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6 蘋果日報】
【張欽、侯柏青╱綜合報導】
中 央大學教授何春蕤,在性學網站上張貼「人獸交」圖片被控散布猥褻圖片,台北地方法院昨審理後,依據大法官釋字第四○七號解釋,認為網站人獸交圖片應是學術 教育性物品,與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的猥褻物品有所區別,且僅佔網站五十項目中一小部分,難以片段擷取認定這些圖片是猥褻物品,因此判何無罪。
爭議不斷
何春蕤聆聽完判決後興奮地衝出法院外,與聲援她的學者與學生一起拿標語高喊「戰役仍未結束、同志仍需努力」。
何春蕤:已有寒蟬效應
但 去年代表民間團體舉發何的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秘書長許文彬律師則痛批說:「這些圖片在一般網站上會被判有罪,為何學者就可在學術研究保護傘下免除刑 罰,難道學術自由能無限上綱?可以不面對社會責任?」許並表示,何張貼的圖片比一般情色圖片有過之而無不及,憂心任意張貼後,無法保護兒童身心健全發展。
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也指出,收到北院判決書後將研究上訴事宜。檢察官說,講學確實不限於課堂上,但用網路傳播的方式毫無限制的散布人獸交圖片,縱使是為 了學術研究,也不適當、不必要,不符合比例原則。何則強調,已做好檢方上訴二審的心理準備,若二審翻盤,將打憲法官司。
何獲判無罪後說:「我很欣慰,司法做出尊重學術與言論自由理性判決,但『被起訴』的事實,已經扼殺性言論,學術界的寒蟬效應已經發生,尚有晶晶書庫男體雜誌被沒收與雲林姊妹電台女同志節目被罰事件,顯然保守勢力的非理性迫害仍在擴大中。」
擬積極充實動物戀網頁
何 又說:「我將積極從事『充實動物戀(即人獸交)網頁』與『推動修法』兩項工作。」她並表示,去年被告發後,體驗司法系統操作模式,並充分瞭解因上網張貼援 交訊息、或自拍色情被羅織入罪民眾經歷的羞辱,因此她將積極與進步的人權團體與法界人士合作,推動修改不合時代的《刑法》二三五條散布猥褻物品罪和《兒童 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二十九條(指張貼援交訊息)。」
對於何將推動修法,許文彬說,尊重她的言論,但要看她能不能說服民意機關修法,社會大眾能不能接受,修法未確定前就倡導自拍、援交,「不是害了孩子嗎?」
何春蕤是一九九八年開始架設「性╱別研究室(sex-pol center)」網站,隔年再連結至國際邊緣網站網頁內,二○○一年七月五日正式張貼人獸交媾行為特寫鏡頭,去年遭十多個出版品與宗教等民間團體發現後舉發,檢方將何起訴。
檢察官:判決未保護青少年
【吳慧玲、高琇芬╱台北報導】
對何春蕤一審獲判無罪,中央大學主秘陳志臣說,感謝法官還何清白,讓學術獨立,但將來如果三審定讞之後,判決何有罪,學校仍可能會停止聘用何。不過,台北市國小家長聯合會理事長、也是檢察官的劉承武批評,「法官判決很誇張,沒有保護缺乏控制衝動和判斷能力的青少年。」
本身因遭查扣「猥褻」刊物而官司纏身的同志書店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對判決結果表示相當意外,他說:「真是非常驚喜,對我來說也是一劑強心針,至少表示台灣司法還是有進步的。」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這是司法對學術言論自由的基本尊重。
反對援交上網合法化
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也是律師的許文彬則表示,維護出版自由,也要顧及善良風俗和青少年身心健康,他建請檢察官提起上訴。
劉承武並對何春蕤表示推動自拍、援交上網合法化的說法,表達強烈的反對。他說,如果何教授真的這麼做,那就是「沒有顧及社會責任」,因為這樣的作法可能會 增加性犯罪案件。他說:「如果為了創造自己的名望,就擅自在網站上刊登露毛、露生殖器的照片,絕對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