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6 中時】
陳志賢、高有智、楊國泓、羅平/綜合報導
國立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因涉嫌利用學校網路架設「性/別研究室」網站,刊登人獸交網頁,遭婦幼團體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控告,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檢方認定何涉嫌散布猥褻圖片,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
何春蕤對此感到遺憾,昨日發表聲明強調網站照片是嚴肅的性學研究,並非猥褻照片,台灣學術自由與社會自由正面臨嚴峻挑戰。
何春蕤無法認同檢察官起訴網站內容構成猥褻。她說,她的性學研究資料庫是以嚴肅的國際學術文章與本地新聞報導呈現「動物戀」議題,網站內含圖片的質與量都是出自樣本考量,數量極為有限,照片並不符合引發性慾的猥褻定義。
檢察官起訴已經影響學術研究自由範疇,也違反憲法規定。
何春蕤認為提供網路連結就認定犯罪實在不合理,對有問題的網頁內容,應該追究原始張貼該內容的網站,而不能把其他提供「連結」功能的無數網站也一併解釋為有犯罪行為。
中央大學主任秘書陳志臣表示,此事件爆發最初,學校曾召開教評會討論何春蕤的去留,決議是法院若無最後判決,不會對何教授有任何處置;如今的態度仍然相同。
檢方認為,何春蕤的網站內容有不少是性器官及與動物交媾的特寫畫面,確實引人羞恥及厭惡感,且何女的網站圖片未有文字解釋,與研究無關;而且何女亦自承,她對該網站並無控制權,檢方認為何女已經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