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評兩篇與性相關的論文

【這是我1996年6月30日在第二屆四性研討會中講評東吳大學德文系謝志偉的〈「加味姑嫂丸」的省思︰「雞雞」和「屁屁」的不對稱關係談起〉,以及東海大學社會系朱元鴻的〈田野中的情慾〉的講評稿。收錄為〈評論〉,《從酷兒空間到教育空間》,何春蕤編,麥田出版社,2000年。頁273-278。】

謝志偉的論文和美國哲學家Robert Baker在1970年代寫的著名論文“Pricks” and “Chicks”: A Plea for “Persons” 有不少相似之處。Baker認為語言的使用反映了人們概念的結構──透過對指稱性器官、性交、女人等語言的分析(例如分析人們為什麼把陽具稱為“Pricks”、把女人稱為“Chicks”等),我們可以瞭解文化中的性概念。而按照Robert Baker對英文中指稱女人和性交用語的分析,Baker認為人們基本上相信女人在性交中的角色是被傷害的、被佔便宜或吃虧的。Baker還認為有些女性主義者的口號「男人不要把女人當作性客體」,如果只是意味著男人不應該把女人化約為性玩伴,或者只是抗議男人把女人化約為器官,那麼可能連沙豬都會同意這樣的口號。所以Baker經過一些分析後,結論說:這句女性主義的口號其實是在要求我們改變男女性角色的概念,不要設想只有女人才在性活動中被佔便宜。

謝志偉的論文並沒有像Robert Baker一樣集中處理性交的俗語、進行英文主動或被動時態的分析。但是他似乎也同樣預設了性語言的使用反映了男女性角色的不平等。雖然這方面過去有零零散散的說法,但是謝文的貢獻之一就在於他是從文學和報章等等文獻中收集了很多性∕別語言的使用,並且對這些材料進行性別文化的探源和分析。這些注明出處的豐富材料和分析提供了以後探討這個話題時的重要參照點。

不過,謝文和Robert Baker還有一點可以對比的是,Baker在文章結尾處建議女性主義者應該使用中性的代名詞,他抗議he∕she的使用是一種性別歧視,而應改用像person來作代名詞,並且要把性別從語言中完全清除。在某個程度上,當時美國的女性主義者確實也有這樣的做法。當然20年後Baker之類的建議究竟實現的如何,是另一個問題,今天沒空多說。與Baker相對比的是,謝文並沒有很明白地提出要如何改造性語言使用等等,但是謝文好像也有一些暗示。

謝文很重要的一點是說女人對性的事很難啟齒,對性器官的指涉也曖昧不明。我可在此舉一個例子:像大學校園時有所聞的性暴力事件究竟有無涉及強姦未遂,還是只是單純的陌生男人潛入女生房間,把女生打一頓而已,很多周遭的懷著善意的人就希望不必對此事深究;另外像白曉燕案中白曉燕是否被強姦的案情,一方面我們就看到主流媒體的語焉不詳,另方面就有另外一些媒體的煽情處理──既是禁忌,又是偷窺。這樣一種對性語言的使用或不用,在性騷擾或性侵害等狀況中,我們已經看到是如何的對女人不利。

但是這些對女人不利的性語言現象,我以為不但必須從性別的角度來分析,也必須從性的角度(甚至階級、族群這些角度)來分析,以找出激進的反抗策略,也就是協商出包含不同情慾傾向女人的性別反抗策略,而不只是特定階級、族群、情慾傾向的女人來代理全體發言。

性語言不但有性別的特色,也有族群、階級和性本身的因素;這其實不難在謝文中發現。近來因為廣告中出現屄、屌等字眼,而造成一些人士對所謂生殖器語言充斥台灣的憂心,更顯出這個問題的現實性。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性語言的可見度和同志或性少數的可見度有著很密切的關係,所以我主張讓屄屄屌屌之類的性語言佔領台灣,但是要以一種顛覆性的語言使用方式來佔領。例如,在愛滋論述中,我們可以顛覆對愛滋帶原者(HIV positive)的不利說法,HIV positive即所謂的陽性反應,不過positive本有積極正面的意思,所以為了抗衡愛滋帶原的負面印象,我建議將陽性稱之為屌。所以,HIV positive就是HIV屌。這樣很符合我們要反愛滋污名、以及榮耀性少數的策略。至於,HIV陰性反應若因此被稱為HIV屄,也沒什麼不好,因為陰性反應當然很好、很屄。當然,這種語言的使用就像所有的反抗策略一樣,不會一步帶我們走進平等的天堂,但是它至少在改變鬥爭的條件。

謝志偉提到一個國中女生在講述自己被性騷擾經過時,沒有勇氣說出男人的性器官,又如何能獨立應付性騷擾的問題。也許有人會認為這是性別權力相差太大的原因。不過,與其思考國中女生的缺乏勇氣與權力,我們也可以想想我們學術界有沒有勇氣處理性語言:首先,為什麼在學術界很難對在知識生產、田野調查、教室教學中的性或情慾加以反思?為什麼如果我想要用屄屄屌屌佔領學術是那麼的困難?例如把所有包含、統攝的關係通稱為屄關係,以性語言的新比喻代替原來學術中使用的比喻,(像謝志偉提到的胎死腹中、流產、早么這些學術界也會用的比喻,被早洩、愛撫等等所代替;跨學科的交流比喻以學科濫交或通姦的比喻取代,另類是變態,互為主體、宰制、包容、場域、超越、知識生產…任何學術用語都可以被新的性比喻取代──我們要記住學術常常發明新比喻,以創造研究新典範,但是我懷疑學術界可以接受性比喻,如果我們學術人沒有勇氣這樣做或不能包容這種做法,那麼我們還能談什麼創造沒有偏見的知識呢?一個男人居多的學術界為什麼也有這樣的困難呢?很明顯的,這裡還有性別以外的一些因素──性。

總之,性的禁忌和性所包含的羞恥使女人難以啟齒或失聲,但是性之所以是禁忌和羞恥則不完全是出自性別的建構。性別不平等之所以能藉由性語言使力,男人之所以能透過性來輕易的支配女人,是因為性本身的權力關係、性的歧視、以及主流的性意識還沒有被嚴厲的挑戰。

也許謝志偉會同意我們現在就開始以新的方式去明白的說性,而不是等到女人治國或女性主義大革命之後。性語言的確也是一個戰場。不過,有人可能會認為:明白說性,不全都代表進步。我同意;但是,不明白說性,更不代表進步。如果我們看到許多女人因為有了明白說性談性的空間,許多同志有表明自己性偏好的空間,因而減少太多的壓力,我們就知道發展談性說性空間的重要性。而擔心或懷疑說性談性的負面權力效果,又是多麼的旁觀者清。所以,與其懷疑擔心,不如發揮想像力去幫忙創造性語言的新使用方式。

我對朱元鴻論文的高度評價,主要著眼於此文對知識生產、對教室教學、對田野研究或田野經驗的一般蘊涵。我覺得它處理的人類學內的政治的特定部份,也很精彩,但是我不夠格做這方面的評論,此處略去不談。

朱元鴻論文雖然談的是人類學的田野,但是對於其他學科的田野工作、甚至非知識生產的田野工作都有蘊涵,例如,現在我們可以重新檢視過去革命文學中下鄉組織農民組合、到礦場工廠組織工會,這類下放蹲點的英雄或英雌故事。還有,社會工作者、影像紀錄者、歷史民俗的採集者等等也都不免被波及。另外,朱文對知識生產一般的蘊涵,他自己也多少點了出來。例如,研究者與其研究對象之間的情慾關係;或者,研究者自身的情慾狀況取向,究竟對其研究有何影響?是否會決定其採取的情慾政治立場?是否會影響其觀察的客觀性、研究的中立、訪談的深度、紀錄的真實、書寫的策略?是正面或負面影響?是否可以更增加研究的深入程度與客觀性?如果我們揚棄實證論「旁觀中立的研究者」之認識論,而主張「互為主體」,那麼情慾關係是否可以強化這種互為主體性?還是,科學方法是否必然與情慾對立(antithetical)?或須視實際脈絡而定?迄今為止的許多知識生產,從方法學到應用研究,已經認清性別∕階級∕種族是構成知識的基本要素,但是由於缺乏性(情慾)意識,忽略性歧視的權力關係在知識生產的作用,故而均必須重新被設想;以探討知識生產的情慾基礎為何。

不過,要表達我對朱文的高度評價的最好方式是批評式地質詢他一些問題。畢竟S/M在學術界也是最好的知識交媾方式。

朱文在談到科學客觀性的沈默效應時,似乎把來自無處的觀點(the view from nowhere)和研究者對自身情慾的表白對立起來。這也就是說,情慾在知識中的沈默總是以研究者未交代自身情慾的方式出現的。的確,有時確是如此,但是有時也未必。因為傳統上科學研究完全不交代自身情慾,是最徹底的一種情慾表白或交心,一種不必表白的表白;亦即,表白自身的無慾,表白研究者的「正常」(合乎社會的性規範、異性戀等等),正是因為研究者的情慾無須被質疑,所以可以沈默。然而,這個沈默的另一個更重要的效果卻是沈默其他情慾,使有性慾的、不正常情慾的,被排除在發言或知識生產的正當性之外。換句話說,這種情況下的「沈默」,其實是一種情慾(也就是無慾的情慾、正常的情慾)對其他情慾的權力上之排除。

但是一種情慾對鞏固自身權力和特權的發言位置,並不一定以沈默的方式或來自無處的觀點的方式。有時反而是大剌剌的宣告自身的性或情慾,或以指摘別人的情慾來間接表白自己的情慾。例如,曾有人指摘傅科的同性戀與他偏激思想的關連,間接印證自身情慾之無辜;西方某些反色情的女性主義者則以表白自身正確的情慾,來質疑那些搞S/M的女性主義者。另方面,有些研究者或知識生產者不表白交代自身情慾,對自身情慾的沈默,並不表示其發言或觀點沒有性意識,而且很可能其觀點充滿了威脅現有性政治二元佈局的性意識,但是其情慾身份因此更可能是危險的而不能現身,其沈默只是面對歧視者、壓迫者的一種自我保護。畢竟,表白不是真實自我的揭露,而是現有論述的建構,(朱元鴻也說過的)另一種書寫策略。(我這裡的觀點不但適用於情慾的表白,也適用於認同的表白。我寫過一篇交心的政治的短文,也正是在談這個問題)。

朱文提到兩個「成功的」田野情慾的例子,也就是研究者與在地人的情慾關係對當事人及其研究均很正面。但是朱元鴻還提醒我們田野情慾的複雜與風險。其實我覺得沒有人(不論是男∕女、同性戀∕異性戀、西方人∕東方人)不瞭解田野或田野之外的情慾所涉及的危險,故而問題是,我們能生產出什麼樣的知識和說法(而不是提出更多的警語)來改變環境和主體,以應付田野中的情慾的複雜與危險。易言之,我們拒絕承認田野情慾的複雜與危險是必然的、自然的。我們不要忘了──不必談田野中的情慾了──田野本身也可以說就是複雜與有風險的;而(比如說)對於想要進入田野的女性工作者提出警語,究竟是表示了一種什麼心態。當然朱元鴻的意思由上下文來看,他不是在警告要進入田野工作的「情慾者」,而是對田野情慾的政治評估。但是我覺得他可以更積極一點來談。比如,朱元鴻在文末提到田野中的情慾的倫理問題,他基本上說這是情境中的抉擇,不能依憑準則或教條。其實他可以繼續挑戰「研究倫理」這樣的概念。例如,這個倫理問題沒有考慮研究者本身的不同性傾向、性別、種族等等。進入田野我們要吃當地的食物,要和當地人交朋友(making friends),而這沒有倫理或風險問題,但是要和當地人做愛(making love),這必然是個倫理問題?其實,交朋友不是不會有倫理的問題,我們聽過西方人類學家回到西方後就不理會田野的好友,而人類學家也清楚這些好友對友情的期待,等等,但是我們基本上不把交朋友當作倫理問題。同樣的,我們為什麼不能把情慾問題也認作是prima facie justified, 也就是基本上沒什麼問題,除非有特殊的考量?當然,在田野中進入性關係,不一定就能豐富洞見──這就像在田野中交到畢生知己,也不一定比君子之交更能豐富洞見一樣,但是知己從遠方來,不亦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