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戀圖片案 何春蕤一審判無罪

【2004/06/26 公視 02:10】


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因為在網站上連結動物戀圖片,被檢察官起訴妨害風化。不過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認為動物戀圖片只是網站的一小部份,很難說是猥褻物品,所以何春蕤獲判無罪。

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因為在性別研究網站連結動物戀圖片,遭到檢察官起訴一案,台北地方法院上午一審宣判無罪。何春蕤說,她很欣慰司法基於尊重學術與言論自由,做出理性判決。不過她指出,最近一連串因為「性言論」被懲處的事件,代表學術界和運動界的「寒蟬效應」,已經形成。

去年四月,何春蕤因為主持中央大學性別研究所網站,連結部分人與動物性交的網頁圖片,遭到出版評議基金會等十五個團體集體告發;去年十二月,被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刑法第235條「散播猥褻圖片」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和議庭經過調查,判決被告何春蕤無罪的理由是:在何春蕤主持的網站裡面,「動物戀」圖片只是整體性學研究領域的一小部份,難以直接斷章取義說是猥褻物品。另一方面,控告何春蕤妨害風化的民間團體,對今天的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認為何春蕤是「以學術綁色情」、「以色情綁社運」,代理律師尤英夫下午證實,他們將請檢察官提起上訴。

原文出處:http://news.sina.com.tw/articles/12/07/30/12073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