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02 蘋果日報】
【台北報導】
男子黃建福與未成年女友小美(化名),以玩三P為幌子,在網路上誘騙男子林志昇到賓館後,將林某手腳以膠帶綑綁,再將他洗劫一空,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強盜罪判處黃某九年徒刑。
有盜匪前科的黃某,去年七月才假釋出獄,今年三月十七日,他與小美在西門町的網咖各自上網物色下手獵物。黃某以女性的身分在「CAT情慾禁地」網站上刊登徵求三P的廣告,引起林的興趣,透過行動電話聯絡,約定在二二八紀念公園會面。
持信用卡盜刷
雙方會面後,隨即進入賓館準備開始三P性愛遊戲,黃為取得林的信任,遂叫小美先用膠帶將他綑綁,使林相信自願被綁後,將林身上財物洗劫一空,再持林的信用卡外出盜刷,林趁小美獨自看守他的機會,大聲呼救,引起賓館人員注意報警始獲救。
原文出處: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155214/IssueID/200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