?
婚前性行為沒什麼不好的,但是充滿罪惡感的婚前性行為卻會殘害妳的心靈,唯有「觀念開放,行為才能真正的自主」呢!
惡男惡女的不老實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