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2002/04/09 18:29 記者謝美玲、王英章/台中報導
針對台中市有部分檳榔業者僱用清涼辣妹甚至是未成年少女賣檳榔,台中市政府下午就配合警方前往中清路一帶檳榔攤查察,檳榔西施一看到大批人馬掉頭就跑,不過警方還是將一對未成年姊妹帶回警局製作筆錄。
看到警方以及大批媒體記者,檳榔西施二話不說掉頭就跑,業者阻擋在外,並且向前去的市政府人員表示,為了生存不得不穿著清涼。
為了有效整頓市容、保障行車安全,台中市政府大刀闊斧,除了要查是否違反善良風俗,也將針對各項法令對檳榔業者告發,一家業者因為沒有依法申請營利事業登記證,因此市府人員也當場開單告發。
另一家檳榔攤依法申請了營利事業登記證,至於辣妹穿著清涼,業者說,這是警方允許的。不過警方在調查後發現兩名檳榔姊妹花都是未成年,雖然業者一再強調白天僱用未成年並不違法,況且他們還有少女父母的同意書,但是警方還是將這對檳榔姊妹花帶回警局製作筆錄。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4/09/350-1288085.htm