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發表於「治理性性交易:法律與公共政策專家圓桌會議」(原會議名稱有「商業性性交易」字樣,也是本文標題的緣起),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婦女與家庭研究中心主辦,廈門大學海峽兩岸性別研究與教學合作中心承辦。會議地點:福建省廈門市國家會計學院。2009年11月28日至29日。之後因為未能通過政治審查,沒有收入會議論文集出版。全文後來發表於《應用倫理評論》,第53 期 2012 年10 月,頁131-148。在此提供本文之pdf檔以供閱讀引用】
【本文原發表於「治理性性交易:法律與公共政策專家圓桌會議」(原會議名稱有「商業性性交易」字樣,也是本文標題的緣起),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婦女與家庭研究中心主辦,廈門大學海峽兩岸性別研究與教學合作中心承辦。會議地點:福建省廈門市國家會計學院。2009年11月28日至29日。之後因為未能通過政治審查,沒有收入會議論文集出版。全文後來發表於《應用倫理評論》,第53 期 2012 年10 月,頁131-148。在此提供本文之pdf檔以供閱讀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